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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局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8-03-08 10:00    来源:北京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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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文化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内设13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法规处、演出艺术处、公共文化事业处、审批服务处、安全监管处、产业发展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对外文化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人事处、组织宣传处;下属13个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北京市文化局本级;1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北京市杂技学校、首都图书馆、北京画院、北京市文化局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北京京剧院、北方昆曲剧院、北京交响乐团、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北京市海外文化交流中心、北京市文化局资产监管事务中心。

  北京市文化局是负责本市文化艺术事业管理工作的市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和文化市场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依法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拟订本市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本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重大文化活动。

  4.推进本市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5.拟订本市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6.拟订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7.管理本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群众文化工作;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8.拟订本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和文化艺术品市场以及其他有关文化市场进行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9.负责本市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

  10.拟订本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以及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工作。

  11.拟订本市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

  12.管理本市对外及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13.依法对本市文化艺术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市文化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文化局部门行政编制77人,实际76人;事业编制2279人,实际1753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03人。

  离退休人员1505人,其中:离休81人,退休1424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48649.06万元,比2017年135182.93万元增加13466.13万元,增长9.96%。其中:财政拨款131728.64万元,比2017年119531.88万元增加12196.76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1476.44万元,比2017年1226.44万元增加250万元;其他资金15443.98万元,比2017年14424.6万元增加1019.38万元。其他资金收入包括:事业收入6629.35万元比2017年6449.84万元增加179.5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82万元比2017年596万元减少14万元;其他收入650.32万元比2017年712.93万元减少62.61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7582.31万元比2017年6665.83万元增加916.48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合计为148649.0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67685.2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5.53%,比2017年65672.35万元增加2012.86万元,增长3.07%,增加原因:落实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有关政策,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80558万元,比2017年69080.66万元增加11477.34万元,增长16.61%,增加原因:增加了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重点任务重点项目资金投入。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405.85万元比2017年429.92万元减少24.07万元,下降5.6%,下降原因:所属单位经营成本降低。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主要用于各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必须的运维保障经费、文化民生和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经费、北京文化艺术基金、未改制院团艺术生产创排经费、开展文化活动经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经费、文化设施改造经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文化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文化局本级、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北京市杂技学校、首都图书馆、北京画院、北京市文化局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北京京剧院、北方昆曲剧院、北京交响乐团、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北京市海外文化交流中心、北京市文化局资产监管事务中心13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96.19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56.58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288.2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288.28万元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厉行节约精神,加强了对出国(境)预算的管控;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春节期间赴欧美等国举办欢乐春节活动、莫斯科“北京周”文化交流活动等方面。

  2. 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5.2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5.53万元减少0.27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工作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事接待及其他省市来我市交流考察、举办活动接待费用等方面。

  3.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202.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31.5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93.44万元减少61.9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公车改革工作,严格控制更新公务用车数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71.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68.6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1.9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1.08万元,其他19.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比2017预算数265.51万元减少94.32万元,主要原因:我局属事业单位完成公车改革工作,减少了公务用车数量,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文化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439.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474.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881.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083.8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文化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2729.6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北京市文化局部门北京市文化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3.31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00个,占全部预算项目320个的31.25%。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9016.8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80.87%(详见附件11)。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284,588.25万元,其中:车辆115台,2,966.2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66台(套)、7,853.19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4台(套)、5,459.77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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