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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8-03-08 10:00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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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于2000年5月,现内设办公室、人事部、信息部、项目管理部、采购部、协议采购管理一部、协议采购管理二部、实物调拨管理部、采购平台管理部、行政保卫部等10个部门。

  按照北京市编办《关于撤销市财政局四分局成立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函》(京编办事〔1999〕82号)批复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0〕362号)规定,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主要职能、职责是:组织招投标采购事宜;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办理实物调拨等手续及相关政府采购的资金结算业务;建立政府采购信息数据库;拟定协议采购实施方案;组织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工作;公示协议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组织对中标供应商的培训;建立协议采购综合服务平台,维护相关数据,提供统计信息;对中标供应商进行日常监督,负责收集、汇总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综合评价信息以及违约反馈意见,协助市财政局做好对中标供应商的全面考核工作。

  (二)单位性质、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72人,实际69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2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3293.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215.89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30万元,其他资金47.91万元。

  2018年支出预算3293.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110.1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4.06%;项目支出预算1183.6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35.94%。2018年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59.73万元,减少1.78%,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的财政性资金比去年有所减少。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8项目支出预算1183.6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市级协议供货运行管理、全市公务车调拨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仅为中心本级,无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48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8.4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4.5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政府采购业务学习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2.1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2.32万元减少0.14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费用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同行来京进行业务考察和交流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7.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7预算数17.97万元减少17.97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7.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4.1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3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33万元,其他1.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比2017预算数8.10万元减少0.30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费用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4.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2.77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本级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8.30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9个的33.33%。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9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35.27%(详见附件11)。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339.46万元,其中:车辆10台,263.6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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