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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新疆和田指挥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08-29 10:00    来源: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新疆和田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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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新疆和田指挥部,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京编委﹝2018﹞17号),现已更名为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新疆和田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新疆和田指挥部是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前方指挥机构,主要职责是: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与受援地党委和政府的联系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任务,按权限承担援派干部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65人,实有人数57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56082.84万元,比上年增加3829.81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度北京市对口帮扶和田增加了资金。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5722.82万元,比上年增加3805.1万元,增长1.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604.3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118.43万元(全部为当年利息),占收入合计的0.0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5447.96万元,比上年增加3782.93万元,增长1.50%,其中:基本支出451.9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18%;项目支出254996.0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8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5964.41万元,比上年增加3809.13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2018年度北京市对口帮扶和田增加了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447.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7.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599%;“教育支出”0.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01%;“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535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947.8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42.33万元,下降6.81%。其中: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947.8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42.33万元,下降6.81%。主要原因:是落实例行勤俭节约的工作要求,减少行政运行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0.1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4.09万元,下降98.91%。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0.1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4.09万元,下降98.91%。主要原因: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减少了相关培训。

  3、“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2018年决算2535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500.00万元,增长1.4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款)2018年决算70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

  “教育”(款)2018年决算25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

  “医疗卫生”(款)2018年决算25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

  “农业”(款)2018年决算30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

  “交通运输”(款)2018年决算30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

  “住房保障”(款)2018年决算20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

  “其他支出”(款)2018年决算535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500.00万元,增长7.00%。主要原因:2018年度北京市对口帮扶和田增加了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51.9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1.00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7.65万元减少6.6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6.65万元减少6.65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2018年压缩减少公务接待任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21.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18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21.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1.4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5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8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21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4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89.61万元,比上年增加26.69万元,原因:指挥部根据实际责任需要,增加了部分日常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新疆和田指挥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5.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096.72万元,其中:汽车15辆,740.94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对口支援:指经济发达或实力较强的一方对经济不发达或实力较弱的一方实施援助的一种政策性行为。主要类型有:灾难援助、经济援助、医疗援助、教育援助等。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新疆和田指挥部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了项目5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涉及金额250662.90万元。评价结果:评价等级为“优秀”的项目有2个,占比40%;评价等级为“良好”的项目有3个,占比60%。

  二、 宣传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单位基本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新疆和田指挥部,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京编委﹝2018﹞17号),现已更名为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新疆和田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新疆和田指挥部是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前方指挥机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与受援地党委和政府的联系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任务,按权限承担援派干部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项目立项情况,为落实中央援疆精神,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对口支援新疆和田地区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精准扶贫,助力老百姓早日脱贫,大力宣传北京援疆工作的主要成就、经验做法及援疆干部人才先进事迹,为新疆和田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等方面所做出的贡献,为提高援疆宣传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更好的服务援疆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宣传工作。

  (二)评价结论

  经评议,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0.0分,其中项目决策14.8分,项目管理26.2分,项目绩效49.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该项目预算测算依据不够明确,开展宣传工作的内容、宣传渠道及媒介等在预算申报时没有明确。

  2.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有待提升,产出指标较笼统,可衡量性难以实现。

  (四)建议

  1.细化项目预算内容,明确预算测算依据,合理编制项目预算,提高预算编报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

  2.注重项目绩效资料的收集、整理。充分准备项目实施过程及结果的绩效资料,为该项目以后年度申报预算做好必要性、合理性等资料储备,同时建议做好与历年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工作,提升以后年度类似项目的绩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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