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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03 10:00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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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京政发〔2002〕2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整为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56号),设立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是负责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市城管执法局设办公室等8个内设机构和政治部,执法总队等4个直属行政执法机构,宣传教育中心、科技信息中心2个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依法开展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的相关工作。

  2.组织起草本市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促检查;负责向市、区县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反映问题、通报情况。

  4.依法集中行使市政府决定赋予的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跨区域、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工作。

  5.负责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监督考核工作。

  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编制354人(其中: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72人),实际293人;事业编制25人,实际1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9964.42万元,比上年增加393.96万元,增长2.0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714.30万元,比上年增加241.04万元,增长1.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14.3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740.56万元,比上年增加1527.48万元,增长8.39%,其中:基本支出11141.9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6.44%;项目支出8598.6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3.56%。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879.11万元,比上年增加435.96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支出结构调整,基本支出略有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70.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800.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8.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1%;卫生健康支出692.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2%;城乡社区支出17349.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800.2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43.1万元,下降15.17%。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800.2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43.1万元,下降15.17%。主要原因:落实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828.5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02.20万元,下降10.9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828.5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02.20万元,下降10.98%。主要原因: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社会保障缴费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692.4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8.31万元,下降2.5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692.4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8.32万元,下降2.58%。主要原因: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关预算。

  4.“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7349.2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883.59万元,下降5.37%。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7349.2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883.6万元,下降5.37%。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资金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141.9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6.27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5.95万元减少39.6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22.5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41.75万元减少19.21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因公出国(境)指标安排实际支出;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德国培训以及参团出国培训。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7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22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6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9.50万元减少8.8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压减公务接待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省市城市管理部门业务考察接待,以及“专家请进来”外国专家接待。公务接待3批次,公务接待42人次,其中:外国专家接待1批次、16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33.0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44.70万元减少11.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25.89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一致。2019年公务用车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25.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7.1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8.81万元减少11.64万元,主要原因: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运行维护费支出。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5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2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1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32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262.70万元,比上年增加22.11万元,增加原因:根据城管执法履职及工作开展需要,在预算定额标准内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设备购置费等支出同比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24.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5.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58.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8.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6.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2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9台(含北京市行政执法车辆管理中心已提留的13辆执法执勤用车),304.6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资金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158.9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7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2.08%,涉及金额6271.63万元。绩效评价项目采取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两种形式实施,14个项目进行简易程序评价,3个项目按照普通程序开展评价。

  从评价情况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设置比较明确,项目过程管理较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各项产出完成情况较好;通过项目实施顺利实现预期目标,发挥了较为显著的社会效益,充分展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升城管执法服务效果,体现出首都城市环境秩序综合执法保障职能。从评价结果看,13个项目评价为优秀,4个项目评价为良好,整体评价为优秀。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科技信息中心为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承担城管执法系统信息化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技术支撑、运行服务和维护保障;负责市城管执法局数据机房及其中软硬件系统的建设、运维和管理工作;负责城管系统政务网络信息安全建设、运维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城管执法局视频监控、物联网等平台和网络通信、图像、定位、电台、视频会议等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技术支撑、运行维护、服务保障和日常管理;负责城管网站的建设和运行保障等。

  北京城管监控探头运行维护费项目主要是对城管执法监控探头进行点位巡检和运行维护,确保视频监控平台监控探头在线率和正常使用,保障城市管理执法业务有序开展。

  (二)评价结论

  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2.14分,其中:项目决策13.56分、项目管理28.12分、项目绩效50.46分,绩效评价级别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较明确,但个别指标设置不够全面,应进一步根据具体运维内容细化。

  2.对运维服务商的监督管理不够,项目产出质量指标支撑不足,应进一步深入挖掘绩效材料。

  (四)建议

  1.科学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绩效指标,为绩效管理提供依据。

  2.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强化对项目过程监督管控,加强项目绩效资料的归集,更好的支撑项目效果。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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