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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9-02-27 10:00    来源: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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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依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北京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和印发市地方志工作规划纲要的通知》(京政发〔1988〕98号),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为负责本市地方志工作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关于批准市知识产权局等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京人发〔2006〕90号),实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机关党委、秘书处(人事处)、市志指导处、区县志指导处、研究室、宣传培训处、开发利用处、年鉴指导处8个处室,下属2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年鉴社和北京市方志馆(北京地情信息中心),皆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的北京市方志馆(北京地情信息中心)为纳入北京市规范收入管理的事业单位。

  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拟订本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2、制订本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规范和标准。

  3、组织编纂本市地方志书和综合年鉴,并负责组织审查验收。

  4、搜集、整理、保存北京地方志资料,组织整理北京地区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5、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开拓社会用志途径。

  6、组织开展地方志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

  7、指导北京地方志学会的工作。

  8、承办市政府及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年鉴社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北京年鉴》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负责指导区县及市属修志单位编辑区县年鉴及专业年鉴;负责指导、组织修志单位年鉴的协作交流工作。

  北京市方志馆(北京市地情信息中心)的职责是:从事地方志、地情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编辑、研究、展示等工作,面向社会提供咨询、借阅等服务,开展地情教育、地方文化交流交往活动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事业编制71人,实际66人;聘用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2019年收入情况:2019年收入预算4622.56万元,比2018年4070.96万元增加551.60万元,增长13.55 %。其中:财政拨款4559.81万元,比2018年3867.20万元增加692.61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1.73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60.09万元,与2018年131.98万元减少71.89万元;其他资金0.67万元,比2018年71.53万元减少70.86万元,主要原因是非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2019年支出情况:基本支出预算2230.3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8.25%,比2018年1985.77万元增加244.53万元,增长12.31%。主要是由于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所致。(二)项目支出预算2392.26万元,比2018年2085.20万元增加307.06万元,增长14.73%,增长原因:根据《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落实《北京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要求2019年修志业务向纵深拓展,新增了地方志立法和标准化工作,项目经费预算随之增长。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主要用于北京地名志编修、二轮志书出版、基层修志,方志馆业务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完成《全国纲要》和《北京纲要》"两全目标"(全面完成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实现市、区两级地方综合年鉴全覆盖)的攻坚之年,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全国纲要》和《北京纲要》各项目标任务,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发挥好地方志存史、育人、资政功能。

  1.扎实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各项任务。按照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各小组规划,编纂完成《大运河商贸史料丛书》;21部国家级传统村落志全部定稿,部分实现出版;举办三个文化带主题论坛及论坛文集出版;在第十四届文博会上举办长城文化展;开展《永定河志》前期调研,推动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取得新进展。

  2.全力推动二轮修志工作。继续加大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力度,70部《北京志》分志基本进入终审环节,计划终审24部、出版13部;18部区县志计划全部通过终审实现出版,确保到2020年顺利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

  3.不断拓展志鉴编修范围。积极组织指导市级部门启动编纂专业志、部门志,按计划推进《北京抗日战争志》《北京市地名志》等重点志书编纂工作,弘扬北京悠久历史文脉;大力推进乡镇村志编修工作,推进地方志工作向基层延伸。在实现市区两级综合年鉴全覆盖的基础上,着力打造国家级、市级精品年鉴;编纂出版《北京日记》《北京月志》,忠实记录首都改革发展生动实践。在组织编纂《北京年鉴》的基础上,继续编纂简本、英文版、市民生活年鉴,面向不同群体讲好北京故事;编纂出版《京津冀概况》,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4.多举措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继续开展方志文化"六进"工作,通过方志文化宣讲团向公众展示北京文化的魅力。翻译出版《北京奥运会志》《中关村志》等志书,办好各类展览和"京华讲坛",为公众提供更加丰富的公共文化服务。

  5.不断健全地方志工作体制机制。开展地方志立法调研,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开展地方志标准化建设工作,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质量保障。开展地方志智库平台建设,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年鉴社和北京市方志馆3个预算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49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21万元减少0.7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15.68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15.68万元持平。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调研国外馆藏的志书建设,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促进方志馆建设。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1.4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53万元减少0.07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地方志系统人员来我办及北京市方志馆调研交流工作。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控接待标准和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12.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12.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6.5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1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10万元,其他1.60万元。比2018预算数13.00万元减少0.65万元,主要是优化用车管理制度、倡导绿色出行,压缩经费开支。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2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04.8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我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主体范围,2019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1家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0.22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2个,占全部预算项目39个的30.77%。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486.66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62.14 %。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固定资产总额36273666.74万元,其中:车辆5台,119.24万元;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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