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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8-03-08 10:00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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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挂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简称市政府房改办)的牌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府房改办)是负责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机关本级行政1个(内设29个处室),下属22个预算单位。
  (二)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2.承担保障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危旧房改造和古都风貌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3.承担推进本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研究拟订本市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指导直管公房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调度和监管以及征收拆迁的协调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许可;负责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中央企事业单位在京审批类工程项目登记备案,并提供建设协调和服务工作。
  5.承担本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的责任。研究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市场主体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
  6.承担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研究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参与重大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北京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7.承担指导、规范本市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村镇工程建设的指导和技术服务;制定村镇建设工程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8.承担本市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研究编制建筑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国家和地方标准,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及管理工作。
  9.承担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责任。研究拟订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评估机构的资质管理。
  10.承担本市房屋管理的责任。研究制定房屋征收拆迁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房屋登记管理;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的管理工作,协调房屋防汛工作;督促、协调落实私房政策。
  11.组织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业与房地产业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情况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279人,实际266人;事业编制959人,实际873人;聘用人员18人。
  离退休人员432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427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2018年收入预算总计56319.14万元,比2017年59670.89万元减少3351.75万元,下降5.62%。主要原因是我委停止征收“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2018年收入金额相应减少。其中:财政拨款52979.54万元,比2017年55337.94万元减少2358.40万元,下降4.26%(减少原因同上);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20万元;其他收入32.82万元;使用结余资金和事业基金等安排下年度预算2274.50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912.28万元。
  (二)2018年支出预算总计56319.14万元,比2017年59670.89万元减少3351.74万元,下降5.62%。主要原因是我委停止征收“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2018年相应的基金返退项目支出金额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4966.76万元,比2017年34633.22万元增加333.54万元,主要是由于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8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项目支出21232.38万元,比2017年24909.87万元减少3677.4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2018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项目大幅减少;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20万元,比2017年127.80万元减少7.80万元,与2017年基本持平。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工程建设质量、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建筑、房地产市场监管服务,推进建筑领域节能减排、新农村建设、科技进步,信息系统建设及运维等方面。主要项目是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评估经费、北京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状态评估经费、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测经费、北京房屋大数据整合与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检查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奖励资金、北京市建筑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建筑工人考试费用、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经费、信息化运维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行政及22个所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2.39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3.55万元减少111.1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76.73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建筑、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出国(境)考察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4.2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4.89万元减少0.61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基本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我委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81.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7年减少35.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安排机动车的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81.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42.6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3.6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4.31万元,其他10.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比2017年预算数155.98万元减少74.60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北京市公车改革的工作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65.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0.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35.4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768.1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行政)、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管理监察执法大队2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5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32.35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239个的30.54%。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3205.73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62.20%。(详见附件11)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66940.57万元,其中:车辆102台,2054.7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台(套)、2660.39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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