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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8-03-08 10:00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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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发〔2009〕43号)设立市发展改革委。内设机构28个,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法规处、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人口处、固定资产投资处(社会投融资服务处)、产业发展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区域发展处、京津冀协同发展综合处、京津冀协同发展政策规划处、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督查处、基础设施处、高技术产业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应对气候变化处)、社会发展处、经济贸易处、财政金融处、价格综合处、成本调查监审处、价格管理处、收费管理处、公共信息处、能源发展处、新能源利用处、人事处;另设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离退休干部处、工会,另有市纪委驻委纪检组。设在机构7个,分别为北京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公室、北京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办公室、北京市协调推进新机场建设工作办公室、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发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14家,分别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贷款项目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北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北京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调查队、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负责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拟订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规划本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本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本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家及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和上报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推进本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监测本市国民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承担本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责任;承担本市价格管理责任,依法拟订、调整由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等行为;负责本市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综合协调工作,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和考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本市人口调控战略,拟订人口政策;负责人口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政策建议;承担本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492人,实际426人;事业编制428人,实际375人;聘用人员19人。离退休人员317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309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72034.09万元

  2018年收入预算72034.09万元,比2017年77585.72万元减少5551.64万元,下降7.16%。其中:财政拨款64332.75万元,比2017年74041.44万元减少9708.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安排的对口支援和节能环保专项资金比上年减少;使用结余资金和事业基金安排预算1178.99万元,比2017年780.25万元增加398.74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了资金统筹力度,2018年使用事业基金安排预算数比上年增加;其他资金6522.35万元,比2017年2764.04万元增加3758.31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资金中包含的2017年结转2018年继续使用的财政资金比上年增加。

  (二)全年支出72034.09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25000.9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4.71%,比2017年22721.72万元增加2279.23万元,增长10.03%。主要原因: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8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同时,2018年在职人员数量比上年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47033.14万元,比2017年54864万元减少7830.86万元,下降14.27%。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安排对口支援项目中,北京市与周边地区水资源环境治理合作项目已完成,2018年不再安排。另外,根据《北京市支持河北省张承地区发展农业节水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京发改〔2017〕2251号)文件,2018年北京市支持河北省张承地区发展农业节水补助资金项目已不在我委预算中安排。二是2018年安排的节能环保专项资金比上年减少。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47033.14万元,其中:市发展改革委及按规定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所属单位依据职能开展相关工作所需的经费27206.97万元,节能环保专项资金14200万元,上年结转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项目资金5626.17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北京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贷款项目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北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北京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调查队、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13个所属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18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9.97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54.4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191.7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系统各单位依据部门职责就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创新等方面,进行宏观经济政策、节能环保、高技术产业、医疗卫生、基础设施、产业调整等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14.1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5.71万元减少1.55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公务接待预算计划。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与周边省市就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区域合作政策协调;接待外省市和相关部门来我委就北京市在节能减排、投资管理等领域的经验、做法、成效等进行考察调研、交流研讨;与国内外研究院所进行合作,邀请专家学者对研究项目进行咨询和研讨论证等。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24.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22.11万元,比2017预算数60.31万元减少38.2万元,主要原因: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禁行措施,保障部门履职工作正常开展,2018年对1辆老旧机动车进行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53.1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7.6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7.68万元,其他13.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比2017年预算数116.7万元减少14.7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0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88.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20.13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4128.9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北京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调查队、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等4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81.49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8个,占全部预算项目243个的36.21%。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5234.22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63.17%(详见附件11)。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41253.04万元,其中:车辆117台,2661.5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5台(套)、4699.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607.97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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