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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03 10:0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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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内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庙城人民法庭、雁栖人民法庭、汤河口人民法庭、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13个职能部门和1个后勤服务中心。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的职责,是通过审判活动,惩治一切犯罪分子,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辖区内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经济秩序,保卫辖区内所有制财产、集体所有制财产,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196人,实有人数190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数13人;离退休人员6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7989.74万元,比上年减少167.75万元,降低0.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775万元,比上年增加93.28万元,增长0.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69.2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1105.7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320.45万元,比上年增加844.68万元,增长6.3%,其中:基本支出10233.9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1.46%;项目支出4086.4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8.5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989.74万元,比上年减少167.75万元,降低0.6%。主要原因:落实国家政策调整相关人员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20.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 13240.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8.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32%;抚恤支出2.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1.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3240.4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575.55万元,增长13.5%。其中:

  "法院"(款)2019年度决算数 13240.4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575.55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等有关政策导致经费预算增加; 新录用人员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2019年度决算618.3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02.56万元,下降24.67%。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决算数615.7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14.21万元,下降15.65%,主要原因:根据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实际需求及变化安排支出。

  "抚恤"(款)2019年决算数2.6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7.36万元,减少93.4%,主要原因:按照实际需求安排抚恤金的相应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9年决算数461.6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8.39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按照实际需求安排的相应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0233.9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本级一个所属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7.71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35.28万元减少17.5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上划至市级财务管理后,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安排该项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2.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7.22万元减少4.52万元。主要原因压缩三公经费,减少接待费用。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购买茶叶、矿泉水。公务接待31批次,公务接待18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15.0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28.06万元减少13.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15.0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28.06万元减少13.05万元,主要原因: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42.9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2.9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2.9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9.28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6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648.97万元,比上年增加141.2万元,增加原因:落实国家政策,相关经费增加,导致经费预算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43台,1271.2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23.6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法院"经费:为保障法院司法审判工作运行,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支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支出,以及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运行管理支出等,包括办案费、场地租

  赁费、劳务费、司法邮寄费、法律宣传费、诉讼服务、专用的设备购置和维修、审判业务用房和人民法庭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费用。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1.25%,涉及金额530.56万元。评价结果(75---90分)之间。从评价总体情况看,上述项目立项符合单位职责和业务工作要求,绩效目标设置重点突出、科学合理;项目申报程序规范,决策流程明确;项目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规范,资金使用整体安全且合规;项目完成情况良好。通过项目实施,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高效、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审判区租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项目背景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自2004年搬入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59号(现所在地址),近10年来,我院增加办公人员近160人,已经挤占了11个审判法庭、1调解室、8个谈话室用于审判、执行一线人员办公,总面积约为1200平方米,已严重影响了审执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按照对于职务级别办公面积的要求,以及我院实际招录的办公人员数量增长的需求,在核定出需要增加的建筑面积后,开始选择可以租用的办公地点。

  由于我院地处郊区,符合需求面积的可租用建筑较少,在多方考察后,只有现租用的地址,面积符合要求。

  为了缓解院机关的审判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特申请设立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区(以下简称"第二审判区"),将部分业务部门搬到第二审判区办公。

  2、项目资金情况

  "审判区租金"项目批复预算资金为135.00万元。

  3、绩效目标

  "审判区租金"项目总体目标为"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和更好的诉讼环境,并且更细致的完善司法工作"。通过评价,该项目综合得分83.80分,项目绩效级别评价结论为"良好"。

  (二)评价结论

  1、项目产出及效果评价分析

  (1)项目效率性分析

  项目进度指标"由当年的实际情况和案期较长案件进行衡量"不合理,与项目合同约定不一致,合同已明确规定租赁费用付款时间,不受案件影响。

  (2)项目完成质量

  目前办公区,基本按照近几年的案件需求配备相应数量的接待室等,大大改善了当事人的接待环境,同时增加了的小办公室,更好的对案件承办人团队办公提供了更加整洁的环境。

  (3)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此项目自实施以来,在第二审判区设置了审判法庭、接待室、谈话室、案款发放场所、安检室、当事人等候室、执行一线人员办公室、法警工作室、会议室、值班室等审判工作业务房间。

  其大力改善了我院执行干警的办公环境,执行局在我院审判楼工作时,挤占了部分审判法庭、调解室、谈话室用于执行一线人员办公。并且由于接待室有限,很多执行法官需要在拥挤的立案大厅接待当事人发放执行案款。嘈杂的环境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同时对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形成隐患。

  (4)项目可持续影响

  本项目坚持服务群众,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更及时,更有效的保障执行申请人的自身利益,全方位打击老赖等人的拒执行为,着力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

  (5)服务对象满意度

  项目绩效目标满意度指标设定当事人满意度指标99.00%以上。项目实际开展了两方面调查,分别是:"当事人满意度"和"办公人员满意度"两个方面,评价组分别抽样调查10份满意度调查表,分别调查对办公环境、工作效率、保密性、服务态度等方面展开调查,抽查满意度比率,其中办公人员非常满意达70.00%,满意达30.00%,满意度达到100%;执行当事人满意度达到97.00%。

  (三)问题 

  1、绩效目标的设计不够全面、具体,不利于绩效评价、衡量

  2、绩效报告撰写简单,不够全面

  3、制度不完善

  (四)建议

  1、细化、量化绩效目标

  2、完善相关制度

  3、充分体现项目效果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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