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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03 10:00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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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为:负责建立健全本市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本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本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本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规模建议。负责本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本市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市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市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开展本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开展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本市生态环境科技和国际合作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区生态环境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内设27个机构,以及1个设在机构。所属单位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14个、差额事业单位1个。包括: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机关(本级)、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北京市辐射安全技术中心、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北京市环境影响评价评估中心、北京市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中心、北京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投诉举报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服务中心、北京市环境信息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286人,实有人数282人;事业编制934人,实有人数84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71648.26万元,比上年减少202144.66万元,下降42.6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200186.88万元,比2018年减少146659.05万元,下降42.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259.1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0.54%;事业收入16951.5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47%;其他收入1976.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99%。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238406.45万元,比2018年减少162003.56万元,下降40.46%。;其中基本支出41709.2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7.50%;项目支出196697.1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2.5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5785.39万元,比上年减少210308.13万元,下降46.11%。主要原因是结合工作实际,2019年下达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更新补助财政拨款预算资金大幅下降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843.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教育支出95.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科学技术支出6339.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1%;卫生健康支出316.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4%;节能环保支出212259.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83%;城乡社区支出4224.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34.3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00.68万元,增长100%。其中:

  “发展与改革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9.4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4.29万元,下降42.40%。主要原因是我局所属气候中心继续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精神和要求。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14.9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14.9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局承担的亚行贷款项目本年度发生还贷款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95.2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1.71万元,下降18.56%。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95.2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1.71万元,下降18.56%。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精神和要求。

  3.“科学技术”(类)2019年度决算6339.0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99.94万元,增长10.45%。其中:

  “应用研究”(款)2019年度决算6339.0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99.94万元,增长10.45%。主要原因是我局所属环科院年中人员正常变动及政策因素导致人员等经费标准相应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74.5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37.89万元,增长40.9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474.5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37.89万元,增长40.95%。主要原因为各单位年中人员正常变动及政策因素导致人员等经费标准相应调整。

  5.“卫生健康”(类)2019年度决算316.3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16.34万元,增长1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316.3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16.3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按照我市统一要求,2019年我局支付的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在此科目核算。

  6.“节能环保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12259.3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13129.17万元,下降34.77%。其中: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9495.6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137.09万元,增长12.31%。主要原因为我局机关及所属机动车中心等单位年中人员正常变动及政策因素导致人员等经费标准相应调整。

  “环境监测与监察”(款)2019年度决算5134.0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529.56万元,下降9.35%。主要原因是我局所属督察中心本年工作任务按照统一部署进行了调整,不再单独开展市级督察“回头看”全覆盖工作导致实际支出减少所致。

  “污染防治”(款)2019年度决算173535.2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14213.29万元,下降39.69%。主要原因是我局机关年初预算安排的大气专项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更新补助资金20亿元,实际收到9.06亿元,实际支出8.07亿元。

  “能源节约利用”(款)2019年度决算4.8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8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局所属信息中心年中人员正常变动及政策因素导致人员等经费标准相应调整。

  “能源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667.0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04.76万元,下降13.57%,主要原因是我局所属气候中心继续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精神和要求。

  “污染减排”(款)2019年度决算13422.4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423.53万元,下降3.06%,主要原因是局机关继续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精神和要求。

  7.“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224.5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089.77万元,增长100%。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19年度决算4224.5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089.7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局及所属市监测中心、固管中心承担的亚行、世行、法国政府贷款项目本年度发生还贷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5550.9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我局所属1个行政单位、14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97.28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07.48万元减少110.2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75.4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79.38万元减少3.9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精神和要求。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主要执行以下任务:出席国际会议并宣传我市大气污染治理成果、开展环保国际合作项目技术交流、配合市外办进行友城交流、进行环保方面主题培训等。2019年,本部门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2个65人次,人均使用财政因公出国(境)费用1.16万元。人均出访费用低的原因是我局部分出访团组使用国际合作项目中外方资助或国际机构资助的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2.8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9.28万元减少6.48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精神和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境内环保工作交流、监督检查和国际交流等接待事项。其中:公务接待55批次307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219.0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18.82万元减少99.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33.2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3.68万元减少0.39万元,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85.7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85.14万元减少99.3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精神和要求。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49.5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70.5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5.8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9.86万元。2019年车辆保有量11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62万元。本年度我局所属督察中心、应急中心各购置公务用车一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合计910.92万元,比上年增加38.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为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的人员正常变动、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物价上涨因素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31391.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56.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10.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924.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499.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5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23.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21辆,5320.7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26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901.62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四)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五)污染防治: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7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06%,涉及金额122,660.35万元。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京财绩效[2020]610号)的要求,我局部门自评采取两种形式:简易程序评价和普通程序评价。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简易程序评价:我局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价,共评价项目17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89%,涉及金额122688.60万元。其中: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普通程序评价项目3个,涉及金额1906.72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有1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有2个;简易程序评价项目14个,涉及金额120781.87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有14个。

  普通程序评价:我局选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购买新车检测试验服务费用项目”、“大气污染来源侦查与指挥辅助服务项目”和“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与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项目”3个项目,按照《北京市市级预算部门组织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规范》(京财绩效〔2013〕2334号)实施评价,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跟踪评价工作,绩效评价以资金支出为导向,项目实施效果为重点,从政策落实、计划制定、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按要求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评价结论

  绩效考评工作的持续开展,使我局充分认识到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绩效意识。在今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将继续完善项目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监督,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存在问题

  1.资金管理办法不够全面。需要针对大量财政资金投入的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制定明确的资金管理办法。考核机制不够全面,支出责任没有明确落实。事中跟踪需要跟进。

  2.审核监督工作还需进一步开展,资金绩效有待提高。项目管理流程不够细化,需落实项目资金的绩效跟踪和整改工作,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还需进一步提高。

  3.不够重视基础工作。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项目全过程管理信息平台的信息化程度有待完善。

  (四)建议

  1.强化预算管理,加快支出进度

  (1)加强制度建设,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内部管理,针对需要大量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工作,会同财政局和相关部门分别研究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支持条件、支持标准、拨款程序、使用要求等。

  (2)试编滚动预算。在编制完成年度生态环境规划的基础上,根据重点任务对项目进行调整完善,实行滚动管理。

  (3)加强项目储备,实行公开征集。根据工作重点,组织各有关单位申报项目,加强项目论证。

  (4)提前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每年6、7月份提前启动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梳理业务需求,进行数据申报。

  (5)建立考核机制,明确支出责任。针对各部门和单位的支出进度,实行按月考核、按月通报,提高各单位对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视程度,实现我局支出进度与时间进度基本一致。

  2.加强审核监督,提高资金绩效

  (1)推行项目全程管理。出台项目管理办法,确定职责,明确监管责任,细化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

  (2)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编制阶段,加强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审核。项目批复后,各项目单位要填报项目绩效管理计划表,明确中期考核节点。

  (3)强化内部控制。每年组织开展全局内部控制评价,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我局以《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相应的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市财政局的要求为指导,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健全机制、完善制度。

  3.重视基础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1)加强财务队伍建设。按时召开财务例会,布置工作,加强对直属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不定期开展政府采购、部门预算、项目管理等专题培训,组织直属单位财务人员到财务处“以干代学”,进行轮训。

  (2)强化信息化支撑。完善我局项目全过程管理信息平台的运行,实现所有项目的过程管理的信息化。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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