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筹备办公室(以下简称筹备办),为负责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筹备工作的市政府临时行政机构。筹备办是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入驻项目、运行机制、建设规模、选址及建设计划等,提出市政务中心建设方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梳理本市审批、服务等事项,提出精简、下放、整合意见,确定入驻市政务中心具体项目、部门范围、人员规模;制定市政务中心运行机制、工作流程和管理措施。
3、负责市政务中心工程建设的相关工作,包括:编制项目建设总体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工程建设立项、用地、施工等手续;组织工程建设涉及的招投标工作;协调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难点问题;按规定管理项目建设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负责市政务中心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工作窗口设置、办公设备配备、物业管理筹备等运行前的各项保障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进驻市政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及行政效能监察办法。
(二)人员构成情况
筹备办机动行政编制25名,主要从相关单位抽调,抽调人员的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工资、福利等个人待遇经费仍在原单位预算中安排。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8507.99万元,比上年增加16460.67万元,增长804.0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8507.99万元,比上年增加16460.67万元,增长804.01%,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3380.7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2.30%;年初结转结余5125.8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7.69%;其他收入1.3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572.22万元,比上年增加7756.82万元,增长427.28%,全部为项目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480.79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3380.7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5100万元),比上年增加16459.32万元,增长814.23%。主要原因:基本建设项目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等项目已完工并正常运行,竣工决算和工程审计等工作已经完成。市财政局按市发改委下达资金计划拨付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72.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72.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6.72%;其他支出51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3.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4472.2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472.21万元,增长100%。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1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18年无年初预算,全部为年中追加。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8年度决算4471.0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471.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基本建设项目无年初预算,市财政局按市发改委下达资金计划拨付资金,我单位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支付资金。
2、“其他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51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100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51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1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基本建设项目无年初预算,市财政局按市发改委下达资金计划拨付资金,我单位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支付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此项支出。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此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278.2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509.70万元,占66.26%;专用设备166.68万元,占7.32%;办公家具601.88万元,占26.42%。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无此项支出。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项目全部为以前年度尾款及基本建设项目的决算资金,未开展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