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依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北京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和印发市地方志工作规划纲要的通知》(京政发〔1988〕98号),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为负责本市地方志工作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关于批准市知识产权局等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京人发〔2006〕90号),实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机关党委、秘书处(人事处)、市志指导处、区县志指导处、研究室、宣传培训处、开发利用处、年鉴指导处8个处室,下属2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年鉴社和北京市方志馆(北京地情信息中心),皆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的北京市方志馆(北京地情信息中心)为纳入北京市规范收入管理的事业单位。
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拟订本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2、制订本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规范和标准。
3、组织编纂本市地方志书和综合年鉴,并负责组织审查验收。
4、搜集、整理、保存北京地方志资料,组织整理北京地区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5、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开拓社会用志途径。
6、组织开展地方志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
7、指导北京地方志学会的工作。
8、承办市政府及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年鉴社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北京年鉴》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北京市方志馆(北京市地情信息中心)的职责是:从事地方志、地情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编辑、研究、展示等工作,面向社会提供咨询、借阅等服务,开展地情教育、地方文化交流交往活动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事业编制71人,实际65人;聘用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4070.96万元,比2017年4091.87万元减少20.91万元,下降0.51%。其中:财政拨款3867.2万元,比2017年3857.76万元增加9.44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131.98万元,比2017年113.66万元增加18.32万元;其他资金71.79万元,比2017年120.45万元减少48.6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1985.7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8.78%,比2017年1958万元增加27.77万元,增长1.42%。主要为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等有关政策,2018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2085.2万元,比2017年2133.88万元减少48.68万元,下降2.28%,主要是北京市方志馆地情展改造为一年期项目,当年已执行完毕,本年新增基层修志业务经费、北京地名志等项目经费。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主要用于北京地名志编修、二轮志书出版、基层修志等方面的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年鉴社和北京市方志馆3个预算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21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80万元减少0.5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2018年预算数15.68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15.68万元持平;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推进北京精品年鉴工程建设,实现与发达国家年鉴资料共享等。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1.5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62万元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地方志系统人员来我办及北京市方志馆调研交流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6.8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2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21万元,其他1.69万元。比2017预算数13.5万元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维护运行成本。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2.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84.2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预算1134.4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1家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6.96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个,占全部预算项目29个的31.03%。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98.5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58.35%。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3549.689954万元,其中:车辆5台,119.242914万元;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附件1: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 附件2: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 附件3: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 附件4: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附件5: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附件6: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附件7: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 附件8: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附件9: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 附件10: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明细表
- 附件11: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