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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9-02-27 10:00    来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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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辖区内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人民法院的任务是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处犯罪分子,解决民商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共有26个部门机构,其中审判业务部门16个,包括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民事审判第六庭、执行局(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审判监督庭、申诉审查庭;审判综合和职能部门,包括政治部(下设组宣处、干部处、综合处等部门)、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诉讼服务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法警支队、后勤服务中心等10个单位

  (三)单位性质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四)人员情况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部门行政编制506人,实际454人;事业编制38人,实际26人;聘用人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257人。

  离退休人员16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2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2019年收入预算28380.42万元,比2018年27269.38万元增加1111.04万元,增长4.07%。其中:财政拨款28380.42万元,比2018年27269.38万元增加1111.04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比2018年223.25万元减少223.25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无继续结转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二)、2019年支出预算2838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3845.8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4.02%,比2018年21377.20万元增加2468.62万元,增长11.55 %。主要原因是由于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等有关政策,同时新录用人员增多,2019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4534.60万元,比2018年5892.18万元减少1357.58万元,下降23.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2018年部分项目已完工,2019年拟实施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的主要方向是围绕保障案件审理、审判、执行工作展开,服务审判职能、提升办案审判质效,使项目资金使用在促进公平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社会发展、保障社会民生中发挥最大效益。主要包括办案业务费、审判法庭维修费、审判工作经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6.87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7.4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主要是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在市高法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1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22.23万元减少3.23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在案件审理、审判工作经验交流过程中的国内及外事接待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247.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12.75万元,比2018预算数14.57万元减少1.82万元,主要原因:结合本单位车辆实际情况,更新购置老旧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235.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79.8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9.3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7.98万元,其他47.98万元。比2018预算数247.5万元减少12.3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33.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62.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771.2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763.57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本级1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61.12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6个的31.25%。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123.42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24.77%。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19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收费部门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收费标准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 37212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36115.49万元,其中:车辆75台,1611.1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1台(套)、4889.31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129.58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法院"款:为保障法院司法审判工作运行,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支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支出,以及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运行管理支出等,包括办案费、场地租赁费、劳务费、司法邮寄费、法律宣传费、诉讼服务、专用的设备购置和维修、审判业务用房和人民法庭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费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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