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财政 > 财政专题 > 2019市级部门决算专题

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03 10:00    来源: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

分享: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京编办发〔2019〕10号),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更名为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依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市地勘局内设机构和所属部分事业单位的函》(京编办事〔2015〕47号),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内设12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宣传处、团委)、工会等,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综合业务处、地质勘查处、能源地质处、水文地质处、地质环境处、工程技术处、安全生产处、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地质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离退休工作处及机关党委(宣传处、团委)、工会等。

  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下属10个预算单位,全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本级、北京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北京市地质研究所、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信息中心、北京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北京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北京市地质工程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地质工程勘察院、北京市地质勘察技术院、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综合服务中心、北京市地热研究院等。

  2.部门职责

  (1)承担本市矿产地质勘查、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勘查、环境地质和地质灾害调查、专项防治及地质环境保护、监测等有关工作;负责本市矿业开发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地质勘查工作。

  (2)负责引进并推广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组织本市矿产勘查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工作。

  (3)参与本市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研究工作;负责本市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4)承担本市地下水资源勘查、评价、监测、分析等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人工排水和回灌的技术性工作。

  (5)负责所属地质队伍的管理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地勘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6)承担北京地区地质行业特种职业技能的认定工作。

  (7)负责本市地质勘查、矿业开发方面的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950人,实有人数133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99266.75万元,比上年减少17341.20万元,下降14.8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0135.17万元,比上年减少15260.42万元,下降14.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950.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6.5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25182.6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7.9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5002.4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5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1782.25万元,比上年减少16907.23万元,下降15.56%,其中:基本支出52867.7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7.60%;项目支出38914.5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2.4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3168.13万元,比上年增加2505.94万元,增长4.13%。主要原因:2018年度结转的基本建设项目在2019年度实施。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469.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7.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62%;教育支出30.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2.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7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91.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6%;城乡社区支出120.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1537.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3.8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837.3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统计信息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837.3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2、“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0.1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44万元,下降4.58%。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30.1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44万元,下降4.58%。主要原因:压缩一般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2019年度决算4752.5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58.70万元,增长13.3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4752.5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58.70万元,增长13.32%。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抚恤金等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191.1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21.64万元,下降9.1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2191.1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21.64万元,下降9.19%。主要原因:职工医疗经费减少。

  5、“城乡社区支出” (类)2019年度决算120.22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19年度决算120.22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类)2019年度决算51537.8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648.30万元,增长5.42%。其中:

  “自然资源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51537.8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648.30万元,增长5.42%。主要原因:增加基础地质等工作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8.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918.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918.7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918.78万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918.7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918.78万元。主要原因:增加基本建设项目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2816.3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0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4.58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6.41万元减少61.8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4.89万元减少24.89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9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4.28万元减少3.30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减少公务接待费用。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地勘单位之间的交流、座谈及与相关科研项目合作单位之间的业务学习、研讨等。公务接待11批次,公务接待47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33.6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67.24万元减少33.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7.71万元减少17.71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33.6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49.53万元减少15.93万元,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减少维修维护成本,另外因公务用车改革,减少财政供养的一般公务用车数量。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1.0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2.9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7.7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92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00辆(其中财政经费保障1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8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52.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88.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1.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41.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26.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0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74.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6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00台,2038.7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8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部门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统计范围。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地质调查:是指一切以地质现象(岩石、地层、构造、矿产、水文地质、地貌等)为对象,以地质学及其相关科学为指导,以观察研究为基础的调查工作。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指用于自然资源调查、地质灾害防治、水质监测、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等公益服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8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6.36%,涉及金额27478.75万元。评价等级为“优秀”项目9个,占比32.14%;评价等级为“良好”项目19个,占比67.86%。

  二、北京地区泉水调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十八大”报告提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并把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国家战略。“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指出当前北京面临河水断流、地下水超采、地面沉降等生态系统退化的问题,提出要保护水文化,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能否对历史名泉、玉泉、山泉及白浮泉加以治理,像济南趵突泉一样实现复涌。

  北京市“十三五”规划制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对水资源、环境及生态需求上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指出生态涵养区(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以及昌平区和房山区的山区)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格局中,西北部生态涵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涵养区是首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保护地,也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敏感区域,应将保障首都生态安全作为主要任务,坚持绿色发展,展现北京历史文化和美丽自然山水的典范区。

  泉是地下水的天然露头,它的出露、特点反映出岩层富水性、地下水补径排及其均衡等一系列特征。泉水作为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是地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撑,它不仅可以作为重要地下水供水水源,而且具有维护一方生态系统,滋养湿地,保障灌溉的作用,此外还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知识。因此,泉水是未来地区经济发展中不能破坏、要极力保护的一种重要自然资源。南水北调水进京后,开展涵养条件下北京地区泉水调查,进一步深入掌握泉的成因、流量、水化学现状等,研究泉水断流原因,掌握新水情下山区泉水开发利用情况,编著《北京地区泉志》,为加强泉的保护、管理、提高北京市水文地质条件认识和生态涵养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水平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二)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0.02分,综合绩效级别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项目实施规划依据不够充分,还需加强与自然资源保护规划的进一步衔接。

  2.项目部分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细化量化,可考量性较弱。

  3.项目调研形成的《北京地区泉志》,社会效益体现不够充分。

  (四)建议

  1.根据项目工作内容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强化对外协工作的管理。

  2.进一步深入研究绩效指标,科学设置绩效指标,合理设置可考核的效益指标。

  3.加强泉水的整体资源评价和服务社会的宣传,结合北京市水资源的规划布局提出泉水利用的规划,提升研究成果社会服务效益。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