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负责审理本辖区内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人民法院的任务是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依法惩治犯罪,解决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下设业务庭17个,综合部门9个,分别是:
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后沙峪人民法庭、牛栏山人民法庭、杨镇人民法庭、李遂人民法庭、行政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审监庭、干部科、组宣科、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法警大队、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信访办、天竺法庭、诉服办
(三)单位性质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四)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编制292人,实际259人;事业编制15人,实际参照公务员管理15人;聘用人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175人。
离退休人员77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74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14483.63万元,比2017年14216.28万元增加267.35万元,增长1.88%。其中:财政拨款14371.61万元,比2017年14215.28万元增加156.33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112.01万元。
(二)支出总体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11584.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9.99%,比2017年11211.74万元增加373.07万元,增长3.33%,原因在于编制内实有人数增加,导致基本经费相应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2898.82万元,比2017年3003.55万元减少104.72万元,下降3.49%,减少的原因是结合2018年度实际业务需要,安排项目支出。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的支出方向为案件审判和“两庭”建设方面,主要用于满足信息化不断增长的需求,为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网络平台,加强审判机关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交流,高起点、高标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改善干警办公、办案的硬件条件,提高办案效率。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范围包括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2.2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71.1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因公出国(境)统一安排在市高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8万元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本院例行勤俭节约,节省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4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7预算数170.14万元减少170.14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我院暂无公务用车购置更新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4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6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2万元,其他19.2万元,与2017预算数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5.64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5.64208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
2018年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65.4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本级)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32.455137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4个的35.71%。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86.3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3.33%。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18年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收费部门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2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0697.09万元,其中:车辆44台,1019.6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附件1: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 附件2: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 附件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 附件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18年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附件5: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18年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 附件6: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18年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 附件7: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18年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 附件8: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18年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 附件9: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18年预算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附件10: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18年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 附件11: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