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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03 10:00    来源: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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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是1989年1月26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直属事业单位,1990年7月正式对外办公,2006年实行参公管理,2018年12月机构改革中转隶北京市农业农村局领导,为副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前承担的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的行政职能划转到市农业农村局。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农村改革与发展进行决策研究,统一规划和组织市农口各区县、局及有关单位开展农村战略研究和政策研究;负责北京市农口经济信息系统的规划、开发、建设与管理,负责市农口综合经济信息的采集、存贮和开发利用,为领导机关和郊区农民开展信息服务;承担农业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以及农业区划和规划工作;组织农村经济改革试验区和农业区划成果应用试验试点工作;开展对郊区农业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史、改革史的研究及其相关地方志、文献资料的编纂工作;开展农村改革与发展的理论研究,组织和参加市内外以及国际学术交流。

  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有3个二级预算单位:为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本级)、北京市城乡经济信息中心、北京市农村财务管理事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16人,实有人数11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7128.97万元,比上年10547.36万元减少3418.39万元,下降32.4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919.65万元,比上年减少3627.71万元,下降34.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02.5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7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15.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2%;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2.0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3%。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726.97万元,比上年减少3257.64万元,下降32.63%,其中:基本支出4665.0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9.35%;项目支出2061.9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0.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902.56万元,比上年10521.87万元减少3619.31万元,下降34.40%。主要原因是:1、根据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控一般性支出、“约法三章”、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工作要求,一般性支出比2018年决算数压减10%。2、中心机关纳入2018年机构改革单位,2019年有4个承担农村经管职能处室31人划转到北京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基本经费预算889.18万元及项目支出预算2353.78万元从我单位划转到市农业农村局。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00.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73.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1.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1.45%;农林水支出6333.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97.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73.2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98.05万元减少24.82万元,下降25.31%。其中:

  “进修与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73.2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98.05万元减少24.82万元,下降25.31%。主要原因是单位精简培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94.29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100.73万元减少6.44万元,下降6.3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94.29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100.73万元减少6.44万元,下降6.39%。主要原因是2019年单位有1位离休1位退休人员去世,应由单位负担的事业单位离退休费部分不再支付。

  3、“农林水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6333.28万元, 比2019年年初预算6178.88万元增加154.40万元,增长2.50%。其中: 

  “农业”(款)2019年度决算6333.28万元, 比2019年年初预算6178.88万元增加154.40万元,增长2.50%。主要原因: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调整增加基本经费-人员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665.0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1.93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01.72万元减少49.7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20.7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45.09万元减少24.34万元。主要原因: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出国人数。 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日本执行农业生产经营信息服务培训任务14天及受台办委托承办第22届京台科技论坛乡村交流活动等方面。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9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31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5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4.34万元减少3.84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招待专家项目论证、外埠兄弟省市来京交流座谈等。公务接待15批次,公务接待107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30.6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52.29万元减少21.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17.21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17.21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3.4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5.08万元减少21.61万元,主要原因:连续两年对单位5辆国Ⅰ和国Ⅱ老旧机动车进行更新,新车维修费用低,另外单位严格控制车辆使用,使公务车运维费总支出减少。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7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5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3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84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7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74.32万元,比上年482.09减少7.77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2019年按照相关规定,加大单位管理力度,压缩会议支出次数和天数,使会议费支出比上年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6.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3.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3.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9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4.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5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8台,357.4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收支情况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农村经济研究:是以农业为基础、以乡村为区域、以农民为群体的经济调查和分析研究。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所负责的农村经济研究,坚持服务于首都城市功能定位、服务于首都“三农”工作的总体要求,紧扣具有首都特点的乡村振兴战略这个时代主题,既包括学术理论探讨也包括实际调查研究,既着力于短平快的调查分析也着眼于长远的战略设计,既开展体制机制类的改革研究也开展结构效益类的发展研究,既注意国际国内的比较研究也注意京郊农村的经验总结,既推进对上政策层面的成果应用也推进基层实践层面的成果应用。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绩效评价情况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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