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主要职责为:
1、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请逮捕的案件。
2、负责受理本院管辖提起公诉的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
3、负责受理辖区内公民和法人的检举、控告、申诉的案件。
4、负责对辖区内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判决的监督。
5、负责对区公安分局、国家安全部门侦查工作的法律监督。
6、负责对辖区内监管场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罪犯改造工作的监督。
7、负责本院的党建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本院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检察工作。
9、负责本院的后勤管理和物资装备工作。
10、负责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主要划分为16个部门,分别为:审查逮捕部、公诉部、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侦查监督部、刑事审判监督部、刑事执行检察部、民事检察部、行政检察部、检察管理监督部、职务犯罪检察部、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检察技术部、法警大队、行政事务管理局。
(三)单位性质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为法律监督机关。
(四)人员情况
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151人,实际145人;事业编制13人,实际10人;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25人。
离退休人员67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64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总计8156.85万元,比2017年8977.29万元减少820.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832.60万元,比2017年8976.29万元减少1143.69万元;其他资金324.25万元,比2017年1万元增加323.25万元,增加原因:其他资金主要是按照市级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2018年度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较2017年增加323.2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总计8156.85万元,比2017年8977.29万元减少82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750.04万元,比2017年7926.29万元减少1176.25万元,减少原因:我院人员减少,另外由于监察体制改革,职务犯罪侦查、预防等职能的转隶,导致我院相应基本预算支出减少;项目支出预算1406.81万元,比2017年1050万元增加356.81万元,增加原因:按照市级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存在2018年度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
按照全市监察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由检察院转隶至监察委人员的人员经费暂时安排在检察院。因此,上述基本经费中含此部分人员的人员经费。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能,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保障各项检察改革。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7.15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6.8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4.7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5万元减少了0.25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精神,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单位及部门各类公务接待等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9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9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2.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7万元,其他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99万元减少6.6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继续开展公车改革工作后,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1.985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1.98508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82.5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05.024825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6个的5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30.56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2.06%。(详见附件11)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6726.72万元,其中:车辆30台,651.4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9台(套)、1245.13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232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附件1: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 附件2: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 附件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 附件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附件5: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 附件6: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 附件7: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 附件8: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 附件9: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 附件10: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明细表
- 附件11: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