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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2019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9-02-27 10:00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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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司法局。2018年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政策,原北京市司法局与原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合并重新组建北京市司法局。目前新的三定方案尚未正式批复。

  北京市司法局是负责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下属五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北京市司法局本级,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信息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市律师协会,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原北京市司法局的职能包括:

  职能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职能二:制定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职能三:指导、监督本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研究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职能四:监督管理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

  职能五:指导、监督本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等工作。

  职能六:组织本市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务工作。

  职能七:负责本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

  职能八: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工作。

  职能九: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职能十:负责本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工作,指导警务督察和业务培训工作。

  职能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管理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原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能包括:

  职能一:负责本市推进依法行政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和培训考核等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职能二:承担市政府立法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的责任,拟订市政府立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

  职能三:承担审查市政府工作部门报送市政府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的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对市政府审查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承办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由市政府负责的应用性解释工作;组织承办国家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有关工作。

  职能四:负责为市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承办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市政府会议审议和市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职能五:研究提出实施国家重要法律法规的方案或意见;研究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协调市政府工作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争议和问题。

  职能六:负责本市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检查和有关评估工作;指导、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队伍法制建设;承办市政府交办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和市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

  职能七: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组织、承办市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和由国务院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争议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担本市行政调解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的日常工作。 

  职能八:负责本市政府规章公布、备案、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数据库的信息管理,编辑出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汇编;组织翻译、审定政府规章的外文译本。

  职能九:负责指导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法制机构的法制建设;负责本市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等统计工作;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

  职能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25227.99万元,比2018年16445.04万元增加8782.95万元,增长53.41%。其中:财政拨款24810.64万元,比2018年15383.75万元增加9426.89万元,增长61.28%,主要原因:根据我市机构改革部署,我局新增原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责,导致基本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其他收入159.93万元,比2018年182.88万元减少22.95万元,减少12.55%,主要原因:市司法局搬迁后不再安排使用其他资金弥补办公楼运行费不足事项;使用结余资金和事业基金等安排下年度预算0万元,比2018年1.80万元减少1.8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大幅减少;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257.42万元,比2018年876.61万元减少619.19万元,减少70.63%,主要原因:上年度结余资金规模减小。

  三、主要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16184.4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4.15%,比2018年10881.59万元增加5302.83万元,增长48.73%。增加原因:根据我市机构改革部署,我局新增原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责,导致基本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9043.6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5.85%,比2017年5563.45万元增加3480.15万元,增长62.55%,增加原因:根据我市机构改革部署,我局新增原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责,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法制建设业务经费868.74万元;基层司法业务经费645.32万元;普法宣传业务经费539.34万元;律师公证管理经费130.6万元;法律援助业务经费1314.59万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789.74万元;社区矫正业务经费125.85万元;司法鉴定业务经费3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1851.41万元;信息化建设经费1526.44万元;其他司法支出864.20万元;司法行政培训经费352.34万元。

  (三)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司法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司法局本级、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信息中心、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北京市律师协会5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19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6.39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6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56.4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36.62万元增加19.8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我市机构改革部署,我局新增原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责,增加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法制建设、社区矫正业务、法律援助业务、司法鉴定业务、律师公证管理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3.2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63万元增加1.66万元,主要原因:根据我市机构改革部署,我局新增原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责,增加公务接待费。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与外省市和上级单位工作研讨和交流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106.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2019年未安排公务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106.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53.6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5.0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4.04万元,其他14.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比2018预算数129.80万元减少23.1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相关经费,减少预算安排。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司法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74.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3.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11.3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3935.9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北京市司法局部门北京市司法局本级(行政单位)及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59.97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79个的30.38%。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989.36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33.05%。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29531.88万元,其中:车辆46台,926.4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7台(套)、1795.03万元,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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