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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8-03-08 10:00    来源:北京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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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民政局(简称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是负责本市民政事业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内设29个职能处室,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处、规划建设处、行政审批处、社会福利管理处、慈善工作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社会救助处、优抚处(双拥工作处、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安置处、救灾处、儿童福利和保护处、社会事务管理处、区划管理处、社会工作人才登记教育管理处、标准与信息化处、信访处、行政保卫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组织处、人事处、宣传教育处、机关党委、工会、团委、离退休干部处、纪委(与派驻监察处合署办公)。

  下属45个预算单位,分别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军供站、北京市接受救灾捐赠事务管理中心、北京市社区服务中心、北京市接济救助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等。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2)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区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3)拟订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

  (4)参与拟订本市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拟订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

  (5)拟订本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组织拟订本市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7)拟订本市抚恤优待政策、标准和办法,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

  (8)拟订本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9)拟订本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指导军供工作和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

  (10)拟订本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拟订本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2)承担外地来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接济服务管理工作。

  (13)拟订本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负责本市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县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14)负责本市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民政局行政编制252人,实际234人;事业编制2018人,实际1614人;聘用人员73人。

  离退休人员836人,其中:离休20人,退休816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316572.47万元

  2018全年收入预算316572.47万元,比2017年245439.04万元增加71133.43万元,增长28.98%。其中:财政拨款215753.81万元,比2017年220457.23万元减少4703.42万元,主要是由于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市级项目资金规模,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3065.23万元,比2017年13606.42万元减少10541.19万元,主要是由于加大存量资金盘活消化力度,减少结余;其他资金97753.43万元,比2017年11375.39万元增加86378.04万元,主要是由于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性要求,将市转拨各区军休相关经费纳入预算。

  (二)全年支出316572.47万元

  2018年全年支出预算31657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0171.6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9.01%,比2017年57898.36万元增加2273.30万元,增长3.93%,主要是由于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等有关政策;项目支出预算255873.75万元,比2017年187021.13万元增加68852.62万元,增加36.82%,主要是由于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性要求,将市转拨各区军休相关经费纳入预算;事业单位经营支出527.06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方向及主要情况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民政管理事务、退役安置、社会福利、临时救助、其他生活救助;教育支出中的干部教育和培训支出;其他支出中的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民政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民政局(本级)、北京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本级)、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北京市老龄协会(本级)、北京市民政教育管理学院、北京市军供站、北京市民政局征地后超转人员管理办公室、北京市社区服务中心、北京市民政局会计事务管理中心、北京市民政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市民政局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市接济救助管理事务中心(本级)、北京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北京市民政宣传交流中心、北京市民政局区县福利生产办公室、北京市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事务中心(本级)等36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18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90.77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73.7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184.86万元,与2017年持平,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和社会福利项目的交流、养老服务交流、学习社区治理经验、应急管理能力提升、社会救助研究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9.3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20.33万元减少10.94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各省市来访单位接待支出等。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596.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117.82万元,比2017预算数32.52万元增加85.30万元,主要原因是对车改保留的国Ⅰ、国Ⅱ老旧车辆进行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478.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53.7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81.3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81.38万元,其他62.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比2017预算数626.75万元减少148.05万元,主要原因:执行公务用车改革相关政策。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民政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515.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97.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318.01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民政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0171.6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北京市民政局(本级)、北京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2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军供站、北京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机关、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本级、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北京市老龄协会本级5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08.03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12个,占全部预算项目353个的31.73%。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8243.16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43.24%。(详见附件11)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320148.45万元,其中:车辆295台,7087.6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9台(套)、2435.3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108.23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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