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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03 10:00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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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于2002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管理中心同时保留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

  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中心设置3个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内设12个处室和工会;垂直管理20个分支机构(18个管理部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结算中心);下设2个所属事业单位:北京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中心、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编制、执行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北京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资金(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补贴、房改售房款)的管理,主要包括:

  1.住房资金归集支取管理;

  2.住房资金财务核算;

  3.住房资金系统及数据管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589人,实有人数57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0757.28万元,比上年减少1572.99万元,下降3.0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0077.60万元,比上年减少2092.46万元,下降4.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076.1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4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0380.39万元,比上年减少862.57万元,下降1.68%,其中:基本支出22140.9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3.95%;项目支出28239.4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6.0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755.87万元,比上年减少1573.11万元,下降3.01%。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380.3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50380.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度决算50380.3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370.61万元,下降4.49%。其中:

  “城乡社区住宅”2019年度决算50380.3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370.61万元,下降4.49%。主要原因:严控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2140.92万元,无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一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78.77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06.54万元减少127.7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1.6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6.75万元减少25.14万元。主要原因:管理中心严格执行年度工作计划,不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出访。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为保障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台湾同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益,根据工作安排,赴台参加培训。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1.61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90万元减少1.90万元。主要原因:管理中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本部门本年度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377.1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477.89万元减少100.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319.9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44.32万元减少24.41万元。主要原因:管理中心预算申报的车辆型号停产,新能源车辆改变型号导致价格减少。2019年购置更新19辆,车均购置费16.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57.2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33.57万元减少76.32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出行。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维修15.8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1.9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9.48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1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53.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0.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0.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72.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2.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3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2.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50台,935.6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0台(套),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部门不属于此项支出的统计范围。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4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5.90%,涉及金额26696.98万元,评价结果为优秀9个、良好5个,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项目7个,涉及金额25179.91万元,评价结果为优秀2个、良好5个;简易程序评价项目7个,涉及金额1517.07万元,评价结果为优秀7个。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随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的飞速发展,业务档案数量逐年激增,为积极顺应管理中心业务发展新常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北京市档案局印发<关于加强市属单位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档发[2012]8号)等文件要求,管理中心申请了“2019年档案库房”项目。该项目预算批复资金371.6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支出371.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有力保障管理中心工作有序运行。

  (二)评价结论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档案库房”项目,经专家评审,综合得分91.49分,其中项目决策13.33分,项目管理26.83分,项目绩效51.33分,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绩效指标设计不够全面、不够科学。

  2.绩效成果展现不充分。

  (四)建议

  1.科学设计绩效指标,注重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2.加强往年实施情况的梳理、总结及满意度调查结果的汇总分析,充分展现项目实施成果。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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