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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8-03-08 10:00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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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司法局是负责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下属四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北京市司法局本级,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市律师协会,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北京市司法局的职能包括:

  职能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职能二:制定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职能三:指导、监督本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研究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职能四:监督管理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

  职能五:指导、监督本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等工作。

  职能六:组织本市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务工作。

  职能七:负责本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

  职能八: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工作。

  职能九: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职能十:负责本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工作,指导警务督察和业务培训工作。

  职能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管理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和北京市教育矫治局。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16445.04万元,比2017年15221.07万元增加1223.97万元,增长8.04%。其中:财政拨款15383.75万元,比2017年14479.09万元增加904.66万元,增长6.25%,主要原因: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等有关政策,2018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增加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首都法宣网运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法律援助经费、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等项目预算;其他收入182.88万元,比2017年62.8万元增加120.08万元,增长191.21%,主要原因:安排其他资金解决市律协怀柔培训基地运转经费;使用结余资金和事业基金等安排下年度预算1.8万元,比2017年7.16万元减少5.36万元,减少74.86%,主要原因: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大幅减少;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876.61万元,比2017年672.02万元增加204.59万元,增长30.44%,主要原因:增加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

  三、主要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10881.5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6.17%,比2017年11070.16万元减少188.57万元,减少1.70%。减少原因:2017年预算含有继续使用2016年结转的职工以前年度职业年金。

  (二)项目支出预算5563.45万元,比2017年4150.91万元增加1412.54万元,增长34.03%,增加原因:增加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首都法宣网运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法律援助经费、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等项目预算。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基层司法业务经费623.79万元;普法宣传业务经费669.65万元;律师公证管理经费82.6万元;法律援助业务经费1090.03万元;司法统一考试690万元;社区矫正业务经费110.25万元;司法鉴定业务经费3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493.29万元;其他司法支出376.29万元;司法行政培训经费297.47万元。

  (三)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司法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司法局本级、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北京市律师协会4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8.04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08.5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36.6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27.36万元增加9.26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司法行政系统改革要求,加大国际间交流与学习,费用有所增加;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计划主要用于社区矫正业务、法律援助业务、司法鉴定业务、律师公证管理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1.63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控制相关经费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与外省市和上级单位工作研讨和交流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2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7预算数95.78万元减少95.78万元,主要原因:未安排车辆更新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2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63.7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0.8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5.48万元,其他19.73万元。比2017预算数151.8万元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控制相关经费,减少预算安排。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司法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89.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9.01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3187.82万元。(详见附件10)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北京市司法局部门北京市司法局本级(行政单位)及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81.92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6个,占全部预算项目50个的32%。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175.24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39.10%。(详见附件11)。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29324.19万元,其中:车辆46台,926.4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6台(套)、1735.77万元,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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