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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08-29 10:00    来源: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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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部门机构:五部一局,分别是批捕公诉部、刑事诉讼监督部、职务犯罪检察部、民事和行政检察部、检察管理监督部、行政事务管理局。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无下属单位。

  部门职责:对铁路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支持公诉;对本院管辖或上级院交办的具有管辖权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及刑事执行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负责办理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公益诉讼案件;开展检察管理监督,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监控,涉及财物监管、案件评查、信息公开;负责控告申诉案件受理、涉检信访、律师接待、社会综合治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64人,实有人数54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425.45万元,比上年增加55.46万元,增长2.3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25.45万元,比上年增加143.24万元,增长6.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5.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3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19.89万元,比上年增加79.07万元,增长3.69%,其中:基本支出2008.4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0.47%;项目支出211.4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25.15万元,比上年增加55.72万元,增长2.35%。主要原因: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增加,2018年经费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9.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923.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67%;教育支出2.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5.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7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923.9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51.01万元,下降2.58%。其中:

  “检察”(款)2018年度决算1923.9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51.01万元,下降2.58%。主要原因: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相关工作职能调整,对应业务经费支出减少。

  2、“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3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80万元,下降43.9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2.3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80万元,下降43.90%。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要求,减少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87.7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5.05万元,下降2.6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187.7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5.05万元,下降2.62%。主要原因:年度内单位人员退休,在职人员养老保障支出减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05.89万元,比2018年年初减少10.77万元,下降9.2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105.89万元,比2018年年初减少10.77万元,下降9.23%。主要原因:年度内单位人员退休,在职人员医疗保障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008.4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4.97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0.69万元减少15.7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1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0.99万元减少0.86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支出。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单位及部门业务招待支出。公务接待7批次,公务接待26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4.8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9.70万元减少14.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公务用车更新购置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4.8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9.70万元减少14.86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在2017年国Ⅰ国Ⅱ老旧机动车更新后车辆油耗量降低,维修次数减少,运行维护费减少。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5.3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7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6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14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6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29.32万元,比上年增加36.69万元,原因:2018年7月单位部分科室搬迁新址,日常公用经费需同时负担两个办公办案场所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7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4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592.36万元,其中:汽车10辆,其中有1辆待报废车辆,正在履行处置手续,实有车辆9辆,161.95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6.21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检察”款:指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重点项目3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50%,涉及金额45.91万元。评价结果:各项工作按计划、方案、合同规定有序开展,项目整体情况良好,提升了检察院的公信力与影响力,实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为更好地开展检察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二、信息化运维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信息化运维项目,涉及金额25.00万元。系统运维和应用中所需的全部服务和支持。具体是指项目承接主体对本单位所有设备、系统的运行维护,以及运行维护中需要的管理、培训工作。包括业务数据和网络资源管理、信息化自查管理,信息安全管理,项目配合,应急响应等业务。

  (二)评价结论:本项目服务对象为院内各部门,通过对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应用调查,绩效评价级别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项目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设定不够合理明确,设定的部分指标不够细化量化,可衡量性不足。如:产出数量指标,保证局域网稳定运行,及时处理IT问题保障办案工作运行,延续原厂服务正常稳定运行,保障信息化系统运行不够量化。

  2.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项目未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缺少对项目的统筹安排,未明确项目阶段性目标、实施计划等。

  3.项目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

  (1)项目效果资料不完整,缺乏对项目绩效的整体性梳理,提供的效果资料支撑不足。

  (四)建议

  1.强化绩效管理意识,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管理。绩效目标要围绕项目预算和项目支出来设定,绩效目标科学、合理、指向明确,指标设定做到细化、量化、可衡量。

  2.完善组织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岗位人员分工,明确各岗位职责权限。结合项目内容,完善、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各个时间节点、人员分工及各个环节的组织实施及成果管理等。

  3.注重项目效果资料的归集,加强反映绩效成果的资料收集展现工作,管理过程要留有足够相关痕迹说明,各个管理环节都及时准确保留文字、图片等资料。

  4.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通过规范化的制度设计,加强对项目立项、决策、执行、监督和绩效管理等全过程管控。加强项目组织实施管理、监督考核等过程管理工作,强化项目后续的跟踪管理,以保证项目绩效的可持续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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