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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19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9-02-27 10:00    来源: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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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司法辖区包括: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大兴区、房山区。主要任务是: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区域内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包括:对区域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依法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并对全市危害国家安全类、证券期货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实行集中管辖;对区域内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对下级人民法院和本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提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区域内区级人民检察院做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和举报,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同时,依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授权,负责对区域内区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办案指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内设办公室、政治部(干部处、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工会)、监察室(司法监督室)、侦查监督部、审查逮捕部、公诉部、金融犯罪检察部、刑事审判监督部、检察管理监督部、民事检察部、检察技术部、职务犯罪检察部、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行政检察部、法警支队、行政事务管理局共 17个职能部门。

  (三)单位性质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属于法律监督机关。

  (四)人员情况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行政编制227人,实际204人;事业编制20人,实际18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制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62人。

  离退休人员1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8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5840.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941.45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2889.01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1584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084.1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756.32万元。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说明

  2019年收支预算15840.46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12264.56万元增加3575.9万元,增长29.16%。增加原因一是由于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等有关政策以及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人数增加,导致2019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二是按照市级财政性结余资金有关规定,2019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较2018年增加。

  按照全市监察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由检察院转隶至监察委人员的人员经费暂时安排在检察院。因此,上述基本经费中含此部分人员的人员经费。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履行公诉与审判监督、侦查监督、诉讼监督、执行监督、控告申诉等各项检察职能的办案业务费、检察业务工作经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7.34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6.1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持平,原因为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3.2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3.46万元减少0.17万元,减少原因为根据厉行节约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单位及部门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94.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94.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8.5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4.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1.35万元,其他19.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比2018预算数100万元减少5.95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精神严控公务用车经费,从而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47.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91.9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56.0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本级)等1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43.42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9个的44.44%。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55.83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34.93%。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23798.13万元,其中:车辆50台,1320.7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套)、779.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105.7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检察”款:指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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