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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8-03-08 10:00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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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2018年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公安交通管理局机构编制的批复》(京公政复字[2007]72号),设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内设25个正处级机构,3个副处级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纪委、警务保障处、东城交通支队等;下属12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局机关本级、车辆管理所、东城交通支队、西城交通支队、朝阳交通支队、海淀交通支队、丰台交通支队、石景山交通支队、房山交通支队、通州交通支队、昌平交通支队、开发区交通大队。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负责维护疏导路面交通秩序;道路交通组织优化调整;依法纠正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办理各类机动车通行证件;

  2.负责重大国事外事活动、重要首脑外宾的交通安全保卫;

  3.负责全市地方(含外事机构、外籍人员)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

  4.负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社会各单位履行交通安全责任情况;

  5.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查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6.负责起草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监督、检查交通民警执法行为;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诉讼工作;

  7.负责开发应用智能交通科学技术,规划设置和维护管理城市道路交通标志设施;

  8.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公安部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部门行政编制6089人,实际5592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9633人。

  离退休人员2345人,其中:离休11人,退休2334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在市委市政府、公安部和市局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立足“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和“四个服务”基本职责,牢牢把握“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和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四个第一”理念,坚持“法治、创新、智慧”,充分运用整合的思维和创新的方法,加快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交通治理体系,全力推动“走前列、创一流”,努力为决战决胜小康社会、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431,665.43万元,比2017年375,071.69万元增加56,593.74万元,增长15.09%。其中:财政拨款385,307.41万元,比2017年329,796.87万元增加55,510.54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他资金46,358.02万元,比2017年45,274.82万元增加1,083.2万元。其他资金收入为各级政府补助收入,主要用于区政府拨专项资金支出和警务保障性资金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部分区政府加大对交通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专项经费投入增加。

  三、主要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302,682.9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0.12%,比2017年260,045.8万元增加42,637.12万元,增长16.4%。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8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128,982.51万元,比2017年115,025.89万元增加13,956.62万元,增长12.13%。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区属协管员经费的区政府专项拨款增加,导致项目预算增加。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长安街景观提升项目、事故办案费、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经费、光缆专线租金、信息化维护费、依法扣留车辆停车费、城市维护费、交通设施专项、部分地区交通监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全市公交专用道电子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区政府专项拨款经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2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18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578.34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191.9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29.1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30.67万元减少1.53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压缩公务接待费用。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到我局考察交流活动人员餐费、住宿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8,54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2,200万元,比2017预算数3,390.44万元减少1,190.44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我局公务用车更新购置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634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1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64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359.1万元,其他250.1万元。与2017年度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948.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739.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1,574.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634.6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70,623.5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昌平交通支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石景山交通支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丰台交通支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东城交通支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开发区交通大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交通支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海淀交通支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本级等12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083.49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0个,占全部预算项目94个的42.55%。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4,842.93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76.68%。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11)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267,140.94万元,其中:车辆2282台,55,622.4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2台(套)、4,533.1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402.9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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