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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8-03-08 10:00    来源: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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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 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贯彻国家质量发展战略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的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市质量管理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3)负责本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

  (4)负责统一管理本市标准化工作。制定地方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本市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6)承担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按规定权限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7)负责本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的资格管理。组织制定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规划,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建设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授权,依法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 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市质监局)。市质监局是负责本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标准化、计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市质监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法规处、质量管理处等14个处室及机关服务中心、投诉举报中心、宣传教育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8个非独立核算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3. 单位性质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有56个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9个,分别是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机关本级、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16个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及燕山分局;财政补助事业单位37个,分别是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等5个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各区质监局下设的16个区计量检测所和16个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4. 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行政编制(含行政执法编制)811人,实际743人;事业编制2077人,实际1833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374人。

  离退休人员1357人,其中:离休12人,退休1345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2018年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115544.85万元,比2017年112498.9万元增加3045.95万元,增长2.71%。其中:财政拨款86614.88万元,比2017年85130.83万元增加1484.05万元,主要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等有关政策,2018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3574.85万元,比2017年8092.97万元减少4518.12万元,主要是2018年不再安排继续结转使用的一次性缴纳职业年金预算;其他资金25355.12万元,比2017年19275.1万元增加6080.02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0798.5万元,比2017年14300万元增加6498.5万元,主要是我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营业务向服务政府精细化管理、服务高新技术产业、服务民生需求的多元化市场服务转变,开展了新的业务模式,经营收入增幅较大;事业收入2400万元,比2017年1000万元增加1400万元,主要是计量院承担国家重大科学仪器研发、质检公益、科技部重大研究项目的专项资金收入有所增加;其他收入2156.62万元,比2017年3975.10万元减少1818.48万元,主要是部分单位从国家质检总局等其他部门取得的专项拨款有所减少。

  (二)2018年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115544.85万元,比2017年112498.9万元增加3045.95万元,增加2.71%。其中:

  1. 基本支出预算79288.5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8.62%,比2017年79760.74万元减少472.21万元,下降0.59%,主要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等有关政策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同时减少一次性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2. 项目支出预算21733.69万元,比2017年26513.03万元减少4779.34万元,下降18.03%,主要是减少了从其他部门取得的专项课题经费所需支出、减少了使用单位经营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监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量监督、首都标准化战略实施、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信息化系统更新(升级)改造等。

  3.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4522.63万元,比2017年6225.13万元增加8297.5万元,增长133.29%,主要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增加,相应加大支出成本。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方向主要为:一是产品质量风险控制经费,包括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及缺陷评估、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检验、大气污染治理产品质量监督、计量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以及高风险电梯安全评估、计量检测和特种设备检测技术机构检测业务等;二是质量提升及实施标准化战略经费,包括标准化管理工作以及对企事业单位的自主创新标准补助、宏观质量课题研究、统一代码数据管理与分析等;三是技术机构检验能力提升设备更新改造经费;四是信息化改造及运行经费,包括行政许可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电子认证支撑系统、综合事务管理平台建设及信息化运维等;五是基本保障经费,包括房屋安全隐患维修、国Ⅰ国Ⅱ车辆更新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本级、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16个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和燕山分局、16个区局所属计量检测所、16个区局所属特种设备检测所共计56个行政及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69.65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646.86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10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20万元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随外单位团组的出国费用预算;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计量、标准化、产品质量监督和特种设备安全业务培训、技术机构合作洽谈等方面。

  2. 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18.5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27.42万元减少8.86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对口业务交流和调研指导工作等方面。

  3.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851.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124.5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594.7万元减少470.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老旧机动车更新数量比2017年有所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726.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40.9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35.9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58.18万元,其他91.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比2017年预算数874.39万元减少147.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完成公务用车改革后减少车辆运维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158.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30.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127.8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总额5557.9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所属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本级、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16个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燕山分局等19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914.83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5个,占全部财政拨款预算项目97个的36.08%。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930.92万元,占全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的70.97%(详见附件11)。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45835.10万元,其中:车辆510台,8071.8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63台(套)、17328.7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5台(套)、1042.75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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