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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8-03-08 10:00    来源: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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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负责审理辖区内民事、刑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仲裁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财产、集体所有制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内设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政治处、研究室、干部科、组宣科、办公室、法警大队、八达岭法庭、永宁法庭、沈家营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庭、信访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信息技术科、监察室等24个职能部门和1个后勤服务中心。

  (三)单位性质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

  (四)人员情况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行政编制192人,实际160人;事业编制7人,实际5人(已全部纳入规范管理);聘用人员(法院聘任制审判辅助人员、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81人。

  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7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9377.880808万元,比2017年7929.078832万元增加1448.801976万元,增长18.27%。其中:财政拨款9230.235399万元比2017年7928.078832万元增加1302.156567万元,增长16.42%;其他资金147.645409万元比2017年1万元增加146.645409万元,增长146.65%,增加主要原因:按照市级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2018年度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较2017年度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9377.880808万元,比2017年7929.078832万元增加1448.801976万元,增长18.27%。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7207.16629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6.85%,比2017年6608.547632万元,增加598.618667万元,增长9.06%,基本支出预算变化主要原因:2018年度永宁法庭和诉讼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导致公用经费保障金额有所增加;正常增人增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2170.71450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3.15%,比2017年1320.5312万元增加850.183309万元,增长64.38%,项目支出预算变化主要原因:2018年新增永宁法庭和诉讼服务中心开办费项目;安检人员经费保障标准有所调整。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审判法庭租赁、审判法庭维修、网络运行维护、诉讼服务中心开办、永宁法庭开办等项目。坚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为主要职责,着力履行好司法职能。积极推进法治延庆、平安延庆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世园会、冬奥会等重点项目中发生的纠纷,为区域重点工作的稳步推进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拓宽阳光司法范围,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加快实现诉讼服务中心的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社会化,确保服务渠道更加多元、便捷,整合诉讼服务事项,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本级一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2.245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7.1万元,减少4.85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7.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8万元,减少0.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三公”经费预算约束力,严格控制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规模。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系统内案件指导、会商及其他职能部门来访人员接待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84.6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84.6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3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5万元,其他11.64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84.64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89.1万元减少4.45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三公”经费预算约束力,严格控制2018年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规模。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526.7009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6.70090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为244.651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07.675435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7个的35.29%。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61.3179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32.69%。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18年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为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收费部门为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收费标准为《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诉讼费收入预计55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2843.82万元,其中:车辆38台,836.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10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8台(套)、926.99万元。

  六、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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