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矫治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教育矫治局由北京市司法局管理,下属十二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北京市教育矫治局本级、北京市团河教育矫治所、北京市天堂河教育矫治所、北京市双河教育矫治所、北京市新河教育矫治所、北京市沐林教育矫治所、北京市教育矫治局双河办事处、北京市新安教育矫治所、北京市天堂河女子教育矫治所、北京市汇林教育矫治所、北京市利康教育矫治所、北京市天康教育矫治所,全部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矫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15﹞50号)要求,北京市教育矫治局主要职责:一是指导、监督所属场所内的教育矫治工作;二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戒毒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监督管理所属场所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三是提出所属场所设置和布局调整的意见;四是管理本系统装备、财务、基建、生产等工作;五是承办市政府及北京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118359.12万元,比2017年118260.39万元增加98.73万元,增长0.08%。其中:财政拨款113147.65万元,比2017年112231.85万元增加915.8万元,增长0.82%,主要原因: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8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5211.47万元,比2017年6028.55万元减少817.08万元,减少13.55%,主要原因: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减少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
三、主要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97691.3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2.54%,比2017年101552.91万元减少3861.52万元,降低3.8%,主要原因: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减少继续结转使用财政性结转资金。
(二)项目支出预算20667.73万元,比2017年16707.48万元增加3960.25万元,增长23.7%,主要原因:继续结转使用上年度年中追加基建项目结余资金增加。
(三)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教育矫治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全部下属十二个二级预算单位:北京市教育矫治局本级、北京市团河教育矫治所、北京市天堂河教育矫治所、北京市双河教育矫治所、北京市新河教育矫治所、北京市沐林教育矫治所、北京市教育矫治局双河办事处、北京市新安教育矫治所、北京市天堂河女子教育矫治所、北京市汇林教育矫治所、北京市利康教育矫治所、北京市天康教育矫治所。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67.85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2.7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6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教育矫治业务、强制隔离戒毒业务等方面出国(境)业务学习和交流等。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19.1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20.85万元减少1.74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与外省市和上级单位工作研讨和交流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688.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187.14万元,比2017预算数208.13万元减少20.99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务用车更新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50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53.8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92.2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85.27万元,其他70.21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教育矫治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59.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5.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54.33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教育矫治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484.2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北京市教育矫治局本级等12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748.54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3个(全部为涉密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66个的34.85%。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714.59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36.97%。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23075.65万元,其中:车辆252台,4672.8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7台(套)、1947.88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5台(套)、4778.54万元。
六、名词解释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强制隔离戒毒(款):反映强制隔离戒毒管理事务支出。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