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财政 > 财政专题 > 2019市级部门财政预算专题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9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9-02-27 10:00    来源: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分享: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性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职责是审理辖区内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设31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审判管理办公室、诉讼服务办公室、研究室、机关服务中心、技术保障中心、监察室、信访办、刑一庭、刑二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民六庭、劳动争议庭、执行局、行政庭、审监庭、立案庭、法警队、东升法庭、复兴路法庭、山后法庭、上地法庭、中关村法庭、四季青人民法庭、温泉人民法庭。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编制584人,实际526人;事业编制51人,实际45人;聘用人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395人。

  离退休人员101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96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37952.67万元,比2018年27593.23万元增加10359.44万元,增长37.54%。其中:财政拨款34232.11万元,比2018年27576.49万元增加6655.61万元,主要原因:由于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9年收入预算有所增加;其他资金3720.57万元,比2018年16.74万元增加3703.83万元,主要原因:结合2018年工作情况,结转至2019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增加。

  2019年支出预算37952.67万元,比2018年27593.23万元增加10359.44万元,增长37.54%。主要原因:一是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增加了相关经费支出;二是在编实有人数增加,相关经费支出增加;三是结合2018年工作情况,结转至2019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支出增加。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9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预算项目主要用于法院办案业务、审判场地租赁、审判法庭维修、档案卷宗扫描、网络运行维护等项目。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4.13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7.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统一安排在市高法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18.8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20.88万元减少2.04万元,主要原因:本着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减少公务接待费。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285.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2019年暂无车辆更新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285.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51.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8.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8.5万元,其他37.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比2018预算数300.3万元减少15.01万元,主要原因:本着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55.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55.6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449.8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23.32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4个的35.71%。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554.2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25.23%。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19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收费部门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2986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9124.54万元,其中:车辆91台,1732.6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6台(套)、5485.55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479.42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法院“款:为保障法院司法审判工作运行,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支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支出,以及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运行管理支出等,包括办案费、场地租赁费、劳务费、司法邮寄费、法律宣传费、诉讼服务、专用的设备购置和维修、审判业务用房和人民法庭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费用。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