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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8-03-08 10:00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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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编制单位23个,包括1个行政单位和19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及3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部门机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本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参与拟订本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本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本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出国(境)培训及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政策、管理办法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10、负责本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市政府部门的督查考核和绩效考评有关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统筹拟订本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在编人员290人;事业编制在编人员1158人;聘用人员513人。离退休人员606人,其中:离休15人,退休591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145888.31万元,比2017年141815.11万元增加4073.2万元,增长2.87%,主要为“使用结余资金和事业基金等安排下年度预算”增加。其中:财政拨款129451.96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2239.66万元、事业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1060.5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万元、其他收入311.04万元、使用结余资金和事业基金等安排下年度预算5545.31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7276.81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145888.31万元,比2017年141815.11万元增加4073.2万元,增长2.87%。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62010.62万元,比2017年60697.12万元增加1313.5万元,增长2.16%,主要是由于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8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83874.69万元,比2017年81117.99万元增加2756.7万元,增长3.4%,主要是由于结合相关政策调整和业务工作开展需要职称评审工作经费、企业社保平台社会化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项目经费增加。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3万元,比2017年增加3万元,主要是由于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增加了对外经营收入。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公务员管理制度、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做好工资收入分配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北京市干部度假疗养中心、北京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实验技工学校、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6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18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4.95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67.7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21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210万元持平;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搭建高层次海外人才交流平台,开辟境外培训和海外人才引进渠道;加强人事制度建设;统筹促进我市城乡就业政策,稳步推进我市就业工作;完善城乡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等相关制度,并按照中央有关单位的要求随团出访。同时,开展社会保障国际合作项目,京港、京澳、京台人才交流等相关公务活动和境外培训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3.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5.78万元减少2.08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省市人力社保相关人员来我局考察、调研餐费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51.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16.9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33.18万元减少16.22万元,主要原因:我局2018年比2017年减少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34.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67.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4.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4.44万元,其他18.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比2017年预算数183.72万元减少49.43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等要求,进一步严格管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46.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22.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872.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252.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0109.5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北京市外国专家与外国人就业事务中心、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等7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52.93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6个,占全部预算项目282个的34.04%。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0139.44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71.7%(详见附件11)。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08954.59万元,其中:车辆93台,2329.0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04台(套)、18613.7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7台(套)、1442.3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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