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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03 10:00    来源: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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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需公开内设机构数量和下属单位数量及名称)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简称市文资中心)是市委宣传部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副局级。市文资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市属文化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出资人职责。

  2.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3.承担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责任。

  4.指导推进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文化资产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负责建立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6.指导督促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出资人的角度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7.指导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建立文化技术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运用。负责推进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文化科技创新,促进文化与科技、教育、体育、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8.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本市国有文化投融资体系,引导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面向资本市场融资,促进文化和资本市场对接。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管理文化发展相关专项资金。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和相关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建设。负责促进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产业发展。组织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开拓国际市场,推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文资中心设13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工会。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处、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产业促进处)、产权管理处(改革处)、财务预算处(统计处)、审计处、考核评价处(董事会工作处)、投融资处、科技创新处(文化融合发展处)、宣传信息处、项目协调处、对外交流处、人事处。下属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展示中心、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信息中心、北京市文艺院团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参公)110人,实有人数92人;事业编制40人,实有人数4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77336.973951万元,比上年减少33372.455067万元,下降30.10%。主要原因:2018年有追加的投贷奖补贴。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6589.971551万元,比上年增加4174.7478万元,增长5.76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584.28817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25%;其他收入5.68338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7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5284.440493万元,比上年减少42735.885764万元,下降39.60%,其中:基本支出5446.8571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3%;项目支出59837.58334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1.7%。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7331.90570万元,比上年减少33364.47238万元,下降30.14%。主要原因:2018年有追加的投贷奖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284.29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48.76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5054.59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3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19年度决算148.766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8.6932万元,下降16.1688%。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9年度决算148.766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8.6932万元,下降16.1688%。主要原因:压缩了培训标准、减少了培训范围。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19年度决算65054.593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294.766277万元,下降1.9514%。其中:

  "文化和旅游"2019年度决算23403.211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1620.938077万元,下降6.4775%。主要原因:第四届"首都文化企业30强,30佳"及"首都文创杰出人物"推选及发布等项目未开展。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9年度决算41651.382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26.1718万元,增长0.7893%。主要原因:投贷奖资金支持力度加大。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度决算80.930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0.2402万元,下降0.2959%。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年度决算80.930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2402万元,下降0.2959%。主要原因:年底慰问活动采用了邮寄方式节省了车费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446.708148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2.4124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83.4489万元减少11.036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59.878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60.0000万元减少0.1212万元。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境外举办"纪念北京东京缔结友城关系40周年"活动及"感知北京"北京文化产业交流对接系列活动等方面(需列示主要出国的会议、培训等事项),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15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9919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1689万元减少2.1689万元。主要原因: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2.533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1.2800万元减少8.74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万元,2019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未发生公车购置费,2019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2.533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1.2800万元减少8.7463万元,主要原因:加油保险节省。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7.14238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71790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673375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566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98.000727万元,比上年增加20.58526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1.69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0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6.78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5.48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4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9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8台,133.271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市属国有文化企业免缴国有资本收益的函》(京财资产〔2016〕802号),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2016至2020年期间免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因此我单位2019年无国资预算项目。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804.0002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投贷奖"联动,主要是通过"投贷奖"联动运营平台撮合企业股权融资及债权融资,并与财政支持资金实现对接。"投贷奖"政策对文化企业和金融机构在"投贷奖"体系内成功开展投融资业务的行为实施双向奖励。"投贷奖"支持资金分两大类,分别为企业类及机构类。企业类支持资金面向本市文化企业,具体包括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贴租、发债融资奖励、股权融资奖励等四类;机构类支持资金面向为本市文化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及联动运营平台,具体包括银行奖励、融资担保机构奖励、融资租赁机构奖励、股权投资机构奖励及"投贷奖"平台奖励等五类。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5个。其中,简易程序评价项目24个,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6.23%,涉及金额66373.76917万元。评价结果为: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项目18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项目7个。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投贷奖"项目支持资金分两大类,分别为企业类及机构类。企业类支持资金面向本市文化企业,具体包括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贴租、发债融资奖励、股权融资奖励等四类;机构类支持资金面向为本市文化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及联动运营平台,具体包括银行奖励、融资担保机构奖励、融资租赁机构奖励、股权投资机构奖励及"投贷奖"平台奖励等五类。

  2019年"投贷奖"项目年度预算42000万元,全部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计划对符合支持要求的文化企业拨付支持资金。根据资金支持方案,2019年"投贷奖"申报项目中,655家文化企业符合申报条件,核定支持资金41681.38万元。

  (二)评价结论

  2019年投贷奖项目绩效评定结论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填报质量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如产出数量指标没有分别对应"投贷奖"所支持企业、机构两大类设定数量指标,同时,指标设定为"不少于500家获支持单位",实际完成了654家单位的核定,指标值设定的明显偏低,科学性还需加强。

  (四)建议

  1.应根据北京市财政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填报预期绩效目标申报表,进一步明确不同类别的项目申报、审核以及验收的标准,数量指标的定量数值应更加精准。成本控制指标在设定总投入金额的基础上应有分项指标值,以便于事后进行对比性评价。

  2.作为扶持资金,应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投入的效益性体现。在政策导向上进一步科学定位,应该以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和项目实施效果为导向,追求使用公共财政资金的效果。在支持中小微企业和服务实体经济精神,缓解文化企业因"轻资产"导致的融资"难、贵、慢"问题的同时,也应重点关注项目实施是否能充分体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可持续影响,是否满足政府导向、社会需求和公共需求,是否能提高企业与社会公众的满意度。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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