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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03 10:00    来源: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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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门,是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开展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的重要基地。职能主要包括:(1)根据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发挥对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轮训主渠道的作用,有计划地培训和轮训局级领导干部、局处级国家公务员、后备干部、理论宣传骨干,负责学员在校(院)学习期间的考核。(2)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重大现实问题进行理论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3)以党政干部、理论骨干为主要对象,开展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在职研究生教育。(4)负责对全市基层党校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基层党校骨干教师的培训和党校教材的编写工作。(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创建于1950年11月(其前身“中共北平市委干部训练班”,建于1949年1月),“文革”期间被迫撤销,1978年复校。1988年,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北京市行政管理干部培训中心。1993年,正式挂牌北京行政学院,实行“两个牌子,一个班子”的管理模式。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设有30个处级机构,其中教学科研机构10个,教学科研辅助机构3个,教学科研行政管理部门16个,后勤管理部门1个。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党校部门行政编制185人,实际162人;事业编制301人,实际20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6762.42万元,比上年增加690.99万元,增长2.6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600.26万元,比上年增加5555.96万元,增长27.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50.4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2.7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794.2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1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1055.6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1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884.30万元,比上年增加1567.89万元,增长6.72%,其中:基本支出17989.7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2.29%;项目支出6894.5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7.7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044.87万元,比上年增加4800.12万元,增长24.94%。主要原因: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和追加3个工程项目,图书馆地下书库改造工程、口字楼党性教育基地二期工程、马尾沟教堂附属山字楼加固修缮工程2019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78.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20833.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8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39.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5.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0833.5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888.03万元,下降9.06%。其中:

  “教育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4134.6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75.91万元,增长18.77%。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统一政策,调整人员经费。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16698.9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663.95万元,下降15.95%。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统一政策压缩一般性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2019年度决算1039.2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039.23万元,增长100%。其中:

  “文物”(款)2019年度决算1039.2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039.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追加工程项目,马尾沟教堂附属山字楼加固修缮工程2019年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19年度决算805.7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81.25万元,增长10.0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805.7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81.25万元,增长10.08%。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统一政策,调整人员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6521.2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下级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7.33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38.10万元,减少50.7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72.3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91.02万元,减少18.68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统一政策压缩一般性支出。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国内外学术交流及教学科研研讨等方面。北京行政学院赴孟加拉小组参加国际论坛;北京行政学院赴埃塞小组就公务员培训、创新管理、领导力提升等方面进行交流座谈,并进行授课;北京行政学院赴越南和马来西亚小组、波兰和乌克兰小组、英国和德国小组开展校际合作与学术交流。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26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78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11.1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2.26万元,减少21.13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统一政策压缩一般性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国内外学术交流和教学科研研讨及接待国外学术交流团组。公务接待127批次,公务接待97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3.8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4.82万元,减少10.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19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3.8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4.82万元,减少10.97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统一政策压缩一般性支出。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8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7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23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7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404.94万元,比上年增加213.64万元,增加原因:增加原因:教学培训任务增加,所需物业等保障费用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38.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60.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9.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5台,128.9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干部培训:是指采用一定的培训方法,使干部在理论知识、能力素质方面得到提升的过程。党校要进一步发挥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作用,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强化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全面提升能力素养,解决新形势下能力欠缺、“本领恐慌”问题,更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6、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校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27%,涉及金额2370.26万元,占批复到位项目总资金6838.76万元的34.66%。 其中对 1个项目进行了普通程序评价, 对1个项目进行了简易程序评价,评价等级均为良好。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干部教育培训是组建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基础和先导,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高干部队伍理论素养、增强党性修养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中指出“我们党要在中国长期执政,必须源源不断培养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的执政骨干”。因此,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任务举足轻重。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校(北京行政学院,以下简称“市委党校”)作为北京市委直接领导下的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阵地,加强干部党性锻炼的熔炉,在干部队伍教育建设和培训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以下简称“市委组织部”)历年对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班次的工作安排,承担组织部主体班培训任务,并作为常规工作逐年度开展。

  为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党性修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市委党校依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等中央和北京市委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经与市委组织部沟通下一年度拟开展培训班次安排后,向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申报2019年度组织部主体班培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经市委组织部和市财政局审批通过后,项目予以立项实施,并根据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班次报名工作的通知》组织具体培训工作开展。

  2、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项目由市委党校教务处牵头组织,学员工作处、教研部、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配合开展。各部室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其中:教务处负责制定总体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各培训班次教学管理、报告会工作;学员工作处负责各培训班次学员管理工作;教研部负责制定分专题教学计划;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学员住宿等综合保障工作;信息中心负责教学辅助设施使用和维护工作。

  3、项目主要内容

  作为市委党校常规工作,项目需根据市委组织部年度培训工作安排逐年度开展。相较于2018年度开设主体培训班6期,举办报告会30场,2019年度对主体培训班次、内容进一步丰富,原计划开展培训班次16期,举办报告会30场。年中根据市委组织培训计划调整部分班次,项目资金实际用于支持开展13个主体培训班以及3场报告会。

  项目申请年度预算1805.64万元,2019年3月,市财政局以《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校2019年预算的函》(京财教育〔2019〕53号)批复项目预算1805.64万元。2019年7月、10月市财政局核减项目经费474.61万元,核减后项目经费为1331.03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支出金额为1114.88万元,预算执行率83.76%。

  市委党校在申报2019年度项目预算时,随同填报了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明确2019年度绩效目标为:

  (1)带领学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系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扎实开展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研究京津冀协同发展与首都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能力训练。

  (2)提高学员的理论素养,增强党性修养,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拓展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提高政治能力和履职能力。引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支持。

  (3)通过培训,形成理论文章汇编、党性分析报告汇编、境外培训总结汇编和研修报告汇编等学员培训成果。

  (二)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项目综合得分87.85分,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良好”,具体评分情况见表

  (三)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设置有待完善,绩效目标调整需进一步规范

  项目围绕拟开展的培训班次、报告会场次设定了年度绩效目标,但绩效目标需进一步完善:一是,数量指标设置不够全面,仅从培训期数、人数方面设定相应指标,缺乏培训时长、教材印刷或购买份数等与预算资金支出相关的产出予以体现;二是,效益指标设置较为宽泛、笼统,均为定性表述,效果实现情况难以定量考核。

  此外,年度绩效目标由市委党校与市委组织部沟通确认下一年度培训计划安排后,于2018年度编制上报,但市委组织部最终培训计划于2019年3月确定,且执行过程中会根据实际培训需求调整,导致2019年度部分班次取消或变更,实际开展培训班次与年初设定目标不够一致。市委党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根据预算核减、培训班次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年度绩效目标并报市财政局备案,绩效目标调整程序需予以规范,如若仍按照原计划目标对培训开展情况进行验收、评价,相关指标无法按照预期完成,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评价结果。

  2、预算测算需进一步细化,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存有差异

  在预算编制阶段,项目从培训费、其他资本支出(教材)、委托业务费(住宿)进行年度预算需求测算,但项目申报文本中缺乏三方面费用的测算依据、标准,预算测算不够细化。从预算评审结果看,项目按照培训人天、单项培训成本测算各培训班次费用,但单项培训成本亦缺乏具体、细化测算标准,且费用测算维度、口径与项目申报文本不够一致。同时,受市委组织部部分培训班次取消或培训人次减少影响,项目年中涉及2次预算核减,资金核减后未针对各期培训班次或具体支出明细重新细化预算,对年度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强,且项目年度经费核减后亦未能全部予以支出,预算执行与核减后预算略有差异。

  3、资金支出管理有待加强,财务核算需进一步规范

  项目整体资金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资金使用按照内部审批程序执行,但年度资金使用与会计核算仍有待规范:一是,由于部分培训班次需跨年度开展,2019年度项目经费中列支了2018年度部分培训班次费用,该部分费用未纳入年度预算申报资金中,且2019年度尚有部分已开展工作经费需由2020年度项目经费予以支持,该种资金支出方式与年度预算管理要求不够相符。二是,项目资金由教务处、学员工作处、后勤服务中心按照教学管理、学员管理(不含住宿)、住宿费进行费用结算与管理,未按照预算批复科目核算。三是,委托业务费实际用途与预算批复用途不够一致,且费用在基本经费、项目经费间分摊比例、标准不够明确,缺乏细化分摊测算过程。

  (四)建议

  1、完善绩效目标设置,及时根据年度预算和工作内容变动情况调整绩效指标

  建议市委党校在以后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填报阶段,深入分析年度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围绕涉及预算资金的各项支出内容,逐一设置数量指标,将培训时长、教材购置等与预算支出直接相关的指标纳入目标编制范围,确保年度绩效指标与工作内容、预算相匹配,能够全面体现项目资金投入的直接产出。同时,建议市委党校在对以往年度项目实施成效充分梳理、总结基础上,深入挖潜诸如培训产生研修成果数量、培训工作开展对干部履职绩效考核评分评级提升程度等量化效果,避免项目效益指标内容宽泛、笼统,缺乏年度工作效果的鲜明特色,并在后续注重跟踪项目实施发挥作用的典型案例,全方位体现项目资金使用效果。

  此外,鉴于培训班次存在根据市委组织部次年确定的培训通知或有关政策临时调整情况,建议市委党校在后续年度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市委组织部加强沟通交流,动态掌握培训班次拟开展或取消情况,针对确需取消或调整的培训班次以及预算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对应绩效目标,履行相关调整手续并报市财政局备案,确保绩效目标与年度实际开展培训班次、调整后预算相匹配,能够作为后续评价工作基础参考数据。

  2、科学、细化预算编制,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建议市委党校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算的精细化管理,在预算编制时,能够结合以往年度预算安排、资金使用情况及年度拟开展工作内容,科学、细化测算年度资金需求,对照培训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标准,明确各支出明细测算依据、测算过程,保持各项申报材料预算测算口径一致;对于因部分工作内容跨年开展,下一年度资金涉及支付上年度工作经费的情形,在年度项目申报时将该部分工作经费与预算年度拟开展工作经费分别测算;存在预算调整情形的,应根据调整金额重新测算各明细科目预算。在此基础上,按照预算批复科目使用资金,规范财务核算,涉及经费分摊使用的需明确分摊依据,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定期监控,及时发现预算执行偏差及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改进。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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