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财政 > 财政专题 > 2018市级部门决算专题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08-29 10:00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分享:
字号:        

目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原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30个,所属单位包括:机关本级、19个所属行政事业单位、16个分局。

  具体单位名称: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原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执法总队、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北京市规划展览中心、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中心、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北京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北京市土地权籍事务中心、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北京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公室、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规划信息中心、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东城分局、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西城分局、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朝阳分局、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海淀分局、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丰台分局、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石景山分局、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门头沟分局、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房山分局、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通州分局、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顺义分局、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昌平分局、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大兴分局、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平谷分局、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怀柔分局、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密云分局、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延庆分局。

  2、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优化配置本市城乡空间和国土资源的责任;统筹协调城乡发展建设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的供给需求关系;研究拟订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调控相关政策和措施;负责组织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拟订土地市场管理、地价调控等政策措施。

  (3)组织编制、实施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各新城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实施特定地区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空间、生态环境建设等专项规划;依法审查、审批有关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

  (4)负责本市城市设计工作;承担城市设计成果管理;负责城市雕塑和公共空间景观风貌规划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环境品质的政策及标准;负责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

  (5)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相关工作;依法承担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相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土地储备、土地供应、土地市场交易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论证、土地预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和有偿使用等工作。

  (6)承担本市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负责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用途管制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依法承担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相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及相关乡村建设工程管理工作。

  (7)负责本市土地权属管理,统一负责全市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及土地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和地籍管理;依法调处土地权属纠纷;负责指导、监督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8)负责本市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和工程勘察与设计行业监管;承担城乡规划编制、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勘察与设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科技促进和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有关招标投标的备案工作。

  (9)负责本市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负责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遗迹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承担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工作。

  (10)承担规范本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拟订基准地价,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价格,指导土地价格评估工作;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监督指导矿业权评估工作,确定矿业权价款;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监督管理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

  (11)依法组织土地相关收入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收,规范征收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

  (12)负责本市城乡规划实施和土地、地质环境、矿产资源管理的督察工作;依法承担建设工程的规划核验;负责对土地使用主体、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从事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相关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13)负责本市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科技管理与基础信息数据库、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领域科技与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档案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14)承担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研究、论证本市城乡规划建设发展重大问题的基础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1678人,实有人数1508人;事业编制4056人,实有人数315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590,178.06万元,比上年减少275,756.98万元,下降7.1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539,735.67万元,比上年减少279,068.82万元,下降7.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37,099.6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4.28%;事业收入74,017.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09%;经营收入1,841.4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5%;其他收入126,777.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58%。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473,319.31万元,比上年减少320,860.64万元,下降8.48%,其中:基本支出149,580.5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31%;项目支出3,320,742.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5.61%;经营支出2,996.3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8%。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44,538.17万元,比上年减少350,857.86万元,下降9.49%。主要原因:减少了土地储备开发项目预算收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056.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53.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7%;教育支出334.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60.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46.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2%;节能环保支出1,139.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城乡社区支出45,659.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0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4,461.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7.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4953.8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82.77万元,增长8.37%。其中:

  “档案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4953.8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82.77万元,增长8.37%。主要原因:增加档案库房搬迁等项目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34.9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58.95万元,下降32.18%。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334.9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58.95万元,下降32.18%。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全年培训工作,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4,160.4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180.91万元,下降13.3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14,160.4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180.91万元,下降13.35%。主要原因:减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7,346.5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608.79万元,下降7.6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7,346.5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608.79万元,下降7.65%。主要原因:医疗保险压月缴存。

  5、“节能环保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139.2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766.4万元,下降40.22%。其中:

  “能源节约利用”(款)2018年度决算1,139.2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766.4万元,下降40.22%。主要原因: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进度延期造成支出减少。

  6、“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45,659.7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3,767.08万元,下降7.62%。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9,166.2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974.24万元,下降24.5%。主要原因:机构整合,部分项目进度调整。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18年度决算36,184.3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855.42万元,下降2.31%。主要原因:机构整合,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项目进度调整。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18年度决算84.7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4.77万元。主要原因:用于基础测绘信息应用平台项目。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224.3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2.2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个别项目进度调整。

  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54,461.5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052.03万元,增长6.96%。其中:

  “国土资源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41,903.8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912.82万元,增长7.51%。主要原因:用于废弃矿山环境治理。

  “测绘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2,557.7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9.21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所属单位日常运行保障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4,669.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3,104,669.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104,669.7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99,169.77万元,增长29.07%。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2,274,669.7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99,169.77万元,增长44.38%。主要原因:增加2018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830,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20,190.4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9个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4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358.28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733.89万元减少375.6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314.4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22.27万元减少7.86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经费;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及本市随团,组织培训团组,开展城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学习及业务培训等方面,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52个、10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14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5.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3.42万元减少28.2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招待规模,禁止超标准接待。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省市来京业务交流。公务接待42批次,公务接待139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038.6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378.19万元减少339.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442.4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455.26万元减少12.77万元。主要原因:车辆价格调整,2018年购置(更新)25辆,车均购置费17.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596.1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922.93万元减少326.74万元,主要原因:遵照厉行勤俭节约原则,加强车辆管理,严控车辆维护费支出。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64.8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47.7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24.1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59.49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2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8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4,393.61万元,比上年增加2,835.38万元,增加原因:各区规划分局上划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原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863.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9.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07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303.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189.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4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58.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04,924.40万元,其中:汽车429辆,9,714.13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260.3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57,856.38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土地储备资金:是指纳入自然资源部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收回土地以及对其进行前期开发等所需的资金。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原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54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38%,涉及金额90,749.24万元。绩效评价采用普通评价程序和简易评价程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对254个预算项目2018年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跟踪、分析,进一步核实各项绩效指标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除少数项目的绩效目标需做调整、细化外,整体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偏差不大。采用普通程序评价的项目3个,评价结果均为“良好”;采用简易程序评价的项目251个,评价结果250个为“良好”,1个为“一般”。

  二、智能办公平台融合与完善(2018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随着机构改革融合的推进,OA办公系统使用用户数量已超出了原OA办公系统用户数的指标设计,且合并后的公文业务审批流程发生了变化,原OA办公系统已无法满足现在的办公需求。基于以上原因,按照分级管控的原则,构建联通委机关、分局和委属单位三个层次的网络运行环境,以原规划OA系统为基础推进系统融合,补充财务内控模块、地图数据等内容,深化OA办公系统应用,进一步提高行政办公运行效率,据此,开展了“智能办公平台融合与完善(2018年)”项目建设工作。该项目申请预算资金471万元,经预算评审审定资金465万元。

  主要内容:(1)智能办公平台建设。包括公文管理子系统、会议管理子系统、督查工作子系统、政务信息子系统、值班管理子系统等应用子系统建设。(2)信息资源融合建设。包括OA与审批系统剥离、OA系统重构、内外网OA合并、门户融合统一、会议模块、公文模块、资讯信息模块功能完善及扩充、分局及委属单位二级OA建设、移动端接口开发、移动端功能完善、历史数据迁移。

  绩效目标:完成智能办公平台系统建设开发及相关的信息资源融合工作,为用户提供统一的OA行政办公平台,满足新形势下公文业务日常运转的实际需要,为机构改革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

  (二)评价结论

  经评议,智能办公平台融合与完善(2018年)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8.24分,其中:项目决策得分12.94分,项目管理得分26.40分,项目绩效得分48.9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设定需进一步明确,项目绩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待进一步完善。

  2、项目实施方案有待进一步细化,项目执行过程的监管机制建设存在不足。

  3、未及时开展第三方软件测试和安全测试工作。

  (四)建议

  1、提高绩效管理意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绩效目标,设定较为全面、细化的绩效目标,保证绩效目标的可实现性。

  2、制定完整的实施方案,统筹考虑监理、第三方测评等保障项目实施效果的辅助工作以及后期运维费等内容。

  3、按照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应尽快开展第三方安全测评工作,进一步保障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应用效果。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