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怀柔区委的领导,对本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请逮捕的案件;(二)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起公诉的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三)负责受理辖区内公民和法人的检举、控告、申诉的案件;(四)负责对辖区内的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五)负责对辖区公安分局侦查工作的法律监督;(六)负责对辖区内监管场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罪犯改造工作的监督;(七)负责本院的党建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八)负责本院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九)负责本院的后勤管理和物质装备工作;(十)负责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5个部门,分别是检察管理监督部、侦查监督部、职务犯罪检察部、检察技术部、审查逮捕部、法警大队、刑事执行检察部、公诉部、刑事审判监督部、民事检察、行政检察部、未检部、监察室、政治处、行政事务管理局。
(三)单位性质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性质为法律监督机关。
(四)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行政编制106人,实际90人;事业编制10人,实际5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22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5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总体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5286.5万元,比2017年4891.48万元增加395.02万元,增长8.08%。其中:财政拨款4987.51万元,其他资金298.99万元,比2017年0万元增加298.99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市级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2018年度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较2017年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总计5286.5万元。
基本支出预算4095.86万元,比2017年4224.03万元减少128.16万元,减少3.03%,原因是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压缩相关支出,基本经费相应减少。
按照全市监察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由检察院转隶至监察委人员的人员经费暂时安排在检察院。因此上述基本经费中含此部分人员的人员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1190.64万元,比2017年667.45万元增加523.18万元,增长78.39%,增长原因一是根据全市司法体制及监察体制改革情况,随业务需求调整年初部门预算经费支出规模;二是按照市级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2018年度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较2017年增加。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8年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履行检察管理监督、侦查监督、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刑事执行检察、公诉、刑事审判监督、民事和行政检察、未检等各项检察职能的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费。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9.28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3.771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部门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原因: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4.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5万元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部门及单位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34.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39.08万元,比2017年增加14.27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保证检察业务正常开展,对老旧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进行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9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35.7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5.2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0.27万元,其他14.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与2017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1.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6.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4.77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85.8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2.34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2个的33.33%。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36.99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37.73%(详见附件11)。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8902.61万元,其中:车辆30台,554.8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6台(套)、380.98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附件1: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收支总表
- 附件2: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收入总表
- 附件3: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支出总表
- 附件4: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附件5: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 附件6: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 附件7: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 附件8: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 附件9: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附件10: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 附件11: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