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绿化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是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首都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组织实施评比表彰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本市城乡绿化美化年度计划;组织协调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解放军、武警部队等驻京单位和社会其他组织、国际友人等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绿化工作和对外交流及相关联络工作;协调开展绿化美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本市城乡绿化美化和义务植树工作;组织公益性绿地、林地和树木的认建认养工作;承担友谊林、纪念林和纪念树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绿化美化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组织开展群众性绿化美化创建工作。
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下设北京市绿化事务服务中心,该中心为市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2017年底,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实有在职人员19人,退休人员12人(人员经费情况在市政府办公厅预算中反映);北京市绿化事务服务中心实有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3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全年收入4064.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971.68万元,比上年增加1403.57万元,增长54.65%;使用结余资金和事业基金等安排下年度预算93.03万元。
全年支出4064.71万元,比上年增加1385.69万元,增长51.72%;其中:基本支出265.35万元,项目支出3799.36万元。增长的原因是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事项,2018年事业发展的项目增加。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北京全面落实新城市总体规划的第一年。首都绿化美化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紧紧围绕服务保障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着眼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适应新时代首都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着力在全民发动、广泛参与,汇聚社会各界力量投身首都绿化美化建设上取得新进展;着力在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支撑、推进生态惠民上取得新成效,为北京早日建成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作出新贡献。
(一)突出抓好重大植树活动的服务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首都生态文明建设,自十八大以来连续5年到北京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领导,中央军委领导、中央和国家机关部级以上领导,每年都率先垂范集体参加北京植树劳动,2018年要高标准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植树活动安全、有序、圆满。
(二)精心组织好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认真组织好首都第34个全民义务植树日活动,及时发布义务植树活动地点及尽责方式,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工作;结合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拓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力争在每个有条件的区设立一处“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在4个市级义务植树尽责基地,开展“首都全民义务植树电子尽责证书”试点发放工作;在石景山区、顺义区开展新形势下义务植树登记考核试点工作;组织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在搞好单位绿化的同时,积极参加社会绿化活动。
(三)全面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工作。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狠抓森林城市建设,推进新时代首都园林绿化实现高质量发展。抓好《北京市森林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召开全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现场推进会,推动平谷区年内完成北京首个“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任务。继续组织延庆、通州区扎实开展创森活动,组织密云、怀柔、房山等具备条件的区启动创森程序,进一步完善北京市森林城市创建体系,为推动京津冀森林城市群建设奠定基础。
(四)大力推进绿化美化群众性创建工作。着眼部分社区、村庄和单位绿化发展不均衡不充分问题,狠抓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跟踪帮扶等重要环节,推进群众性创建工作,形成社会各界多方参与的群众性创建新局面。创建首都森林城镇6个,创建首都花园式社区36个、首都花园式单位58个、首都绿色村庄50个。
(五)在乡村要大力推动绿色发展,着力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抓紧研究制定园林绿化促进乡村振兴行动计划,围绕“村庄周围森林化、村内道路林荫化、村民庭院花果化、河渠公路风景化”的要求,结合农村环境治理和疏解整治,加大沟路河渠村“五边”绿化建设,广泛动员农村群众绿化美化房前屋后、村镇四旁,重点完成1100个村、0.4万亩美丽乡村绿化,切实以绿治乱、以绿控违、以绿兴业、以绿惠民。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本级1个单位。其他单位2018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2万元,与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6万元相比,减少0.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2018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5.9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9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90万元,其他1.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4万元,减少原因为:落实“约法三章”、厉行节约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4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2万元(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运行保障经费纳入市政府办公厅预算),北京市绿化事务服务中心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2个的33.33%。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19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57.64%(详见附表11)。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324.16万元,其中:车辆8台,价值278.1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附件7:首都绿化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 附件11:首都绿化委员会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附件3:首都绿化委员会2018年支出总表
- 附件10:首都绿化委员会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 附件2:首都绿化委员会2018年收入总表
- 附件9:首都绿化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附件8:首都绿化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 附件4:首都绿化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附件6:首都绿化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 附件5:首都绿化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 附件1:首都绿化委员会2018年收支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