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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8-03-08 10:00    来源: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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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

  一、预算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

  北京市政府于1991年12月设立亦庄工业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身),1992年7月更名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1994年8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2000年7月,经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京编办行﹝2000﹞21号),北京市财政局驻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整建制划归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机构,更名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经机构一系列调整最终发展为现行体制,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作为预算主体,代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成为市财政的一级预算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部门预算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名义申报,市财政局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下达预算批复。

  (二)预算收支政策

  2005年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京政发﹝2001﹞38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京政发﹝2005﹞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预﹝2005﹞2336号),明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范围内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全部留归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使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支出项目由管委会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收入预算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合理测算各项收入,编制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范围包括为保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所属机构正常运转、促进经济建设、城市管理及各项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项目支出;以及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债务负担情况,需要由财政资金安排偿还的债务支出等。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入按照有关土地政策,在扣除上缴中央及划转其他用途因素外,留归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使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012年12月31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兴区一体发展为基础,创新完善更有利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大发展的财政体制;延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现行财政管理体制3年;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出让收入市级留成部分,在扣除按国家规定和市政府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专项规定计提后全额返还。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征地拆迁项目给予重点支持;随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空间范围的不断扩展将财政资金使用范围相应扩大至"六园"、综合服务配套区和市政府批准的新拓展区域。

  2016年,营改增政策全面推开,增值税中央地方五五分成,由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主导产业为制造业,因此营改增改革政策性收入不降反增。为了弥补北京市减税效应明显的影响,市财政印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营改增改革政策性增收实行滚动上缴的通知》(京财预〔2017〕49号)文件,要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营改增改革政策性增收实行滚动上缴。

  (三)预算管理模式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是市政府派出机构,非一级政府,不具备一级财政的资格,因此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没有金库,财政收入缴入市级金库,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收支预算以专项资金的形式纳入市级预算,接受市人大监督审核。尽管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无行政区划,但实际管理着约60平方公里的地域,因此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在管委会内部更偏向于参照政府预算模式进行管理。

  预算编制方面,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按照政府预算管理模式组织管委会所属部门及单位编制部门预算。为了规范管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2009年参考北京市及区县政府预算管理系统,结合自身特点建立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管理系统,每年部门根据重点工作,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要求据实在系统中申报预算。

  资金管理方面,财政局国库科负责财政资金的拨付,非税收入的集中收缴并按月缴入市级金库,汇总编制部门决算,统一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银行开户。自2013年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公务卡改革、建立了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目前除基本建设资金实拨外,其他资金全部纳入集中支付改革。指标管理、财政资金拨付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均通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执行一体化系统"管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内设机构无独立财务,内设职能部门、事业单位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建项目的财务会计核算、年度决算编制、会计业务代理以及会计档案管理、日常报销等财务工作,统一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务结算中心进行核算。

  预算执行方面,按照区级预算执行情况与市局年初批复的差异、动用结余资金情况向市财政局报送预算调整请示。

  自行管理权限方面,绩效管理工作按照北京市财政局2015年印发的《关于同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自行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财预函﹝2015﹞259号)文件,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行组织实施。鉴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实际,政府采购管理、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投资评审均参照市财政局相关制度文件执行,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组织实施。

  综上所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管理模式创新地融合了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的管理模式,但无论与严格的政府预算还是部门预算相比,均存在着一定差异。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预算收支情况在预算申报、批复、执行的额度和范围上与市财政保持了一致,但在具体口径和构成上无法达到一一对应,这一问题在全国范围内的其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存在相当的普遍性。

  二、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的通知》(京办文[1994]12号),设置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为负责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的市委派出机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为代表市政府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统一管理的市政府派出机构。

  工委内设7个部门:工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群工作部、政法工作部、机关党委、工会。

  管委内设18个部门:管委会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促进局、企业发展服务局、科技局、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房屋和土地管理局、建设发展局、征地拆迁办公室、市政管理局、社会发展局、审计局、环境保护局、统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室、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下属事业单位34家,其中公益一类33家,公益二类1家;

  公益一类33家,具体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投资促进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党员电教中心、新闻中心、总工会服务(帮扶)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财政监督检查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务结算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劳动监察大队、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物业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技术中心、基建办公室、民防工程事务中心、水务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所、体育中心、审计事务中心、环境保护监测站、环境保护管理中心、机动车排放管理站、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信息中心

  公益二类1家: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部门职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指示、决定,结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提出具体的落实意见并进行督促检查。二、研究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并报告工作。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四、负责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五、负责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六、负责协调、指导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七、负责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战工作。八、领导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指导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九、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法规、政策,研究拟订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行政管理规定。三、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类投资项目。四、负责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五、负责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管理工作。六、负责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统计管理工作。七、负责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及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八、负责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统一管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信息化工作。九、负责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十、负责兴办、管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十一、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支机构的工作。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编制362人(含城管分局66人的行政执法人员编制),实际312人;事业编制451人,实际283人;退休人员99人。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753000万元,比2017年1553000万元增加200000万元,增长12.88%。其中:财政拨款1753000万元,比2017年1553000万元增加200000万元。

  四、支出预算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1753000万元,比2017年1553000万元增加200000万元,增长12.88 %,增加原因:集中优势资源,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进一步推进腾笼换鸟,深化弹性土地供应等政策;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好国有投融资平台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企业持续发展硬环境,强化企业政策支撑能力,推动城业互促、产城融合。

  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

  1.机构运行保障类项目支出97802.03万元,用于保障各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支出25532.09万元;保障各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日常履职所需的各项项目支出72269.94万元。

  2.推动创新创业、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项目支出1209330万元,用于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支出97101万元、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支出798139万元、扶持企业发展支出314090万元。

  3.加强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稳增长项目支出14500万元,用于主动培育增长新动能激发外贸发展潜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构建外贸发展新优势。

  4.破解城市发展难题、建设和谐宜居之区项目支出139211.49万元,用于大气污染治理、节能减排、营造绿色和谐的商务居住环境等生态环境建设支出80919.66万元;核心区管理、市场监管、综配区建设、城市维护、保障社会安全稳定等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支出58291.83 万元。

  5.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项目支出257808.10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出187811.50万元;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社保、就业等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支出69996.6万元;

  6.机动财力及总预备费项目支出34348.38万元,用于调剂其他各项支出。

  五、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2018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范围包括三定方案中的25个内设部门和下属33个事业单位。另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分局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代管的行政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为北京市规委垂直管理单位实行属地半垂直管理,上述两个单位的"三公"经费均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2.95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2.44万元减少229.4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210.33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5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54.45万元减少4.4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预计公务接待减少。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开展国内外相关单位调研接待事项、学习交流、业务研讨,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的前沿阵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服务京津冀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222.6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447.66万元减少225.04万元。一是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33.9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253.46万元减少219.54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为贯彻北京市环保政策对国Ⅰ国Ⅱ老旧机动车和达到报废年限的小客车进行更新;2018年对达到使用年限的轿车进行更新购置;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8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31.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6.2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9.95万元,其他6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94.2万元减少5.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18年北京市财政局预算编报的相关规定,2018年"行政类"和"事业类"单位车辆定额标准比2017年标准调低1000元。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413.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44.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269.71万元。

  (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本部门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占全部预算项目6个的83.33%。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655197.97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4.42%(详见附件11)。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包含在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由市局经建二处批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后执行。

  2018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0000万元,其中土地成本500000万元,土地收益500000万元;支出1000000万元,其中:一是返还土地成本支出500000万元,主要用于12平方成本返还397851.26万元,固投资金80048.74万元,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2100万元;二是返还土地收益支出500000万元,主要用于固投资金交通治堵投入70000万元,根据开发区城市发展情况投向公租房回购、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等拟安排支出430000万元,按照具体项目向市财政局申报。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包含在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由市局资产处批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后执行。

  2018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564.23万元;支出12564.23万元,主要用于增资亦国投和亦庄控股,投向安鹏行远新能源项目、芯动能项目以及产业升级改造项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55909.03万元,其中:车辆128辆,3495.0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2台、3570.4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5台、1192.98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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