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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03 10:00    来源: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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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机构设置、职责: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下设3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行政、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事业、昌平警示教育基地。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2300.51万元,比上年增加3056.57万元,增长6.2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8528.47万元,比上年增加2013.19万元,增长4.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528.4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9016.79万元,比上年增加10009.81万元,增长25.66%,其中:基本支出18352.7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7.44%;项目支出30664.0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2.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273.7万元,比上年增加3056.57万元,增长6.21%。主要原因:由于纪检监察工作业务需要,新增了一个二级事业单位大兴警示教育基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16.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742.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6.8%;公共安全支出3522.05万元,占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8%;教育支出392.14万元,占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0.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37.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4.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9.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9%;其他支出8807.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9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2742.5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389.35万元,增长7.87%。

  (根据财预[2016]143号文件第七部分涉密事项管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522.05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为以前年度基本建设剩余资金2019年形成的支出。)

  3、“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92.1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76.04万元,减少16.24%。(由于压缩教育培训项目,以致支出减少)。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2019年度决算支出1037.5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4.39万元,减少0.42%。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19年度决算支出1684.9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26.04万元,增加8.08%。

  (由于转隶人员工资转入市纪委统一发放,相应费用增加)。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019年度决算支出829.9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73.05万元,增加26.34%。

  (由于转隶人员工资转入市纪委统一发放,相应费用增加)。

  7、“其他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支出8807.5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8807.53万元。(由于纪检监察业务需要,新增二级事业单位大兴警示教育基地,费用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8352.7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35.3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615.11万元减少79.8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2.7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50万元减少47.28万元。主要原因:压缩出国费用;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市政府组织的赴蒙古韩国出访等方面,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72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1.1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9.95万元减少18.82万元。主要原因:压缩公务接待费用。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宾和外省市纪委、监委来京考察学习。公务接待282批次,公务接待28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531.4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545.16万元减少1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232.99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19年更新9辆,车均购置费25.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298.4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12.17万元减少13.7万元,主要原因:压缩“三公”经费。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97.1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3.4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3.9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3.96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1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6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539.16万元,比上年增加1111.36万元,增加原因:由于监察体制改革,转隶人员工资纳入市纪委机关统一发放,相应社保、医疗及其他公用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4.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8.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8.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7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11台,2277.2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车辆运行维护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是指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同行驶路程有关的费用,包括的消耗燃油、机油和轮胎费,车辆的保养、修理和折旧费费。此外,还有车辆附加税,养路费等。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纪委)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共20个(普通评价项目1个,自评项目19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5.09%,涉及金额11105.51万元。评价结果(概括评价总体情况)

  二、“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为了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北京市纪委监委建立了由组织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教育培训领导机制,制定《北京市纪委监委2019年干部培训工作计划》,督促推动市、区两级纪检监察组织落实好培训工作要求。结合日常工作实际,明确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责任,分层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体系。

  2019年,“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经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预算批复数335.61万元。本项目实际支出335.61万元,其中:第一季度支出13.44万元、第二季度支出19.05万元、第三季度支出171.55万元、第四季度支出131.56万元。年末结余0.00万元。预算完成率100%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市纪委本级行政,具体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专家综合评价,本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4.9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其中:

  1、项目决策指标,满分15分,评价得分14.40分。项目决策基本规范,但绩效目标量化程度不足,项目培训前期需求可研分析不充分。

  2、项目管理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分28.10分。项目管理基本规范,但项目财务和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编制的细化程度不足,资金有核减,培训质量有待提高。

  3、项目绩效指标,满分55分,评价得分52.40分。项目绩效基本完成预期目标,但仍需进一步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和满意度。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产出数量、质量、效益指标的细化量化程度不足。

  (二)项目产出数量指标的佐证材料支撑力度不够,实际培训人次分类统计数据不清晰,培训人员及层次需进一步明确。

  (三)项目预算编制的细化程度不足。

  (四)建议

  (一)完善项目产出数量、质量、效益指标设置,提高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程度。

  (二)加强项目产出资料收集和管理,提高绩效佐证材料的支撑力度。

  (三)加强项目预算编报和审核制度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的细化程度。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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