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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8-03-08 10:00    来源: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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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下辖第一分院、第二分院、第三分院、第四分院、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和十六个区级检察院。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对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工作,对本级人民法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做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和举报,办理刑事赔偿事项;与监察委员会进行办案衔接,负责对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的审查办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下设22个部门,分别为:审查逮捕部、公诉部、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检察部、经济犯罪检察部、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侦查监督部、刑事审判监督部、刑事执行检察部、民事检察部、行政检察部、职务犯罪检察部、检察管理监督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联络部、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新闻办公室、信息化检察部、检察技术部、法警总队、行政事务管理局。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包括1个预算单位,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三)单位性质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单位性质为法律监督机关。
  (四)人员情况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行政编制397人,事业编制94人,实有人数406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制书记员、聘任制司法警察、临时工等)111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3264.40万元,比2017年29780.70万元增加3483.70万元,增长11.7%。其中:财政拨款29020.10万元,比2017年27530.81万元增加1489.29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他资金4244.3万元,比2017年2249.89万元增加1994.41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市级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2018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余结转资金较2017年增加。
  (二)支出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20117.4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0.48%,比2017年18209.36万元增加1908.04万元,增长10.48%,变动的主要原因为: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8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按照全市监察体制改革统一方案,由检察院转隶至监察委人员的人员经费暂时安排在检察院。因此,上述基本经费中含此部分人员的人员经费。
  2、项目支出预算13147万元,比2017年11571.34万元增加1575.66万元,增长13.62%,增加的原因为:2018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余结转项目资金较2017年增加较多。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能,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保障各项检察改革,重点项目包括检察业务费、检察业务装备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80.52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630.5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250.88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司法检察专题业务研讨交流、培训、国际间司法协助等。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10.3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0.93万元减少0.5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宾接待以及国内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中发生的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619.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285.96万元,比2017预算数882.93万元减少596.97万元,主要原因: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主要对老旧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执法执勤车辆进行更新购置,报废更新费用与2017年报废更新国I国II标准车辆相比有所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33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3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5.55万元,其他47.75万元。比2017预算数366.3万元减少33万元,主要原因:因监察体制改革需要,我院部分车辆划转至市监察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比2017年减少33万元。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75.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23.02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52.9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734.4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35.97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41个的34.15%。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439.17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35.93%。(详见附件11)。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0283.12万元,其中:车辆122台,3107.6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15台(套)、19244.2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238.7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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