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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8-03-08 10:00    来源: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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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21个处室。2018年预算单位为30个。

  2、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2)负责本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委托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组织企业改组改制的登记管理工作;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本市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生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交易行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交易行为;负责各类市场登记和统计工作。

  (4)承担监督管理本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

  (5)组织开展本市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处理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6)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7)承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8)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全市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制定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负责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依法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10)指导本市广告业发展,依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对经营者使用商标和印刷商标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保护特殊标志。

  (12)承担组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分类工作的职责,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3)依法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14)负责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行政编制4608人,实际4564人;事业编制1266人,实际590人;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446人。离退休人员2956人,其中:离休50人,退休2906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89994.34万元,比2017年187367.99万元增加2626.35万元,增长1.4%。其中:财政拨款183880.29万元,比2017年175492.67万元增加8387.62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190.32万元,比2017年235.11万元减少44.79万元;其他资金5923.74万元,比2017年11640.21万元减少5716.48万元。2017年其他资金较大,主要原因是2017年其他资金包括2016年底职业年金追加结转。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8999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60519.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4.49%,比2017年161285.34万元减少765.94万元,下降0.4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控制一般性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9474.94万元,比2017年26082.65万元增加3392.28万元,增长13.0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商事制度改革、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及专项整治类项目经费需求增加,区政府专项资金增加。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主要是围绕部门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设立的商品质量监管经费、执法办案经费,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投诉举报坐席外包服务、登记咨询热线服务等项目。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所属23个行政单位、7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75.54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754.1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90.2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登记制度创新、信用体系管理、消费环境建设和城市治理等领域的调研和培训。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24.1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30.35万元减少6.18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人员来我局学习交流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861.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7预算数1139.75万元减少1139.75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对部分国Ⅰ国Ⅱ老旧机动车进行更新,2018年没有相关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861.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714.7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42.6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33.24万元,其他270.58万元。比2017预算数2469.36万元减少608.19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203.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24.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379.37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1696.7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燕山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头沟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稽查总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安门地区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延庆分局、北京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首都机场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顺义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级行政、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西站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怀柔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等23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039.376128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19个,占全部预算项目368个的32.34%。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242.34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43.76%。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241414.68万元,其中:车辆1005台,12751.0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6台(套)、2811.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675.33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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