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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08-29 10:00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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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京政发〔2002〕2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整为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56号),设立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是负责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市城管执法局设办公室等8个内设机构和政治部,执法总队等4个直属机构,宣传教育中心、科技信息中心2个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依法开展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的相关工作。

  2.组织起草本市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促检查;负责向市、区县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反映问题、通报情况。

  4.依法集中行使市政府决定赋予的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跨区域、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工作。

  5.负责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监督考核工作。

  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辖属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宣传教育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科技信息中心3个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编制321人(其中: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68人),实有人数288人;事业编制25人,实有人数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9570.46万元,比上年减少841.19万元,降低4.1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473.26万元,比上年减少938.40万元,下降4.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43.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5%;其他收入30.1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213.08万元,比上年减少1387.97万元,下降7.08%,其中:基本支出9651.2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2.99%;项目支出8561.8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7.01%。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443.15万元,比上年减少870.05万元,下降4.28%。主要原因:落实全国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统一着装要求,2017年为全市在编在职城管执法队员统一换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2018年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按规定纳入常规保障,项目支出预算同比有所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71.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33.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6.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3.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6%;城乡社区支出16717.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3.2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4.57万元,下降42.51%。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33.2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4.57万元,下降42.51%。主要原因: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经费主要是机关人员培训费,主要用于城管执法机关人员培训,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工作实际情况安排。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846.7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48.10万元,下降14.8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846.7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48.10万元,下降14.89%。主要原因: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社会保障缴费预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573.6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52.25万元,下降30.5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573.6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52.25万元,下降30.54%。主要原因: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关预算。

  4.“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6717.4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877.26万元,下降4.99%。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6717.4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877.26万元,下降4.99%。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机关运行经费结余和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结余。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资金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651.25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4.85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71.55万元减少46.7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14.8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41.75万元减少26.88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因公出国(境)指标安排经费实际支出;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德国培训,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6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48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1.6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0.00万元减少8.3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省市城市管理部门业务考察接待,以及“专家请进来”外国专家接待。公务接待3批次,公务接待59人次,其中:外国专家接待1批次、36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8.3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1.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暂无公务用车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8.3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9.80万元减少11.48万元,主要原因:加强应急保障公务用车管理,减少运行维护费支出。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1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3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4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42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240.59万元,比上年增加7.47万元,增加原因:根据城管执法履职及工作开展需要,在预算定额标准内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设备购置费等支出同比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68.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2.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26.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46.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81.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9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5806.70万元,其中:汽车19辆(含北京市行政执法车辆管理中心已提留的13辆执法执勤用车),312.51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资金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184.73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7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2%,涉及金额7579.47万元。绩效评价项目采取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两种形式实施,16个项目进行简易程序评价,1个项目按照普通程序开展评价。从评价情况看,项目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定比较合理;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完善,预算成本控制有效,项目实际效果明显。

  二、北京城管网络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项目申报、实施单位科技信息中心为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承担城管执法系统信息化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技术支撑、运行服务和维护保障;负责市城管执法局数据机房及其中软硬件系统的建设、运维和管理工作;负责城管系统政务网络信息安全建设、运维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城管执法局视频监控、物联网等平台和网络通信、图像、定位、电台、视频会议等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技术支撑、运行维护、服务保障和日常管理;负责城管网站的建设和运行保障等。

  北京城管网络运行维护费项目主要内容是保证城管网络系统、业务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对各系统进行日常性维护,包括安全维护、应急及重大安全保障期的维护工作、系统优化、数据库运行监控、数据库备份管理、数据基础安全管理以及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会议室系统及设备等基础环境的正常安全运维工作。

  (二)评价结论

  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9.56分,其中:项目决策13.56分、项目管理26.14分、项目绩效49.86分,绩效评价级别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项目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细化、量化

  该项目绩效目标细化程度不够,未针对硬件维护、软件维护和信息化应用三部分内容进行绩效目标的细化、量化。绩效指标与绩效目标、项目内容的对应性不足,不能全面反映该项目的目标和效果。

  2.项目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项目单位提供的实施方案内容不够完善,缺乏项目管理措施、明确的人员职责分工、计划进度节点等内容。作为延续性项目,应结合项目实施情况进一步规范、完善专门的项目管理制度。

  3.项目管理过程监督体现不充分

  项目过程管理体现不充分,缺失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服务团队进行监管和约束的资料。

  4.部分绩效指标完成资料提供不完整

  该项目绩效完成情况体现不充分,项目绩效证明资料归集不够完整,部分绩效指标无法考核,如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等。

  5.满意度调查落实不到位

  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范围较局限,没有涉及20个区和相关分队的调查结果。

  (四)建议

  1.加强对绩效目标的认识,设定绩效目标要结合项目实际,全面体现项目目标和效果;绩效指标设置应准确、合理、细化,注重绩效指标的可衡量、可考核性。

  2.结合项目特点和具体实施过程,修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分工、项目进度以及项目质量控制措施,加强对项目执行的监督管理。

  3.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服务团队的监管和约束,做好过程资料的归集整理,做到管理过程留痕。

  4.加强项目绩效成果资料的收集,全面完整反映项目实施效果。注重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根据项目服务对象范围,采用适当的方式、方法开展满意度调查,充分反映项目效果,为绩效评价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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