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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03 10:00    来源:中共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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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关于同意调整市直机关工委党校机构编制的函》(京编办事[2009]113号)及《中共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京直发[2010]6号),中共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现内设办公室、教务部、科研部、培训管理部、继续教育部、电教信息部、后勤服务部等7个职能部室。

  我校所属单位1家,具体名称为:中共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无下属单位。

  中共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主要职责为:承担市直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及中青年后备干部的培训任务;承担市直系统专职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任务;承担北京市处级副职公务员任职和公务员初任的培训任务;承担干部继续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任务;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干部教育培训任务;承担市直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调研、专题学科研究及机关党建研究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无行政编制;事业编制56人,实有人数5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221.35万元,比上年增加108.59万元,增长3.4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127.26万元,比上年增加52.57万元,增长1.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7.2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096.27万元,比上年增加235.93万元,增长8.25%,其中:基本支出1637.8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2.9%;项目支出1458.4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7.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06.35万元,比上年增加126.59万元,增长4.11%。主要原因是2019年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等有关政策,2019年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2.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3082.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082.7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426.69万元,下降12.16%。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3082.7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426.69万元,下降12.16%。主要原因:一是培训计划调整相应减少了项目经费支出;二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了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637.8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3.61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2.29万元减少8.6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6.29万元减少6.29万元。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参团未能成行,因公出国(境)费用未支付。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23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0.23万元基本持平。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来校办理各项业务人员工作餐。公务接待27批次,公务接待76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33.3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5.77万元减少2.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25.8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5.89万元减少0.01万元。2019年更新公务用车1辆,车均购置费25.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7.4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9.88万元减少2.39万元,主要原因:新购置的车辆于2019年11月到位,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4.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8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2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53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5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9.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7.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3台,62.6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中共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9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0%,涉及金额1475.88万元。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项目3个,涉及金额968.40万元,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3个;简易程序评价项目16个,涉及金额507.48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以上的14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1个,培训交流项目因未成行项目资金调减为0万元未评分。

  二、教学保障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中共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后勤服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通过在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中引入物业公司作为后勤保障实体承担相应的餐饮服务、客房服务、会议服务、校内绿化、室内保洁、维修维保、安全保卫等工作,为学员学习和生活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满足工委党校教育教学培训需求。

  项目申请2019年-2020年总预算669.96万元,其中:2019年预算资金558.30万元,2020年预算资金111.66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支出556.4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物业服务费和维修材料费,2019年度预算结余资金1.8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67%。

  (二)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本项目综合得分为86.80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良好”。评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综合得分表.jpg

  (三)存在问题

  1.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全面、合理

  项目从服务培训学员数量、管理服务学校面积等方面设定年度绩效目标,具备一定的可考核性,但绩效指标设置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体现在:一是,数量指标设置不够全面,未能覆盖所有工作内容对应的直接产出,缺乏物业服务配备人员、维修设施设备等与工作内容或资金支出直接相关的数量指标;二是,进度指标仅对遴选服务商时间进行明确,未对各阶段工作任务服务周期、维修服务响应时效等设置更为细化、具体的约束指标;三是,效益指标仅设置了“管理的合规性”,指标内容笼统、宽泛,未体现出项目实施对工委党校后勤保障的实际影响;四是,服务对象定位不够全面,仅针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设置了“学员投诉率”指标,在校教职工等满意度未纳入考量范围。

  2.合同付款管理有待规范

  项目2019年度资金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且物业管理服务期内总资金支出经结算评审后亦未超出合同约定金额,但资金支付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2019年12月实际支付资金较合同约定略有增长,主要是用以弥补2020年预算压减可能带来的物业服务费尾款不足。该资金支付方式虽未对总资金支出造成实际影响,但不符合合同付款要求,且未及时对相应条款调整签署补充协议,合同约束力度不足。

  (四)建议

  1.完善绩效指标设置

  建议结合项目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内容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提高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程度:一是,围绕物业服务工作量、服务人员配备、维修设施设备等细化设置相应的数量指标;二是,从各阶段工作开展时限、各项服务内容实施周期、故障响应时间等方面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时效,以对项目实施有效约束;三是,从餐饮服务、客房会议服务、维修保洁、安全保卫等方面挖掘项目的实施效果,合理设置具体、可衡量的效益指标;四是,从项目工作内容面向的服务群体定位服务对象,确保服务对象覆盖项目所有受益群体,并针对各类服务对象开展满意度调查。

  2.加强合同付款管理

  建议在以后年度项目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合同付款要求,原则上无特殊情况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事项执行。针对根据实际工作开展确需调整资金付款方式的情形,可通过签署补充协议将有关变化事项予以明确说明,提高合同条款的约束力。

  三、食堂烟道改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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