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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08-29 10:00    来源: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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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78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市金融局内设机构的函》(京编办行【2012】136号)、《关于同意设立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的函》(京编办事【2012】270号)、《关于同意市金融局独立设置研究室的函》(京编办行【2014】26号),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负责推动本市金融发展、金融服务、金融市场建设和金融风险处置工作等。内设13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法规处、银行服务处、证券期货服务处、保险与非银服务处、金融市场处、场外市场处、农村金融处、金融协调处、风险管理处、应急打非处、人事处。下属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驻京机构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及金融监管相关工作;研究拟订本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2.指导、推动本市金融市场、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指导、规范各类交易所的设立和发展;协调推进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在本市的试点和发展工作;协调推进场外市场在京发展工作。3.统筹推进本市企业融资工作;协调推动本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机构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协调推动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指导、推动创业投资基金、股权(产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4.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优化农村金融发展环境,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产品服务创新;指导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与发展;协调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增强金融强农惠农能力。5.统筹推进本市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京金融机构提供服务。6.协调在京金融机构为首都经济发展服务;参与本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协调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平台,为重点工程、主导产业、重要区域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服务。7.协调、指导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工作;引导、协调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8.推进本市金融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参与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和信用奖惩机制。9.研究制定本市金融业发展总体布局规划,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指导金融功能区、金融后台园区的建设发展,引导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进驻;监测分析各金融功能区、金融后台园区发展情况。10.负责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变更审批及日常监管;承担集体改制企业上市的产权确认职责;承担市属金融机构和地方审批金融机构相应授权监管职责;指导、规范金融中介机构发展。11.推进市属金融机构改革重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经营活动、非法期货业务、非法外汇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负责本市金融应急处理机制建设,组织协调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12.指导、协调本市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部门行政编制79人,实有人数74人;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事业编制17人,实有人数1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2160.08万元,比上年增加3695.56万元,增长43.6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644.23万元,比上年增加2338.20万元,增长28.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44.1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其他收入0.1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863.19万元,比上年增加4170.91万元,增长62.32%,其中:基本支出2517.5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3.18%;项目支出8345.6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6.82%。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155.53万元,比上年增加3702.44万元,增长43.80%。主要原因:2017年年末申请追加北京市证监局专项经费1500万元,体现为2018年结转使用。本年增加信息化建设经费1000余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63.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01.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0%;金融支出10368.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4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101.5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5.76万元,下降15.51%。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8年度决算101.5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5.76万元,下降15.51%。主要原因:缩减一般行政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258.3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74万元,增加1.4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度决算258.3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74万元,增加1.45%。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130.4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11万元,增加1.6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度决算130.4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11万元,增加1.62%。主要原因:社保基数调整。

  4.“金融支出”2018年度决算10368.4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增加1604.49万元,增加15.47%。其中:

  “金融部门行政支出”2018年度决算10368.4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增加1604.49万元,增加15.47%。主要原因:本年度支出中包含我局转拨北京证监局推进上市等五个专项工作经费等。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度决算4.31万元,为2018年年中下达信息化建设经费支出数。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517.5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29.64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55.09万元减少25.4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85.3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08.2万元减少22.87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市外办统一要求,取消相关出国团组。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京港金融论坛等重大金融活动、组织金融创新境外培训等方面。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2个、2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4.06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5.5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6.09万元减少0.5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到我市调研人员、金融机构有关人员、市、区县有关部门人员等。公务接待13批次,公务接待客饭200人次,工作餐663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38.7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40.8万元减少2.07万元。其中,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无,2018年年初预算数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38.7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40.8万元减少2.07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5.5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5.0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7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7.46万元(含临时租用车辆)。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含临时租用车辆,车均运行维护费3.5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20.73万元,比上年增加23.81万元,增加原因:定额标准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2.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17.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9.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9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9.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1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415.27万元,其中:汽车11辆,268.75万元;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083.07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9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7.50%,涉及金额916.78万元。评价结果:本次抽取的8个简易评价项目根据自评表格式及内容,由绩效评价工作组参考项目资料进行打分,1个普通评价程序项目由绩效评价工作组组织专家组从决策、管理、绩效三个方面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打分,经评价,我局本次被评价的9个项目中有4个项目评价等级为“优秀”,有5个项目评价等级为“良好”。

  二、金融法制建设及政策宣传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项目概况

  开展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的职能。针对金融风险高发态势,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激增状况,需要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和作用发挥。市金融监管局按照2016年7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文件要求,需进一步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工作和新兴媒体的运用工作。

  2.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资金批复95.00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95.00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91.58万元,结余资金3.42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96.40%。主要支付内容为:咨询费30.30万元、劳务费0.96万元、委托业务费60.00万元、其他费用0.32万元。

  (二)评价结论

  经评价,“金融法制建设及政策宣传工作经费”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7.10分,其中,项目决策13.31分,项目管理26.11分,项目绩效47.68分,项目绩效评定结论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科学性仍有待提高。

  2.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

  3.项目绩效成果展现不够充分。

  (四)建议

  1.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合理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

  2.加强项目管理,重视项目过程管理,科学编制预算。

  3.提高绩效成果展现,关注专家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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