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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08-29 10:00    来源: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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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市科委)。内设21个处室。

  市科委下属24家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本级行政、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本级事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老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北京市科委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北京科技协作中心、北京市科技信息中心、北京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促进中心、北京市科技传播中心、北京科学仪器装备协作服务中心、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农村发展中心、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北京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促进中心、北京新材料发展中心、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人才交流中心、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北京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和北京软件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根据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要求,上述24家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决算编报范围。

  2.部门主要职责

  市科委是负责本市科技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科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本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推进科技北京建设。

  (3)组织制定本市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发展以及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研究的政策措施;负责统筹协调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配套政策制定,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负责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科技产业工程的组织实施。

  (5)制定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相关政策,参与拟订科技金融促进工作的相关政策;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研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6)组织制定本市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指导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建设和发展。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8)研究制定本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研究制定建立新型研究开发机构的政策;按规定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9)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10)制定本市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制定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科技保密管理工作和科技奖励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

  (11)研究制定本市科技合作交流政策;负责科技外事工作;负责与港澳台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等工作。

  (12)负责本市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政策建议。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102人,实有人数96人;事业编制784人,实有人数55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82,034.17万元,比上年增加148,786.43万元,增长34.3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32,610.17万元,比上年增加135,427.80万元,增长34.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4,996.8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5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2,993.6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56%;经营收入4,412.4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8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07.2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4%。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92,655.33万元,比上年增加123,159.35万元,增长33.33%,其中:基本支出20,575.0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18%;项目支出468,210.3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5.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3,869.9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78%;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1,680.60万元,比上年增加148,588.85万元,增长35.12%。主要原因:我委围绕“基础前沿、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支撑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化改革与创新环境营造、国际科技合作与区域协同创新”等重点工作领域,新增“国家实验室培育和技术创新中心(平台)建设”、“前沿新材料研究”、“能源领域技术协同创新”、“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培育”等项目,以及北京市生命科学研究所新增扩建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增设北京市杰出青年基金,促进学科交叉合作。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3,968.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205类)13.0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6类)480,232.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783.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6%;节能环保支出(211类)2,936.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类)3.4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5类)2018年度决算13.0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7.47万元,下降57.28%。其中:

  “进修及培训”(20508款)2018年度决算13.0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7.47万元,下降57.28%。主要原因: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本级行政调整培训工作内容,减少培训工作经费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206类)2018年度决算480,232.3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1,236.12万元,增长20.36%。其中: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20601款)2018年度决算26,456.6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687.60万元,下降2.53%。主要原因: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本级行政和北京市科委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由于人员变动,导致社会保障经费支出减少。

  “基础研究”(20602款)2018年度决算129,886.6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819.71万元,增加9.09%。主要原因:我委加大对科技项目(课题)支持力度,追加“前沿新材料研究”、“空间科学与前沿技术国家实验室培育”等项目预算。

  “应用研究”(20603款)2018年度决算101,123.5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9,252.17万元,增长63.44%。主要原因:我委加大对科技项目(课题)支持力度,追加“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培育”、“医药协同科技创新研究”、“智能制造与机器人培育”等项目预算。

  “技术研究与开发”(20604款)2018年度决算149,571.8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1,255.68万元,增长16.57%。主要原因:我委加大对科技项目(课题)支持力度,追加“首都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先导技术研究与培育”、“能源领域技术协同创新”、“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与管理”等项目预算。

  “科技条件与服务”(20605款)2018年度决算37,138.4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82.96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我委加大对科技项目(课题)支持力度,追加“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项目预算。

  “社会科学”(20606款)2018年度决算9,290.1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0.15万元,增长0.43%。主要原因:北京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促进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继续执行上年结转的“生物医药创新品种追踪及趋势分析”、“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与党建工作融合发展”、“首都文创资源对接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需求评估研究”项目经费。

  “科学技术普及”(20607款)2018年度决算6,469.1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469.13万元。主要原因:我委加大对科技项目(课题)支持力度,追加“科学技术普及”项目预算。

  “科技交流与合作”(20608款)2018年度决算9,565.3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42.33万元,增长4.85%。主要原因:我委加大对科技项目(课题)支持力度,追加“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工作体系建设”等项目预算。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699款)2018年度决算10,730.5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061.59万元,增长39.92%。主要原因:我委加大对科技项目(课题)支持力度,追加“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宣传”、“科技政务服务与协同创新能力提升”等项目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018年度决算783.1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24.93万元,下降22.3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2018年度决算783.1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24.93万元,下降22.31%。主要原因: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本级行政、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等单位由于人员变动,减少职业年金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211类)2018年度决算2,936.75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能源节约利用”(21110款)2018年度决算2,936.7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类)2018年度决算3.4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47万元。其中:

  “商业流通事务”(21602款)2018年度决算3.4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47万元。主要原因:北京新材料发展中心继续执行上年结转的“检验检测集群试点经费”项目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8,251.21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8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26.91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14.47万元减少87.5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143.2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25.00万元减少81.76万元。主要原因:受外部环境影响,部分赴美团组取消;因临时工作安排调整及组团单位计划变更,出访任务取消或出访国家减少。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支付市科委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赴台开展科技交流合作所需费用,以拓展我市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渠道,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重点出访团组及成果:

  (1)推动科技创新合作,扩大科技创新中心的国际影响力

  赴以色列、德国团组

  2018年4月8日至15日,市科委派员随市政府代表团对以色列、德国进行了工作访问,代表团分别向以、德两国政府、友城和科技界广泛宣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北京市城市战略定位。介绍了北京的科技智力资源优势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发展成果,以及北京市最近出台的高精尖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和一系列服务外籍创新人才相关政策。推动本市与两国相关机构在科技人才培养、创新创业生态建设等方面深化务实合作。

  赴爱沙尼亚、芬兰团组

  市科委组织工作团组赴爱沙尼亚、芬兰出席了由北京市政府与爱沙尼亚塔林市政府、芬兰赫尔辛基市政府共同举办的“2018欢乐春节-北京周”系列活动。本次活动致力于推进北京市与塔林市和赫尔辛基市科技创新合作,通过宣传本市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卓越成就,推广本市在推动国际科技合作方面的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了科技创新中心的国际影响力。

  (2)开展友好交流活动,促进国际政府间合作

  赴韩国团组

  2018年3月19日,在北京市与首尔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25周年之际,由北京市政府、韩国首尔市政府联合举办的北京首尔混合委员会(简称混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韩召开。按相关工作要求,市科委作为混委会成员单位,于2018年3月18日至19日派员赴韩出席了混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本次出访进一步深化了本市与首尔市政府科技创新领域交流与合作。双方建立定期交流工作机制,拟通过人员互访、政策宣传、项目对接等方式,推动北京市与首尔市两市在智慧城市、汽车电子、生物医药等领域开展交流合作;互相派员参加对方城市主办的短期培训项目,交流工业和信息化技术、产业及管理经验。

  此外,本次出访促进了两市在科技文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北京市将邀请首尔相关企业参评中国设计红星奖、中国设计红星奖原创奖;推荐首尔专家担任中国设计红星奖评委;邀请首尔市派高级别代表团参加第三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北京峰会;同时推荐首尔市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家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创意与可持续发展中心在创意经济、创意城市、创意青年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赴日本团组

  为进一步推进“日本o亚洲青少年科技交流项目”(樱花科技计划)实施,加强中日科技领域交流与合作,2018年10月15-19日,应日方相关部门邀请,市科委派员赴日本开展了科技人员交流活动。

  期间团组分别赴东京、福冈两地拜访了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日本花甲志愿家协会等机构,及日本理化学研究所环境资源科学研究中心、九州大学氢能源国际研究中心、东京大田区产业经济部等高校及企业,深入了解了中日科技项目合作进展,日本在新材料、氢能源、海水淡化、智能穿戴等领域的科研成果和产业应用状况,以及日本在推进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方面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情况。

  本次出访进一步了解了日本相关科技企业及人才的合作需求,团组回国后积极推动有关企业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了对接,为其在京寻求合作伙伴开拓了渠道;积极协调九州大学氢燃料电池研究领域优秀人才与清华大学及北汽福田工程研究总院等单位对接,探讨回国开展研究工作的可能性。

  (3)推动北京顶尖科研机构和国际创新机构开展合作

  赴以色列、德国团组

  赴以色列、德国出访期间,代表团走访了耶达技术转移中心、T3技术转移中心、耶路撒冷风投伙伴公司,慕尼黑工业大学创新中心,了解了各类科研机构与其下属成果转化机构之间关系和不同孵化机构的运作模式。同时与上述机构深入对接资源优势,达成务实合作项目意向十余项。

  (4)积极引入国际顶尖培训机构,培育聚集海内外科技人才

  赴美国团组

  为落实市领导关于聚集编程人才的批示,从硅谷等北美地区引入人工智能编程培训机构的要求,市科委组团赴美国与中关村硅谷创新中心及全球AI技术训练营(AICAMP)、AcademyX等四家机构进行了交流座谈,又与硅谷创新中心就培训机构引进模式进行沟通。目前AICamp已在北京设立培训机构,着手将北美的课程和讲师引入中国,并于11月8日-11日在北京举办了AI NEXTCon开发者大会。近期中关村硅谷创新中心进行了回访,达成了从硅谷等北美地区引入优质人工智能编程培训机构具体合作模式。下一步,将依托中关村硅谷创新中心,谋划引入优质国际培训机构,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办不同层次编程人员培训班,着力提升编程人员专业技能,同时组织北京市高层次科技人才赴海外开展培训和交流活动,吸引重点领域海外科技人才来京发展,为高精尖产业发展提供更好的人才支撑。

  (5)积极构建中意双边合作机制,保障落实重要机制性会议圆满召开

  赴意大利团组

  2018年12月3日至7日,市科委组织工作团赴意大利推进、落实了“第九届中意创新合作周”活动的组织、举办工作,保障了本次活动圆满顺利完成。本届合作周由两国科技部共同主办,市科委、意大利科学城共同承办,在意大利米兰、罗马等三地举办,聚焦十大领域,通过主题演讲、平行论坛、项目路演、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园区对接等形式搭建平台。中国科学技术部部长、意大利教育大学科研部长、中国驻意大利大使、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司长等中意双方重要领导和嘉宾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意双方共有近1500名代表出席活动,开展对接200余项次,达成合作意向80余项,开幕式现场签署合作协议19项。合作周期间还举办了科技创新成果展、2018-2019中意创新创业大赛暨最佳项目路演启动仪式及预选赛等。

  (6)加快推动京港科技创新合作,构建京港合作新生态

  市科委赴香港团组

  为贯彻落实市领导关于“着重推进京港两地科技创新合作”的指示精神,推进市政府港澳办提出的合作重点事项,应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贸易发展局等单位邀请,市科委于12月10日组织代表团赴香港参访了相关高校、政府部门及企业,推动了香港城市大学在京设立研究院选址、落地等事宜;加快推进了京港合作会议及京港会论坛成果跟踪、落实;与香港创新科技局探讨了建立两地科研管理部门合作机制,共同支持两地在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及科创基金等领域合作事宜。

  代表团本次访港对创科局、贸发局、研资局等单位职能、多所高校科研进展及优势学科、科技园发展情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进一步增进了双方了解,为开展务实合作奠定了基础;与香港贸易发展局、创新及科技局、研究资助局分别进行了职能、政策、合作成果交流,分别确定了工作交流机制,建立对港政府间科技合作渠道;与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确定多项新合作内容,并分别确定在2019年京港会举办前后与三所高校续签新的合作协议,明确了未来对港科技合作的主要方向;香港相关机构与科创基金合作的意愿强烈,在京港科技创新金融合作交流研讨会上港方参会代表对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进行了重点咨询,并表示将进行下一步合作考虑,有港方机构已于当月回访北京;同时港方机构对结合北京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进行合作表示了强烈的合作意愿,并期待加强与新型研发机构在项目合作、成果转化方面的合作。

  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8个、56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56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7.8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8.27万元减少0.45万元。主要原因:我委各预算单位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在严格执行2018年预算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科技单位来京调研接待事项、学习交流、业务研讨,专家咨询等活动。公务接待453批次,公务接待234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75.8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81.20万元减少5.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16.96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为贯彻北京市环保政策,更新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老旧公务用车,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购置(更新)公务用车1辆,车均购置费16.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58.8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64.24万元减少5.35万元,主要原因: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更新购置的公车尚未投入正常使用;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更换公车后,车况良好,维修费用相应减少;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执法工作用车由北京市执法平台统一配备,不再由使用单位单独申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4.2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3.9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8.9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1.71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6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675.85万元,比上年增加65.15万元,增加原因:市科委本级行政人员变动,以及离休人员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调增等因素,造成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12.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5.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57.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54.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3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80.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0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1,985.64万元,其中:汽车53辆,1,174.1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176.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80.5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指导下的北京地方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包括研发实验服务基地、领域中心和区工作站的服务体系,跨部门、跨领域整合仪器设备、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三类科技资源,提供测试检测、联合研发及技术转移等服务。

  6.首都科技创新券:主要用于鼓励本市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充分利用国家级、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以及经认定的公共服务机构的资源开展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由政府发放。小微企业及创业团队向实验室所购买科研活动时使用,收取创新券的单位持创新券到指定部门兑现。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64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4.04%,涉及金额317,273.38万元。其中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政策落实”项目进行了普通程序评价,对63个项目进行了简易程序评价。评价发现,各项目均能达成原定绩效目标及相应的绩效指标,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良好。63个项目简易程序评价中,评分全部都在75分以上,评价结果为良好。其中25个项目评价得分在90分以上,32个项目评价得分在95分以上。普通程序评价项目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政策落实”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支持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依据《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本市自2012年起启动实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政策,由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自2012年以来,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工作已连续开展了7年,通过组织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实地核查等,已累计支持项目925项、落实财政资金12.8亿元,有效推动了我市科研成果尽快在京实现转化和产业化,促进首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为加快推进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在我市实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推动企业积极承接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在京落地转化,结合前期工作基础,市科委对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专项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将成果转化项目专项纳入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专项中,并于2018年5月完成了《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专项管理办法》的制定,通过平台专项管理办法的制定,进一步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要求以及我市领导关于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与水平的批示要求,引导科技企业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力度,推动院所高校的科研成果在京转移转化。

  2018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总预算为4,000.00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于2018年9月完成资金拨付,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金执行完毕,资金使用率为100.00%。因为项目执行周期为一年,项目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相同,具体为:支持40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京落地转化。

  (二)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该项目综合得分92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

  1.项目决策情况评价

  绩效目标方面,项目旨在通过对40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进一步引导企业在我市实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推动企业积极承接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在京落地转化。所支持项目覆盖北京市高精尖产业领域,技术水平突出,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绩效目标设置与国家科技政策和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绩效指标方面。项目产出数量指标为: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40个。产出质量指标包括:一是企业通过合作转化、许可使用、成果转让、作价投资或入股等方式,承接京区科研院所、高校的“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项目,以及外省市或国外的高新技术成果,二是重点支持节能环保、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以及信息服务等高端科技服务业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三是引导企业研发投入力度≥10%。项目制定了完成的时限,确定了产出进度指标。同时,项目编制了相应的效果指标,但指标设置均未宏观定性描述,细化量化程度有待完善。

  决策依据方面,按照《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和《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专项管理办法》,市科委启动了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方面,项目前期深入部分区县、园区调研,同时由市科委网站发布项目征集。通过专家评审后,项目单位按照要求对专家打分项目进行项目查重及信用等级查询。项目决策过程规范。

  2.项目管理情况评价分析

  资金到位方面,立项批复后,专项资金于2018年9月完成拨款,资金到位率100%。资金管理方面,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16]771号)进行管理。所有科技经费均纳入项目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未发生截留、挤占和挪用。实施过程中,项目单位配合进行项目(课题)经费检查与审计等工作,并接受市科委、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资金支出方面,截至2018年12月31日,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后补助项目共140个,补助总金额4,000.00万元,其中第一类新型服务业态,支持项目数量为120个,补助资金2,900.00万元,第二类科技创新创业专业开放平台,支持项目20个,资金2,000.00万元。预算资金中有100万元为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使用率为100.00%。

  组织机构设置方面,项目由高新处主管,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北京市科委按照《2018年度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工作方案》、《专家评审方案》和《专家评审工作规范》等方案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立项、评审和立项等工作。在六里桥市行政服务大厅开展受理工作中,提前做好预案。同时进行“成果转化政策全过程实行无偿服务”的声明,维护政府公信力和申报企业利益。进一步优化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网络管理平台,开展受理申报、组织评审、信息反馈等全流程网络化管理。开展评审工作前,通过评审系统随机抽取专家。开展评审工作时,采取“双盲”评审模式,会评现场由系统随机将项目分配给专家评审,评审系统全程留痕,实现项目与专家“背对背”,任何工作人员看不到评审结果。在会议评审的基础上随机抽取专家组成核查小组,进行实地核查。综上所述,项目组织机构较为健全,实施管理过程较为规范。

  3.项目产出及效果评价分析

  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专项共完成支持55个项目。立项项目分为三类,其中,一类、二类和三类项目数量分别为10项、15项和30项,支持额度分别为100万元、80万元和60万元,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资金总预算4,000.00万元。成果或核心技术均来自高校院所并已实现转化和产业化,覆盖北京市高精尖产业领域,技术水平突出,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项目严格按照任务书中的计划执行,完成情况均达到了任务书的预期进度。2018年7月,市科委启动了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2018年8月24日,完成对立项名单的公示。9月17日,完成对立项支持单位的资金拨付手续。

  通过专项的实施,促成高新技术成果在京落地和转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认定项目经济效益显著,对经济“稳增长”做出重要贡献。项目上年实现销售收入123.32亿元,缴税8.48亿元,实现净利润22.99亿元。通过专项资金的支持,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带动社会资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支撑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通过专项的实施,优先支持节能减排、大气污染治理等领域的项目,为改善首都生态环境做出支撑。2018年节能环保类项目立项10项,占立项总数的18%。通过专项的实施,发挥政策资金带动作用,引导企业持续投入。

  (三)存在问题

  1.效果类绩效指标不够具体细化

  虽然预算项目编制了相应的效果指标,但指标设置均为宏观定性描述性指标,缺少细化量化指标。例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政策落实”项目经济效益指标确定为“经济性得到提升”、社会效益指标确定为“社会影响力得到提升”,没有设置具体细化指标,可考核度不高。

  2.个别项目绩效指标支撑材料不足

  存在个别项目绩效指标支撑材料不足问题。比如部分项目都设置了绩效目标中设置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而且有对应的满意度数值。但由于项目承担单位未开展有效的满意度调查工作或者并未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调查统计,有些项目单位只能以投诉率来间接反映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际上项目的实施效果缺乏相应的绩效材料支撑。

  (四)建议

  1.进一步细化项目绩效指标

  建议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指标设置,设置较为具体量化的产出效益指标,明确反映项目实施效果。

  2.建立完善的绩效依据材料收集系统

  项目单位应进一步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建立稳定的绩效支撑信息收悉系统。比如针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建议自行开展或者委托第三方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充分了解财政资金对服务对象运行状况的影响,为项目实施效果提供有力支撑,为项目实施改进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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