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财政 > 财政专题 > 2019市级部门决算专题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03 10:00    来源: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分享: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共有1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审判业务部门14个,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南口人民法庭、沙河人民法庭、小汤山人民法庭、回龙观人民法庭、天通苑人民法庭、北七家人民法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非审判业务机构4个,包括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根据法律规定,主要负责审判辖区内刑事、民事和行政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人民法院的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并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以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291人,实际人数284人;事业编制21人,实际人数18人;聘用人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87人。

  离退休人员6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1672.85万元,比上年增加3785.31万元,增长21.1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958.57万元,比上年增加3115.67万元,增长17.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44.3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5.6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914.1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36%。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933.64万元,比上年增加3537.7万元,增长21.58%,其中:基本支出14497.3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2.73%;项目支出5436.2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7.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164.08万元,比上年增加3357.76万元,增长19.98%。主要原因:小汤山法庭及南口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55.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54.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73%;教育支出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0.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4%;卫生健康支出775.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7754.8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892.16万元,增长11.93%。其中:

  “法院”(款)2019年度决算17754.8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892.16万元,增长11.93%。主要原因:实有人员增加,新建法庭面积增加,相应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2、“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1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4.47万元,下降52.16%。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4.1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4.47万元,下降52.16%。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精神要求,减少培训计划安排。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820.9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11.33万元,下降20.4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770.5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41.71万元,下降23.88%。主要原因:根据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实际需求及变化安排支出,本年度实际发生情况略低于预计数。

  “抚恤”(款)2019年度决算50.3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0.38万元,增长65.83%。主要原因:根据2019年离退休去世人员实际支出,本年度实际发生情况高于预计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775.0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00.26万元,下降11.4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775.0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00.26万元,下降11.45%。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发生支出,本年度实际招录人数比预计招录人数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无此项收支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此项收支情况。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9355.0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43.48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62.70万元减少19.2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持平。法院财物上划市级统管后因公出国(境)费用统一安排在市高院。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5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5.78万元减少5.22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原则,减少非刚性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法院之间交流学习等。公务接待4批次,公务接待43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42.9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56.92万元减少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15.8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5.85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购置(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5.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27.0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41.08万元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原则,减少非刚性支出。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4.8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6.1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5.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0.37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7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220.05万元,比上年增加100.05万元,增加原因:实有人员增加,新建法庭面积增加,相应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2.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90.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71.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87.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3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2.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46台,966.0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此项收支情况。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93.69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法院"经费:为保障法院司法审判工作运行,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支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支出,以及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运行管理支出等,包括办案费、场地租赁费、劳务费、司法邮寄费、法律宣传费、诉讼服务、专用的设备购置和维修、审判业务用房和人民法庭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费用。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1.25%,涉及金额1104.19万元。按简易评价4个,评价结果1个优秀,3个良好。按普通程序评价1个,为信息化运维项目,评价结果良好。

  二、信息化运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信息化运维项目的主要内容为:信息化运维、执行指挥中心系统运行维护、网络调解、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机房及电路租赁、CNKI数据库技术服务费、舆情监测费。主要实现绩效目标为:保障本单位办公及审判工作信息化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及早发现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全面提高法院工作效率,保证法院网络办公业务的便捷性和高效性。

  (二)评价结论

  通过对项目决策分析、项目管理分析、项目绩效及综合评价分析,该项目绩效目标明确;项目单位预算管理规范,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较为良好;项目实施后,基本保障了昌平法院信息系统稳定持续运行,为信息化业务应用提供有力支撑,保证信息化系统数据和设备的安全,全面提高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效率,有效推动法治信息化建设。但仍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风险防范、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需进一步对绩效指标细化量化;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等问题。

  通过评价,项目综合评定结论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填报不够规范:对中期目标和年度目标未进行设定;个别指标细化量化不足,合理性不足,如:产出指标中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产出成本指标。

  2.项目实施方案不够完善、制度建设不够健全:对于制度构建与遵循、管控措施、考核验收、风险防控与应急等要素不足。实施方案的不完善,使其指导意义不足,有效性欠缺。

  3.项目执行过程监督管理不够严谨,相关措施不到位,部分合同项目管理过程未留痕,无法体现项目实施的有效性。

  4.预算申报精细化不足,预算编制依据不够充分:该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量化,部分内容依据不充分,使其成本控制不足。

  5.项目绩效成果资料不够充分,不利于项目实施效果的体现。

  (四)建议

  1.科学设定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要与单位职能相关;细化量化项目的绩效指标、使绩效指标具有可衡量性,提升对项目执行的指导意义。

  2.完善项目实施的管理方案,引入过程监督、制度构建与遵循、项目验收与考核、风险控制及应急预案等要素,使其具有更加有效的指导意义。

  3.加强过程监督管理,明确项目实施主体的责任,对于监督管理的资料留痕。

  4.预算编制工作应在科学合理规范的前提下进行,按照项目规模、项目实施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依据北京市相关行业标准、项目实际需求量以及与之匹配的人员工作量编制专项资金预算,使预算更加精准,避免超额支出以及结余较大的情况,进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资料的收集和档案整理,以便于充分体现该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