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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西藏拉萨指挥部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8-03-08 10:00    来源: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西藏拉萨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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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西藏拉萨指挥部2018年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西藏援藏指挥部(以下简称“北京援藏指挥部”)是北京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组建的行政单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宣传联络部、规划发展部、项目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审计和监督部六个职能部室。无下属单位。

  北京援藏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认真执行北京市委、市政府决定、决议,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对口支援西藏拉萨各项任务;研究拟定北京援藏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援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援藏项目,并对当地申请北京援藏项目进行审核;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建设项目设计、评审、验收等工作;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北京援藏资金的管理、使用;加强与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协调;负责援藏工作成果的宣传报道和交流推广;促进北京和拉萨的企业间合作与交流;研究拟定智力、技术、人才援藏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情况

  北京援藏指挥部行政编制52人,实际52人;聘用人员15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总体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4064.47万元,比2017年收入预算18890.68万元减少4826.21万元。其中: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14064.47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18890.68万元减少4826.21万元,下降25.55%,主要原因为“十三五”援藏资金分年度安排。2018年支出预算14064.47万元,比2017年支出预算18890.68万元减少4826.21万元,下降25.55%,主要原因为“十三五”援藏资金分年度安排。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2018年对口支援西藏扶贫项目10000万元、2018年支援昌都市远程教育工程专项援助资金2000万元、援藏干部医疗保障经费178.96万元、纳金路援藏干部公寓运行费189.7万元、往返北京拉萨工作经费165.36万元、宣传工作经费78万元等项目经费。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西藏拉萨指挥部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只包括本级1家行政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60万元,与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2018年同2017年一样无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2.6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有关单位来指挥部考察、支持援助工作等公务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7.9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5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55万元,其他1.95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西藏拉萨指挥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9.01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西藏拉萨指挥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9.18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20个的15%。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207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87.62%(详见附件11)。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781.99万元,其中:车辆5台,250.16万元;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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