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财政 > 财政专题 > 2019市级部门决算专题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03 10:00    来源: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分享: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设11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法规体改处、规划建设处(流通管理处)、粮食储备处、物资储备处、安全仓储与科技处、执法督查处、财务审计处、机关党委(人事处)、机关纪委、离退休干部处。下属7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军粮供应管理中心、北京市粮油食品检验所、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中心、北京市经济管理学校、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干部学校(中共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校)、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市金良服务中心。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办字﹝2019﹞10号),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研究提出本市重要商品和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指导监督重要商品收储、轮换和投放。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3.负责本市储备粮的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储备粮相关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指导储备粮承储企业的仓储业务。监测粮食和应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粮食流通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4.拟订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对粮食行业的安全工作承担日常管理责任。承担市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5.根据本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

  6.负责对本市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本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7.负责本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地方标准,监督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72人,实有人数70人;事业编制353人,实有人数23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6,745.96万元,比上年增加3,580.41万元,增长15.4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922.04万元,比上年增加1,855.38万元,增长8.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89.3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5.06%;事业收入407.3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63%;经营收入573.7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3%;其他收入251.5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079.46万元,比上年增加3,920.40万元,增长18.53%,其中:基本支出11,780.6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6.97%;项目支出12,774.19元,占支出合计的50.94%;经营支出524.6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09%。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475.50万元,比上年增加5,249.89万元,增长25.96%。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转入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职能,用于救灾储备物资库房租赁等方面的支出增加;二是按照国家部门的政策要求和工作安排,在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行业质检能力、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方面的重点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67.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8,624.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4.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52.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8%;节能环保支出3,317.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9%;城乡社区支出112.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615.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4.4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8,624.3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99.69万元,增长6.15%。其中:

  “职业教育”(款)2019年度决算7,981.7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80.40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根据本市教育部门政策要求,所属单位中职教育支出增加。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642.6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9.29万元,增长3.09%。主要原因:根据本市教育部门政策要求,所属单位教育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844.7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4.04万元,增长1.6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822.8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7.79万元,下降0.94%。主要原因:根据本市社会保险有关政策,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降低,养老保险支出相应减少。

  “抚恤”(款)2019年度决算15.7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5.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调整了抚恤金的相关科目。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6.0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将国家部门2019年下达中央自然灾害转移支付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安排相关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52.6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5.37万元,下降4.1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352.6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5.37万元,下降4.18%。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转隶人员调入手续下半年完成,相关支出有所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317.3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56.29万元,增长4.94%。其中:

  “退耕还林”(款)2019年度决算3,317.3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56.29万元,增长4.94%。主要原因:退耕还林补助粮供应实际支出大于年初预算安排,支出相应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12.8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12.85万元,增长100%。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19年度决算112.8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12.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相关部门年中拨付信息系统工程款项,支出相应增加。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0,615.9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012.01万元,增长23.38%。其中:

  “粮油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9,552.4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006.17万元,增长26.59%。主要原因:按照国家部门的政策和工作要求,用于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行业质检能力、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等方面支出增加。

  “物资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063.5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84万元,增长0.55%。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应急物资储备库房涉及搬迁,增加相关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510.1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6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0.28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3.19万元减少12.9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5.5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6万元减少0.41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粮食流通出国培训,2019年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5.59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6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66万元减少3.01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公务接待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粮食业务交流。公务接待32批次,公务接待9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4.0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3.53万元减少9.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4.0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3.53万元减少9.49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3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0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5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08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8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39.45万元,比上年增加37.88万元,增加原因:搬迁通州办公区后,办公费等相关经费不再由办公区管理部门统一集中使用,由本部门安排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98.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54.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4.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9.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26.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7台,345.0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65.44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退耕还林补助粮供应:依据《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北京市退耕还林补助粮食供应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粮食和储备局、园林绿化局、财政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面向本市退耕还林农户的补助粮供应工作。依据市园林绿化局提供的《退耕还林工程确认补助面积的函》,确定补助粮供应品种、数量,调剂粮源,组织补助粮供应企业向退耕农户发放粮食。

  6.市级应急救灾物资:是指北京市财政安排资金专项用于突发事件中紧急转移安置受影响人员的基本生活类物资;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调拨给北京市安排使用的应急救灾物资。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44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54.32%,涉及金额9,161.87万元。其中:“退耕还林补助粮供应”、“优质粮食工程”、“实训基地建设-沙盘推演中心实训室建设”3个项目采用普通程序评价,涉及金额6,032.27万元;其余41个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评价。市粮食和储备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普通程序评价项目由专家组从决策、管理、绩效等方面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简易程序评价项目由中介机构以项目自评情况为基础客观评价绩效实现程度。经评价,整体情况良好。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退耕还林补助粮供应是依据《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北京市退耕还林补助粮食供应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财政、林业、粮食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的粮食供应工作。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工作内容为依据市林业部门提供的各区《退耕还林补助粮供应计划表》调剂粮源,在接到区林业部门向区粮食局提供的退耕还林汇总表后,确定补助粮供应品种、数量,协调北京市燕谷粮油购销公司、北京市粮油食品检验所、相关区商务委(粮食局)、补助粮供应企业、加工企业等,有序组织相关区承担供应任务的企业开展粮食供应,保障退耕农民吃粮不受影响,确保退耕还林工程顺利实施。该项目年初预算批复资金3,161.0956万元,年中追加下达资金156.289万元,全年实际到位资金3,317.384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资金。截至2019年12月底,项目实际支出3,317.38455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评价结论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退耕还林补助粮供应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2.94分,绩效评定级别为“优秀”,其中项目决策平均得分14.80分,项目管理平均得分29.44分,项目绩效平均得分48.70分。

  (三)存在问题

  1.项目效益成果的论述不够全面。项目的实施在确保退耕还林工程顺利实施、优化农村产业结构等方面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关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的论述及证明材料不够全面,未能明确具体的程度和范围,缺乏衡量标准,未形成有力的文字及数据,缺少典型案例证明。

  2.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的样本量不足。项目在实施后对受益农民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选取的样本量不足,仅占退耕农户的0.14%,且调查的问题过于笼统。

  (四)建议

  1.收集项目实施效益的相关典型案例。应对项目实施后形成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说明,加强绩效效果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及工作完成情况,对年度绩效实现进行分类总结和提炼。重视数据整理、总结典型案例,形成全面有力的资料说明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

  2.规范调查问卷内容的设计。在今后同类项目的满意度调查中,应合理选取调查的样本量,并细化访谈的问题,如增加农户个人及家庭情况、领取的粮食口感、属性、领取粮食时间、地点、路途几公里等内容,以便为同类项目的实施提供更好的建议。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