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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08-29 10:00    来源:中共北京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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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中共北京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军民融合办”)是北京市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为正局级一级预算单位,列入市委工作机关序列,内设4个机构。

  市委军民融合办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汇总本市军民融合发展总体需求;协调推进本市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协调推动本市军民融合发展法规规章、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等建设;督导落实本市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30人,实有人数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市委军民融合办收入共计484.477894万元,比上年增加484.477894万元,增长100.00%;支出共计169.595977万元,比上年增加169.595977万元,增长100.0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84.477894万元,比上年增加484.477894万元,增长100.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4.47789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9.595977万元,比上年增加169.595977万元,增长100.00%,其中:基本支出98.01197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7.79%;项目支出71.584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2.2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84.477894万元,比上年增加484.477894万元,增长100.00%;支出169.595977万元,比上年增加169.59597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市委军民融合办为2018年新筹建单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5959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5959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69.59597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69.595977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下同)2018年度决算169.59597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69.59597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市委军民融合办为2018年新筹建单位。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委军民融合办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市委军民融合办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8.01197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6.847787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00万元增加16.84778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16.84778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16.847787万元。主要原因:市委军民融合办为2018年新筹建单位,不涉及2018年年初预算;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开展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和融合创新发展合作交流,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4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4.2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市委军民融合办为2018年新筹建单位,不涉及2018年年初预算,且公务接待2018年未发生相关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市委军民融合办为2018年新筹建单位,不涉及2018年年初预算,且2018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相关费用。2018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市委军民融合办为2018年新筹建单位,不涉及2018年年初预算,且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相关费用。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0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98.011977万元,比上年增加98.011977万元,增加原因:市委军民融合办为2018年新筹建单位。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市委军民融合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5441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2283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157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5441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5441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41.833975万元,其中:汽车0辆,0.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北京军民融合专家智库:指全国军民融合各领域以院士、专家队伍为工作主体,围绕重大课题研究、开展决策咨询,提供解决方案和支撑交流对接等工作内容,构建军民融合顶层决策咨询机构,为北京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军民融合办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4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8%,涉及金额144.04万元。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45万元,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1个;简易程序评价项目4个,涉及金额99.04万元,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4个。

  二、2018年度“北京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实施意见研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市委军民融合办为更加全面系统的把握北京军民融合工作,保障《关于深入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北京特色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能够切实发挥对北京市军民融合发展的指导作用,军民融合办开展了北京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实施意见研究工作,形成发布《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北京特色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军民融合发展现状调研报告》。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市委军民融合办,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由市委军民融合办法规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市委军民融合办开展相关研究采取委托服务方式,签订了《委托合同书》,并成立课题调研工作组,推进项目完成。

  (二)评价结论

  2018年度“北京军民融合发展实施意见研究”项目,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5.50分,其中项目决策14.50分、项目管理26.00分、项目绩效45.00分,绩效评定结论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以及质量控制的过程资料收集不够完整,不利于衡量项目按预期有效实施。

  2、项目反映绩效的资料归集不够完整,项目绩效呈现不足,如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指标不能合理反映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

  (四)建议

  1.建议根据项目特点制定研究类、委托服务等项目管理制度,做到可操作、可实施。2.建议注重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和绩效资料的全面收集,做到过程有记录,实施效果有分析,充分反映项目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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