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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9-02-27 10:00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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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规定。

  (2)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和市政府授权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依法对区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做好安全工作,从出资人的角度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8)负责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市国资委是市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内设23处室,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规处、科技创新与规划发展处、企业改革处、企业改组处、业绩考核处、统计评价处、产权管理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综合处、监督处、董事会工作处、信息化工作处、党建工作办公室、企业人才处、党群工作处、宣传工作处、信访工作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驻纪委监察组。

  (三)单位性质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

  (四)人员情况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199人,实际185人;离退休人员5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9人。聘用人员0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128201.98万元,比2018年121122.15万元增加7079.83万元,增长5.85%。其中:财政拨款125531.60万元,比2018年120911.95万元增加4619.65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解决转制科研院所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历史遗留问题;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2668.38万元,比2018年208.20万元增加2460.18万元,主要原因为:市属国有企业供热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经费;其他资金2万元,与2018年持平。

  (二)支出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12820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141.4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35%,项目支出预算120060.5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3.65%;2019年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增加7079.83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为:增加解决转制科研院所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历史遗留问题及市属国有企业供热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经费。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拨付市属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分离移交财政补助经费,解决转制科研院所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历史遗留问题经费,市属国有企业供热历史遗留问题,财务决算审计费等。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主要为“市属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分离移交财政补助经费”、“财务决算审计”、“解决转制科研院所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经费”、“市属国有企业供热历史遗留问题”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为国资委本级。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0.49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7.3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130.2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60.20万元减少30.0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我市机构改革部署,划出监事会、审计处职责,导致因公出国(境)经费减少;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开展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推进海外重大项目合作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4.5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5.19万元减少0.68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节约。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国资系统来我委工作调研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105.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18.00万元,比2018预算数0.00万元增加18.00万元,主要原因:因原有公务车已到达使用年限,频繁出现故障,维修成本增加,需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87.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46.5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4.9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4.92万元,其他11.41万元。比2018预算数92.40万元增加13.38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653.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613.7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为6351.67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9年市国资委部门本级及0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5.17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9个,占全部预算项目51个的37.25%。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14061.17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7.07%。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42938.45万元,支出363659.16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4034.85万元,其中:车辆45台,1099.2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套、672.79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套、672.79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市属国有企业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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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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