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财政 > 财政专题 > 2019市级部门决算专题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03 10:00    来源: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

分享: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主要划分为10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务督察部。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主要职责为:

  1、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请逮捕的案件。

  2、负责受理本院管辖提起公诉的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

  3、负责受理辖区内公民和法人的检举、控告、申诉的案件。

  4、负责对辖区内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判决的监督。

  5、负责对区公安分局、国家安全部门侦查工作的法律监督。

  6、负责对辖区内监管场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罪犯改造工作的监督。

  7、负责本院的党建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本院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检察工作。

  9、负责本院的后勤管理和物资装备工作。

  10、负责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151人,实有人数168人;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数11人;离退休人员6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2390.50万元,比上年增加2691.51万元,增长27.7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082.59万元,比上年增加2500.2万元,增长26.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12.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3.6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1970.3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6.3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704.40万元,比上年增加2748.42万元,增长30.69%,其中:基本支出7858.6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7.14%;项目支出3845.7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2.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420.19万元,比上年增加1671.9万元,增长19.11%。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新增加办案用房,项目经费比去年相应增加。二是有部分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34.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8810.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0.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86%;卫生健康支出353.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8810.8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498.57万元,下降14.54%。其中:

  “检察”(款)2019年度决算8810.8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498.57万元,下降14.54%。主要原因:年初财政拨款有结余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570.3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14.30万元,下降35.5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552.3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09.43万元,下降35.90%。主要原因:根据离退休人员及养老保险等实际需求及变化安排支出。

  “抚恤”(款)2019年度决算17.9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4.87万元,下降21.31%。主要原因:根据死亡人员及变化安排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53.7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77.22万元,下降33.3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353.76,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77.22万元,下降33.38%。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医疗保障需求安排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858.6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9.28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25.28万元减少4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80万元减少3.80万元。主要原因:我院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公务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79.2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21.48万元减少4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43.1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43.10万元持平。2019年购置(更新)2辆,车均购置费21.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36.1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78.38万元减少42.21万元,主要原因:我院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公务支出。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5.9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2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35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5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077.69万元,比上年减少20.99万元,减少原因: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3.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5.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5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6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23台,523.3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33.56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检察”款:指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4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6%,涉及金额150.56万元。其中三个项目采取简易程序评价,一个项目采取普通程序评价,评价结果为:采取简易程序评价的项目为:互联网接入费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88分;信息化运维费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88分;绩效评审咨询服务费综合评价得分为86.5分。采取普通程序评价的项目为安检安保工作经费项目,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83.86分,绩效级别评定为“良好”。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2019年顺义检察院为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和院党组的工作部署做好各项改革叠加运行的保障工作,努力探索建立适应新的组织机构和办案模式的保障体系,服务检察办案,服务改革。顺义检察院通过完善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格局,推动管理机制规范化、行政事务管理信息化和保障队伍专业化建设,全力保障检察中心工作。2019年北京市财政局(京财公检法指【2019】921号)批复顺义检察院年初预算项目安检安保工作经费82.56万元,用于保障机关办案及人身安全。

  顺义检察院安检安保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项目经费已全部用于支付安检安保项目,保障了社会公共服务机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为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提供了保障,提高了工作效率。

  针对顺义检察院安检安保项目需求,主要包括(1)日常卫生:门前三包、室内室外;(2)家具搬运及相关的临时性工作;(3)出入人员及内部员工的安检工作;(4)协助库房盘点复核、展厅清点、盘点工作;(5)收发文报送及登记工作;(6)巡视工作;(7)保安员要严格遵守保安守则,忠于职守,恪于职责;(8)严格按规定着装,佩戴保安标志和上岗证件,注意仪容仪表;(9)坚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讲粗话;(10)严格交接班制度,下班补接,上班不离;(11)做好来客登记及联系工作;(12)牢记火警、匪警、和直属上级领导的电话号码和无线电通讯呼号。需要设置中控岗、门岗、巡逻岗、安检岗、夜班岗、机动岗。

  (二)评价结论

  经专家评议,2019年度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安检安保工作经费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3.86分,其中项目决策11.52分,项目管理24.14分,项目绩效48.2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决策方面

  1、项目决策依据不够充分

  顺义检察院年度工作计划中并未明确提出安检安保项目的计划安排,决策程序不够规范,未提供与安检安保项目有关的政策文件作为支撑。

  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的指标不够科学合理,可衡量性较弱。

  比如,产出进度指标应根据具体的事件分不同的时间段进行安排,从遴选保安公司、启动项目、项目实施、管理过程等各阶段均应体现在进度计划中;数量指标不仅有安检安保服务人员的总需求数,还应该设置清楚哪些安保人员负责哪些岗位;质量指标设为安全性提高,安全性提高如何衡量,提高的程度与标准如何体现等。

  (二)项目管理方面

  1、缺少项目实施方案

  对于项目的实施,应该设置总体实施方案,从项目立项背景、项目目标、实施内容、进度安排、组织机构、资金保障等各方面全要素展开详细阐述,以便指导项目的有效实施;

  2、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未提供安保项目管理办法,未将考核制度及奖惩机制制度化。提供资金使用相关的制度,对项目管理层面的制度建设不够健全,对该项目实施过程如何监管,监管措施等描述不清晰。

  3、项目实施过程性资料不够完整、过程指导力度不够。

  缺少项目执行监督检查过程记录、保安的工作职责要求、考核要求、岗前培训达标要求等材料,另外,有关教育培训的签到数据有疑似现象。提供的华信中安(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4月-6月、7月-9月和10月-12月3个季度的保安工作计划完全相同。

  4、财务支付进度与合同规定不符

  合同约定按月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保安费,但实际按季度支付保安费,与合同约定不符。

  (三)项目绩效管理

  可行性论证报告不清楚

  对安检安保服务人员的需求分析不够清楚,目前安保工作人员现状如何,有多大缺口,对不同岗位的需求分析阐述的不够清楚。

  (四)建议

  1、提高决策的论证依据和科学性

  每年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进行需求论证,根据需求进行决策,提高决策的论证依据和科学性;规范决策过程资料和决策程序。

  2、加强项目指标设定的科学性

  科学合理地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无论是数量指标、质量指标还是进度指标,都应该细化可衡量。

  3、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制定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机制,保障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更加有序,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保证绩效考评有据可依。

  4、制定完善的项目实施方案

  明确主管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的责任分工,合理科学安排项目进度,有效监督检查项目落实;人员需求信息需有总体安排和前期摸底,需科学合理的安排岗位人员需求量。

  5、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管理

  加强财务制度管理,更加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科学记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避免财政资金使用风险。

  6、注重项目实施的过程性管理

  加强基础工作的精细化,修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内部控制的执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随机抽查安检安保的工作状态,并记录检查过程,起到监督检查的效果,保障项目实施各环节资料更加完整,档案资料有序存档,以便后续项目实施工作更好的开展。对保安公司的安保服务工作应加强指导和监督,结合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改进和提升措施等等,有针对性制定工作计划,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加强项目的过程监管和事后评价总结分析,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