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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03 10:00    来源: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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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单位情况: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为1982年建校的北京市政法干部学校,1985年更名为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1993年、2000年原北京市法律业余大学、北京市司法学校先后并入。2003年8月,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与北京市第三人民警察学校合并组建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现为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和政法事业发展需要,大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努力建设特色鲜明、质量领先、声誉良好的高水平政法高等职业院校。

  单位性质: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同时接受北京市教委的业务领导,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部门机构设置: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设置24个部门,分别是:学院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委宣传部(工会)、纪检监察处、人事处、安全稳定处、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武装部)、团委(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合署办公)、计划财务处、总务基建处、离退休工作管理处、科研处、信息技术系、应用法律系、社会法律工作系、经贸法律系、安全防范系、基础部、留学生工作管理部、图书馆、信息技术管理中心、党校工作部、北京政法网管理办公室(杨闸)。下设两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和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学院主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同时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及职业培训,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高等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学院发展战略及工作思路。

  2.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院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法纪教育。

  3.紧紧围绕学院发展目标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制度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文化环境。

  4.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专业与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精心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5.充分发挥人才集聚优势,提升科研水平,不断提升服务政法、服务社会的能力与水平,加强产学研结合,推进学院科学发展。

  6.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行政编制0人,实有0人;事业编制373人,实有36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5200.52万元,比上年增加1778.09万元,增长7.5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951.69万元,比上年增加629.40万元,增长2.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79.9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0.5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1750.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31%;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521.4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18%。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204.81万元,比上年增加2137.21万元,增长9.68%,其中:基本支出21995.9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0.87%;项目支出2208.8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1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679.98万元,比上年增加610.43万元,增长2.90%。主要原因:根据文件要求,增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及离休人员补贴;根据学院发展需求,增加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联网平台建设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29.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9354.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9.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7%;卫生健康支出545.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5)2019年度决算19354.7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839.12万元,增长4.53%。其中:"职业教育"(20503)2019年度决算18483.9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929.26万元,增长5.29%。主要原因:根据文件要求,增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及离休人员补贴;"进修及培训"(20508)2019年度决算870.8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90.14万元,下降9.38%。主要原因:根据学院教学业务工作要求,减少党校办班经费和首都政法综治网运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019年度决算1629.9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97.86万元,下降5.66%。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2019年度决算1608.6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97.86万元,下降5.73%。主要原因:根据通知要求,核减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抚恤"(20808)2019年度决算21.3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210)2019年度决算545.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2019年度决算545.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9896.3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3.43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2.88万元减少29.4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资金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2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8.42万元减少8.18万元。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规定,我院的业务招待均在本院食堂就餐,有效控制了公务接待费的使用。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学院校企合作办学接待外请专家。公务接待2批次,公务接待4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23.1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44.46万元减少21.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根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要求,2019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23.1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44.46万元减少21.27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要求,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8.4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3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0.36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属于该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37.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3.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3.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70.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54.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1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9.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0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8台,406.3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5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高等职业教育: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3.33%,涉及金额1557.55万元。其中,普通程序评价4个,涉及金额1343.05万元;简易平价程序1个,涉及资金214.50万元。总体评价结果较好,项目评价得分均分为85.90分。分别为:资助困难学生经费项目,得分90.50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得分82.80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联网平台建设项目,得分87.50分;2019年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专兼职教师与管理人员经费项目,得分84.00分;首都政法综治网运维费项目,得分85.00分。

  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符合《北京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绩效目标合理;项目业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监控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各类财务风险;任务完成质量较高,时效性强。产出、效果完成情况较好;通过项目实施。对所支持的行业领域起到了较好的支撑和带动作用,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二、首都政法综治网运维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该项目针对首都政法综治网的特点和需求,把首都政法综治网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政法类宣传网站,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基于网站平台,搭建完善了"多媒体资料管理平台"和"网络舆情监测系统"等业务专用平台,为政法综治系统服务,确保网站在网络信息安全方面全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使网站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在全国政法网站排名中"保三争一"的工作目标顺利落实。

  (二)评价结论

  经评价工作组评议,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5.00分,绩效评价级别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合理,较笼统,部分产出质量指标和效果指标设置应更加具体量化。

  2.该项目是一个运维项目,具有持续性,项目单位对于该项目的长期规划,应提升可操作性,与时俱进地进行调整,明确项目成效。

  (四)建议

  1.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单位的组织管理流程措施应更进一步精细化,健全专项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和项目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工作实际,细化、落实项目单位的主体责任与服务商的职责分工,强化项目后续的跟踪管理,以保证项目绩效的可持续性和可行性。

  2.加强优化前后性能数据的采集及汇总分析,项目实施后的效益效果,应考虑以数据的形式,直观的,可量化的体现出来。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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