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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8-03-08 10:00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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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法学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法学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京编办函【2002】11号),设立北京市法学会。内设4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研究部、联络部、社会工作部;下属2个预算单位,为:北京市法学会本级、北京市应用法学研究中心(北京市法学会信息中心)。

  (二)主要职责

  北京市法学会是市委领导的人民团体、学术团体和群众团体,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委和市政府联系首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主要职责是:

  1、建设首都核心法治智库,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发挥“智囊团”和“参谋库”作用;

  2、团结首都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为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政法工作服务;

  3、组织和指导各研究组织开展多学科、多层次的法学研究活动,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4、参与法律、法规的草拟、论证工作,对本市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实践活动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5、同境内外法学团体和法律团体联系工作,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渠道作用;

  6、参与法治宣传和法学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参与培养法学人才、法律人才工作;

  7、建立法学会系统的信息网络,收集和介绍境内外法学研究动态,宣传和推广创新研究成果,编辑出版法学、法律图书和刊物;

  8、负责会员及所属研究组织的管理和联系工作,了解和反映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9、贯彻市委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议、决定,统筹指导全市法学研究组织和涉法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

  10、承担全市政法工作中的重大课题研究、市法学会机关信息化建设和《法学杂志》编辑等工作。

  (三)人员情况

  北京市法学会政法专项编制22人,实际21人;实名制职工编制2人,实有2人;事业编制10人,实际8人;无聘用人员。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2042.65万元,比2017年1941.64万元增加101.01万元,增长5.2%。其中:财政拨款2042.65万元,比2017年1882.72万元增加159.94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开展法律服务、研究组织党建活动等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比2017年58.93万元减少58.93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为:2017年其他资金58.93万元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2016年追加且结转继续使用的职业年金缴费。

  三、主要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1095.4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3.63%,比2017年1123.15万元减少27.68万元,减少2.46%,主要原因为:人员调离减少基本经费。

  (二)项目支出预算947.19万元,比2017年818.5万元增加128.7万元,增长15.72%,主要原因为:增加了开展法律服务、研究组织党建活动等社会建设专项资金。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法学研究与学术调研、立法咨询论证、对外法学交流活动、法治宣传、法学法律人才培养、组织建设管理、开展法律服务、研究组织党建活动和培训经费等。

  (三)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法学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法学会本级、北京市应用法学研究中心两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9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2.2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23.2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国(境)外大型国际会议,参加国(境)外高端法律专业培训,开展国(境)外法学专题调研学习和工作交流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0.5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同来访的外省市法学会进行交流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7预算数21.55万元减少21.55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无更新车辆需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万元,其他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比2017预算数13.88万元减少0.68万元,主要原因为:为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厉行勤俭节约的要求,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法学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7.3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法学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706.3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北京市法学会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9.3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2个的5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28.44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87.46%(详见附件11)。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251.06万元,其中:车辆5台,103.36万元;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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