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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03 10:00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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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京办字〔2019〕19号),市委编办《关于划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京编办发〔2019〕44号)、《关于调整首规委办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京编办发〔2019〕52号),委机关设立42个处室,下属18个行政事业单位,16个分局。

  具体单位名称: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总队、北京市城乡结合部建设领导办公室、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北京市规划展览中心、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中心、北京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北京市土地权籍事务中心、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北京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公室、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数据管理中心、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东城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西城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石景山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门头沟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平谷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延庆分局。

  主要职责

  (一)部门职责

  (1)履行本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勘察设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建立本市空间规划体系。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公共服务、公共安全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空间等专项规划。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及城市体检评估机制。负责城市设计工作。负责城市雕塑和公共空间景观风貌规划管理工作。

  (3)负责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和用地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4)负责本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5)负责本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和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依法调处相关权属纠纷。

  (6)负责本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7)负责本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8)负责统筹本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本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本市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本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本市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和基础测绘、测绘行业管理。负责勘察设计和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勘察设计科技促进、质量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和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名管理。

  (13)依法承担本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拟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及政策标准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工作;参与建设工程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各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

  (14)推动本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计划。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统筹管理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数据。负责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档案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15)承担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研究、论证本市城乡规划建设发展重大问题的基础工作。承担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首都规划建设重大事项相关工作。

  (16)负责本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督察工作。依法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核验。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勘察设计、测绘违法案件。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2385人,实有人数2062人;事业编制3365人,实有人数273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939108.19万元,比上年减少651069.87万元,下降18.1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847224.55万元,比上年减少692511.12万元,下降19.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6102.5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3.99%;事业收入72766.2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55%;经营收入192.8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其他收入98162.9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4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56755.24万元,比上年减少616564.07万元,下降17.75%,其中:基本支出172512.8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03%;项目支出2684085.3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3.96%;经营支出157.0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1%。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77815.41万元,比上年减少666722.76万元,下降19.93%。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土地储备项目预算资金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720.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42.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4%;教育支出408.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10.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61%;卫生健康支出8246.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0%;城乡社区支出64980.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0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2928.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1.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303.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842.0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50.37万元,下降6.75%。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585.2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4.63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北京市城乡结合部建设领导办公室职能并入增加支出。

  “档案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4256.7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65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减少通州办公区规划管理档案整编及数字化、档案委托保管及清点搬运、通州新办公区档案管理设备及档案搬库、通州新办公区档案库房密集架项目等项目支出。

  2.、“教育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408.2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45.5万元,下降45.84%。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408.2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45.5万元,下降45.84%。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全年培训工作,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4010.1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490.07万元,下降9.6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14010.1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490.07万元,下降9.61%。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8246.5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470.75万元,下降5.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8246.5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470.75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医疗保险压月缴存。

  5.“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64980.9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2032.10万元,增长22.72%。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4987.6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4817.54万元,增长145.70%。主要原因:我市全面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多审合一工作,并将施工图审查费用纳入公共财政预算。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19年度决算39993.2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633.19万元,下降6.18%。主要原因: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和压缩项目经费。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52928.8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8414.51万元,增长5.82%。其中:

  “自然资源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40018.7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946.26万元,增长5.22%。主要原因:用于废弃矿山环境治理。

  “测绘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2910.1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468.25万元,增长12.83%。主要原因:市测绘院经费支出增加。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303.8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38.39万元,下降3.12%。其中:

  “自然灾害防治”(款)2019年度决算4303.8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38.39万元,下降3.12%。主要原因:加强项目管理,压缩项目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6580.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2416580.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416580.2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11034.79万元,增长20.49%。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111580.2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1034.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了土地出让合同印花税。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90500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4000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00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专项用于土地开发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37513.0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9个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3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77.63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323.31万元,减少245.6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290.3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22.20万元减少31.83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经费;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组织参加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及本市随团和培训团组,开展城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业务学习及培训,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31个、64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4.54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3.9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0.31万元减少26.37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招待规模,禁止超标准接待。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省市来京业务交流。公务接待40批次,公务接待108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783.3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970.80万元减少187.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154.0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27.92万元增加26.15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整合,北京市城乡结合部建设领导办公室并入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购置(更新)8辆,车均购置费19.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629.2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842.88万元减少213.63万元,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原则,加强车辆管理,严控车辆维护费支出。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80.9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55.1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29.9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63.16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1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0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3107.60万元,比上年减少1286.01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089.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16.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19.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453.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893.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87.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1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479台,10644.0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70527.87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土地储备资金:是指纳入自然资源部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收回土地以及对其进行前期开发等所需的资金。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06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25%,涉及金额2,501,186.24万元,占部门项目总金额的94.33%。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项目4个,涉及金额3,830.45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2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2个;简易程序评价项目102个,涉及金额2,497,355.79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98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4个。

  二、北京市泥石流沟精细调查与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受地质地貌条件复杂、断裂构造发育、降雨时空不均等自然因素及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北京山区存在泥石流、滑坡、采空塌陷等多种突发地质灾害隐患,其中泥石流灾害危害最为严重。《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2〕20号)和《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地质勘查发展规划》等文件均明确提出要开展北京市泥石流精细调查。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于2017年启动了“北京市泥石流沟精细调查与评价”项目,计划3年完成,项目资金总计6,693.60万元。

  主要内容:(1)开展全市泥石流沟精细调查工作,查明泥石流隐患的发育现状、诱发因素、影响范围及威胁对象等;(2)利用无人机航测、遥感解译、地面调查、物探及槽探等手段对泥石流沟开展精细勘查工作,掌握泥石流流域特征、运动特征、沟道物源特征,进一步研究分析其成灾模式和触发机理;(3)开展泥石流隐患的危险性和风险性单体评价;(4)研究建立泥石流单沟预警模型和实景三维模型;(5)补充、更新和完善北京市地质灾害数据库(泥石流部分);(6)编写北京市泥石流沟精细调查与评价报告。

  绩效目标:开展北京市泥石流沟精细调查与评价,实现全方位掌握工作区沟谷发育特征,建立实景三维模型,科学评价其危险性和风险性,为科学精准防治地质灾害,优化预警系统奠定基础。

  (二)评价结论

  经评议,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7.09分,其中:项目决策得分13.99分,项目管理得分25.90分,项目绩效得分47.2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进一步细化,项目实施管理统筹主体责任体现不够充分,风险控制措施分析有待加强。

  2.项目过程资料管理规范性有待加强,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过程档案的完整性。

  3.项目绩效资料有待完善,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结果体现不够充分,项目成果应用成效有待呈现。

  (四)建议

  1.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充分体现项目的主体管理责任,增加空域审批、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对航空航天摄影的影响和计划进度分析,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2.加强项目过程资料管理,建立完善的项目资料档案。

  3.注重项目绩效成果资料体现,总结形成标准规范或技术规程,指导后续调查和监测工作;建议在后续监测中探索利用PsInsar等新技术进行示范监测。

  三、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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